‘文化交流’版主 公事包

下面是引用沈鱼于2006-06-03 09:10 PM发表的:
Subject: Malaysian English vs Queen’s English

這帖貼在文化交流的大馬文化好像不太妥當。

你认为应该怎样??
转到别的版??

我得加入NS了。
所以都不能上來。
好抱歉。
拋下你一個人。 把工作都留給你了。
找你的新partner吧。
再見了。

下面是引用h2o于2006-06-20 08:02发表的:
你认为应该怎样??
转到别的版??

因為一大篇英文的,所以我想轉到英文論壇去。
或許請她補上翻譯?
要是轉到其他版。 您認為該轉到哪個版呢?

原来如此。
没关系啦。我可以等你回来的。
还有关于那篇我也有想过移去英文版,但是行不通。所以我才把它留着。

版主业有发言权利。版主也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

版主根会员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它必须处理版务,而且处理版务的时候要对会员负责任。发表意见可以有倾向性(版主也有自己的宗教),但是处理版务的时候就不可以有倾向性。比如任由某宗教的会员诬蔑其他宗教或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