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风景(或“大杀风景”):唐朝诗人李商隱(又名义山)在《义山杂纂》中举出6个“杀风景”的例子,即“清泉濯足”(在清澈的泉水里洗脚)、“花上晒褌”(在美丽的花枝上晒裤子)、“背山起楼”(背山盖楼房,如此一来打开楼窗却看不见山色)、“焚琴煮鹤”(用琴木当柴烧,把仙鹤煮来吃)、“对花啜茶”(赏花时无酒或有酒不喝,只喝茶)、“松下喝道”(在清幽松林下,忽有官老爷的车骑人马呼喝而过)。古代雅士认为这些都是“杀风景”的事,有损美景而败人雅兴,现多比喻原本美好或令人高兴的事或环境,却意外遭到破坏而感到扫兴。
牝牡驪黄:春秋时期,伯乐(孙阳)专职为秦穆公寻良马而闻名天下,但年事已高,秦穆公便请他点名接班人选。伯乐极力推荐九方皋,但当秦穆公请九方皋访求良马时,却发现他把“牡而驪”的马说成“牝而黄”。牡即公的、雄性的,而牝指母的、雌性的,驪则是黑色的马,试问有谁敢相信一个雌雄莫辨、连马的毛色都分辨不出的人是相马专家呢?但伯乐问明原委后,却讚嘆九方皋比自己高明,因为他观察的是最根本的东西,抓住了內在本质才会忽略外表。之后证实九方皋找到的,確是天下难得的千里马。后人以“牝牡驪黄”比喻只重外表而忽视实质,反之以“牝牡驪黄之外”表示不计外在形式而注重內容本质。
瓜田李下:古乐府《君子行》首4句便是“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意即君子欲保清誉,就不要处在惹人嫌疑的情境中。比如经过別人的瓜田时,即便鞋子掉了也不应弯腰穿上,以免被误以为你在偷瓜;经过別人的李树下,就算帽子歪了也不要举手戴上,否则人家或误会自己偷李子。后人將容易发生嫌疑的地方,称作“瓜田李下”,而难於解释清楚的嫌疑就叫“瓜李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