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若梦』1-23 (完)

作者:花间梦里人

前篇

烈日当空,通往郊外的官道尘土飞扬,急促的马蹄声和喧哗的喊杀声响彻云霄。我军刚刚攻陷一座自古兵家必争的重镇,一些散兵游勇簇拥着一辆用篷布遮掩得严严密密的马车逃跑,我率领一队精良的骑兵追杀。

败退的马车毕竟跑不过骁勇善战的精良骑兵,我越跟越近,马车突然停下,那些散兵游勇不约而同围在它的四周,誓死保护马车的主人。

混战!

刀光剑影中,我一马当先冲到马车前面,用宝剑砍掉篷布。车内端坐的竟是一名戴着面纱的白衣女子。我用滴血的宝剑挑开她的面纱,一张美丽的容颜呈现在我的面前。

好美的女子呵!她似梦一般晶莹剔透,如下凡人间的仙子,若幻似真,在刺眼的阳光下也令人目眩神迷。

面对杀气腾腾的我,白衣飘飘的女子没有丝毫畏缩,反而挺直腰身对着我的剑尖。我握着宝剑,再也无法刺下去。

面对如斯少女,我忽然对她产生一股莫名的亲切感,有一种强烈呵护她的冲动和本能。追随她的士兵被我军杀光,我无从得知她的身份。我留住她的性命,将她带回营中。

是夜,月儿圆圆。

我喝了点酒,微醉,浑身冒着酒气出现在营房门口。我的战利品像一只受惊的小鸟从床上站起来,一条白色的丝带掉在她的脚边,那是她的面纱。自从这块面纱被我挑下后,她一直拿在手里。我弯下腰,替她把白丝带捡起来。

这个美丽非凡的女子,竟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哑巴。她像梦一般轻盈,又似梦一般迷幻,我叫她若梦。

若梦看着我的目光忧郁、茫然、不安……令人爱怜不已。我捏着她的下巴将她的脸抬起来,低头吻她湿润的而有弹性的唇。她没有抗拒我,被动地接受我霸道的亲吻。我吻得如痴如醉,双手离开她的背部,慢慢地往下移,伸进她的衣服里,轻抚她的光滑,弹性十足的肌肤。

“知道吗?我爱你。不要拒绝我,让我好好爱你!”我贴近她的耳边轻轻说。我不住地抚摸她的身躯,摸索着解开她的衣带……她成了我的女人。

从此,若梦跟着我东征西战,只要有我的地方就有她的身影。她不会说话,心灵手巧温柔似水,每次出战为我穿衣佩剑,倚在门边目送我远去,我胜利凯旋,她又在门边静侯我的归来。她穿着洁白的衣裙倚在门边守候我的身影,成了一道挥之不去的美丽风景,令我梦萦魂牵……

我把若梦带回京师拜见我的父母。一袭白衣并来历不明的她,没能赢得出身名门望族双亲的爱怜,被视为不祥之物拒之门外。我很爱她,舍不得将她遣送回乡,私自将她安置别苑住下。

若梦终日与花草为伍,在屋前屋后种满鲜花,换得一园清香,令我返璞归真,超脱凡世之外。每天相拥在花间漫步,成了我们这段人生的主要课题。这时的她温顺如猫,靠在我的怀里,抱着我的脖子,将吻唇贴近我的耳朵边,让她的气息薰透我的鼻子,让她的秀发瘙痒我的耳际……她望向我的目光越来越温柔,充满关爱和痴迷。

我终日陶醉温柔乡。

一直以来,我只在乎我的感受,喜欢她的绝色容颜,喜欢她的似水柔情,不曾了解她的内心,在想些什么,需要些什么。

边疆烽烟再起,我奉旨出征。父母承诺,我班师回朝之日便是我迎娶若梦之时。

今生今世,我一定娶你为妻。临行前那个月色朦胧的夜晚,我吻着若梦梨花带泪的脸庞对天发誓,给了她一个美丽的承诺。

若梦把她的白丝带送我,我跨上战马飞奔而去,留下副将守护她。副将是我的心腹,他对我忠诚耿耿,和我出过生入过死,行军打仗,我的身边少不了他。如今,我把若梦交给他,可见若梦对我的重要。

以后无数个日子,我在边关浴血奋战,不管是阵前杀敌还是营房休憩,时时刻刻感到有一双灼热的目光追随身后。我摸着怀中珍藏的白丝带,见物如见人。在遥远的京师,有一个纤弱的女子等待我回去娶她为妻。

我军大捷,得胜回朝。

皇上龙颜大悦,一道圣旨将我招为驸马。于是金碧辉煌的宫殿深处,一个与我毫不相干的女子即将成为我的结发妻子,给我带来了无比的荣华富贵。

皇恩浩荡,家族的声誉,个人的名利,我忘记了对若梦的承诺,忽视了她对我的期盼。我像一只没有感觉的木偶,听从家人的摆布,在府中张灯结彩,为我和公主的大婚做准备。

三天后,王府迎来皇宫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我身着大红喜服,行尸走肉与公主拜堂成亲。若梦是我生命中第一个女人,我很爱很爱的人,连一个名份都不能给她。

洞房里,我坐在桌边闷声不响,不知心恨谁?

雍容华贵的公主,我明媒正娶的新娘覆盖着红盖头,羞羞答答地低头坐在床沿,等候已久。在喜娘的授意下,我用玉如意挑开公主的红盖头。

当年我用宝剑挑开若梦白色面纱,曾承诺今生今世娶她为妻,如今我用玉如意挑开的是另一个女子的红色盖头。我辜负了若梦!

红盖头掀起的那一刻,我看到了若梦。我怀疑是错觉!然而这不是错觉,我的新娘与若梦长得一模一样!

“啪!”的一声,玉如意从我的手中滑落地上,碎成几段。

我疯一般夺门而出……

我独自一人骑着马在郊外游荡。若梦的脸和公主的脸一次又一次在我眼前晃动,上苍造化弄人,她们竟然长得一模一样。

路过一座寺庙,我翻身下马,把马缚在旗杆上,虔诚朝庙里供养的佛像跪磕了三个响头。磕拜完毕出门欲去,碰到四处找寻我的亲兵,他们告知我,副将让我快速去别苑。

我快马加鞭赶往别苑,副将在别苑门前不安地徘徊,久候我的到来。我离开洞房时,无意把怀里的白丝带遗落地上,公主从下人口中得知若梦的存在,向母亲追问事情的原由。慈爱的母亲为了我的前程,为了了断我与公主、若梦之间的恩怨纠缠,天亮后带着白丝带和毒酒亲临别苑,向若梦出示白丝带,残酷地告诉她,赐毒酒是我的意思。

一切太晚了!若梦已喝下毒酒。她倒在我的怀里,手里紧紧抓着那条白色的丝带,用一种极端幽怨的眼神看我。如果不是看到这条白丝带,她又怎会相信我的绝情,喝下毒酒?

缘起缘灭,皆因白丝带。我的心在滴血!!!我忘不了若梦在我怀里逝去时眼中的遗恨,她怨恨我在最后关头背弃了她。

“不管怎样,我陪你到永远。”我单腿跪地,摘下一支小绉菊插在她的鬓发边,希望这支小花随她西去,籍慰她的单单孤魂。

窗外,起风了。树枝随风摇曳,花辨漫天飞舞,抖落一地红尘,凄美绝伦……

一阵轻微的音乐飘进我的耳膜,像来自遥远的天际,怀里的若梦和窗外的飞花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突然从梦里惊醒,整个人昏沉沉的,迷糊了半天才明白自己身在前往樱城的火车上,刚才的一切是梦。

很有趣的梦!我是个女人,在梦里成了个男人,居然还是王公贵族,一位英勇善战的将军?我哑然失笑,近期穿越时空、生命轮回的游戏玩多了,游戏里面的王侯将相、佳人尤物通通跑进我的梦里来。

音乐还在继续,是熟悉的《蝶恋》。我特喜欢游戏《仙剑奇侠传》的这段音乐,当年为了一听再听这段音乐,前前后后把《仙剑奇侠传》玩了三遍。《蝶恋》至今仍是我的最爱,我买了手机之后,毫不犹豫把它下载到手机里。

哦!我的电话。这时候能有谁找我?应该是大哥打来的吧。

电话果然是大哥打来的,他问我到站没有。我说没有。他告诉我他临时有急事没空接我的站,另外派人开车来接我。

我放下手机,看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景物,看着那席卷而来的暮色,心想樱城该是不远了。

大哥不是我的亲生大哥,在网上认识的。有的人天生就具备一种让人眷恋的特性,让你不由自主喜欢对方依靠对方,大哥就属于这种人。刚认识他我就对他产生一种很熟悉很亲切的感觉,像我的大哥。我没有大哥只有一个小弟,希望有一个对我呵护备至的大哥是我今世的夙愿。我对他说,我可以叫你大哥吗?他比我大几岁,很欣然接受了。

也不知道他心里是否真的愿意把我当小妹,总之我完成梦寐以求的心愿。世事难懂,人的情缘更难懂,与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在网络上出现瞬间的交叉点,就能延续一段情缘。

大哥的昵称叫想,为什么叫想,我一直没问他,单这个“想”字就足够让人有无穷的想象空间,我喜欢。

大哥亲切、健谈、善解人意,我和他无话不谈,甚至把自己的心事告诉他。和他线上相处的一年时间里,他认认真真扮演着大哥的角色,给我照顾、给我开心、给我安慰,我觉得很快乐。

这一年的交往,我们彼此很熟络,也相互很信任对方。但是我们除了彼此交换照片之外,一直没见面,也没有想见面的念头。

有时候我会想,网络的东西远离真实,不一定要带到现实生活中,这样我们的情谊才能维系得更久,不会因为网络与现实太遥远而失去。

也许我们的想法不谋而合,大哥也从没有提见面的要求。但是我们还是要见面的,这就是常人所说的机缘成熟。

见面的起因源自我的工作问题。我这个大哥也真够义气,他听说我大学毕业想到樱城发展,立刻就说“到我这里来,我正缺一个你像这样的秘书”。

大哥以前说过他在樱城开公司,我也没具体问是什么公司,他说我能胜任他公司的秘书工作,我想我就能胜任。我100%相信他的每一句话,丝毫没有考虑他会不会是骗我。

于是,当与我同年毕业的众多莘莘学子还在为联系工作奔忙,我已经轻轻松松踏上南下的火车,前往樱城的一家注册资金为两千万美金的公司任职。

两千万美金是多少?对我来说,一个天文数字。

黄昏来临之际,我到达美丽的海滨城市樱城。下了火车后,我避开汹涌的人流,提着简单的行李来到车站旁边的一个国际大酒店的总台大厅。大哥说他派来接我的人在这里等我。

“请问,你是雨然小姐吗?”我刚走进总台大厅的旋转门,一名长得眉清目秀,穿着深色西装的青年迎上来,很有礼貌地问我。

“我是。你是……”我讶异。对方就算是看了我的照片,也不至于在碰面的一刹那认出我是谁。

“我叫程枫,总经理让我来接你回公司。”青年说。

我故作镇静打量对方,那是一个清清爽爽的男孩子,给人稳重踏实的感觉,不像传说中的骗子。我的心境豁然开朗,初到异乡的那种忐忑不安抛到九霄云外。

大哥的公司位于城市郊外的工业开发区,三面环山,一面临海。进入大门,迎面矗立一尊硕大的雄鹰雕塑。雄鹰用坚硬的大理石精雕细琢而成,展翅冲天,栩栩如生。大自然总把最美赋予勇者,鹰是天空中最矫健最勇猛的飞鸟,因而它的体形健美、气质刚强。

大哥的公司十分辽阔,绿化高尚,新颖别致美观大方的建筑物和地面构造物拔地而起,很容易使人误以为这是一个环境优雅景色怡人的大园林。

黑色高级小轿车绕着大操场的车道驶到一幢气势雄伟的圆形玻璃建筑物台阶前停下。大哥站在平台上,等候我多时。

大哥真人,比照片还亲善。他的脸圆圆的,我记得第一次看到他的照片,曾经取笑他的脸圆得像天上的月亮。当然他的脸没有月亮那么明亮,充其量只能算得上像一块大烧饼——这句话是我故意写在后面的附注。他没生气,就喜欢我古灵精怪,讨人喜欢。

我与大哥的见面,没有想象中的激情。面对我的到来,大哥脸上带着和善的微笑,自自然然向我走来,伸出双手和我握在一起,“欢迎你加入我们的行列!”

我也伸出双手回握他。这个曾经在网络上的第一次认识便使我感到亲切与熟悉的人,我想象我们的见面一定会充满激情和浪漫,结果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内心深处没有泛起涟漪。我想我像小鸟一样飞进他怀里,抱着他大喊哥哥的情景没能发生。网络就是网络,现实就是现实,网络赋予人的某些激情,在现实生活当中只能被揉磨掉。

大哥是个有心人,在贵宾餐厅备下上等法国红葡萄酒盛情款待我。席间,葡萄酒四处飘香。

此刻夕阳如血,硬把公司的景物层层尽染,蒙上一层神圣的色彩。

“夕阳好美!”我惊叹夕阳的魅力。

“小妹如此厚爱夕阳,就让我们尽情为夕阳干杯!”大哥向我举杯。

“为夕阳干杯!”

初次见面,大哥的豪爽豁达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他不但是生活上的好兄长,而且必将成为事业上的好上司。

散席后,大哥将我安置在公司高级雇员公寓的一套房间里。我白天坐车太累,大哥停留的时间不是很久。他离开前,突然吻了我的额头,并祝我今晚做个好梦,明天早上醒来少了不开心。大哥接触我肌肤的那一刻,我的心平静如水。

我的身体很是疲倦,本该很快进入梦乡,可不知为什么,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第一次离家这么远,心里极端兴奋,又带点怅然若失,心灵的孤独和寂寞无法避免。我想我的家人,想我的朋友,想我与大哥以前交往的点点滴滴……还是不能入睡。最后,我披衣而起,到楼下散步。

附近有一片规模不小的树林。这片依山傍水的树林位于公司高级雇员公寓南端的偏僻角落,古色古香的原生林木在现代化建筑群中别具一格。

林中小径幽深,阴森冷清,有一片空地适合歇脚。我倚着一株树干,无聊打开手机,播放《蝶恋》,一遍又一遍。《蝶恋》倾吐的是一种淡淡的忧伤,诉说的是一个伤情的故事,我听得如痴如醉……

“蝶恋?你也喜欢?”一个十分好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令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我身边多了一位听众,浑然不觉。这是一位极端帅气的年轻男孩子,一米七八的标准身材飘逸非凡,有生俱来的冷若冰霜被升华成一种高雅的孤傲。

他的年纪与我相仿,有着南方人的深脸廊和北方人的清秀白皙,秀气黑眉下,鬼斧神工刻画而成的五官线条优美,说不出舒畅柔和,如同夜空中皎洁的明月脱俗于平凡——漂亮到了绝处,动人到了深处。

我的心突然有了某种牵动,直至灵魂深处!不是因为我们共同爱《蝶恋》,而是因为他本人。我对他说:“可以认识吗?我叫雨然。”

“我知道。”男孩子说。

“你知道?”我吃惊地说。他认识我,我没见过他。

“我知道。”他很认真地点点头,“你今天来公司报到,刚刚吃过晚饭到这里来。”

天,他知道!

我睁大眼睛瞪着这个陌生的男孩子,回想在什么地方见过他。我将进入公司以来见到的每一张脸孔,甚至连酒席上为我们上菜的服务员回忆一遍,仍无法找到他的影子。我好奇地问:“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

“我想知道的东西没有什么不知道的。至于我是谁,你以后会明白。”

好自大的口气!

“为什么是以后?这不公平,你对我完全了解,我对你一无所知。”我大叫。

“世界上不存在不公平的事,只有心态的不平衡。”

男孩子话中带有禅理。

“至少告诉我你的名字。”

“你想知道?自己想办法。”男孩子神情有点冷漠。“我要走了。”

“可是……”我不死心:“我怎么找你?”

“公司不大,再碰面不难,像今天这样偶尔走到一起我觉得挺好。”男孩子说。

“我觉得不应该把下次见面放在毫无保障的机缘上,告诉我联系的方法。”我不赞同男孩子的观点。

“你要见我就放刚才那首曲子,我会来。”男孩子说。

“你能听见?”

“只要你用心去做这见事情,我就能听见。”

男孩子的话令我感动。彼此用心交流,还有什么隔膜?

公司总部大厦高二十五层,主色为墨绿色。一楼是宽阔的大厅,总经理办公室在九楼,有独立的会议室和接见室。我办公的地方在总经理办公室的内间,与大哥的办公室相连,室内宽敞明亮环境优雅,阳台上种着各式各样的名花异草,微风过处芳香袭人,沁人心脾。办公桌上的内线电话旁摆了一盆小小的仙人球,嫩绿色毛茸茸的小刺,形态可掬,我很喜欢。

“雨然小姐,希望你能喜欢。”程枫站在我的身边说,这个从车站把我接回公司的男孩子看到我眼中的爱意。他是总经理办公室的秘书,我从介绍中得知他是山东人,毕业于国内一所名牌院校,是大哥首批从院校招至纛下的应届毕业生,深得大哥器重。

我说:“它很可爱,我非常喜欢。你放在这里的?怎么知道我会喜欢?”

“女孩子都喜欢这个。”程枫说。他在告诉我,摆放仙人球是他刻意做的事情。他看向我的眼光总是有点异样,同时带着关切。

他不是对我有意思吧?从中学到大学,一直很多人喜欢我,但是我对他们一点感觉也没有。我是一个崇拜浪漫爱情的人,相信第一眼情缘。宝玉见到林黛玉时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我也希望有一天,我与男朋友邂逅,他也能给我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要的这种感觉,程枫不能给我。

我说:“谢谢你。”

程枫说:“不客气,举手之劳。”

他的语气很轻松,不想因为他刻意为我做某件事情而使我感到丝毫的不安。说完,他到外间忙自己的工作。

大哥一天没在办公室露脸,也没派给我什么工作。我在办公室闷坐一整天,甚至连电话都很少打进来。我没事可干,幸好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外面办公室举动,有足够的时间看他们人来来往往,忙这忙那。

临近下班,程枫进来。他邀请我与他一起吃晚饭,并说明这是大哥的安排。我初来乍到,这里也不认识谁,有他陪我吃饭,是件不错的事情。程枫告诉我,大哥这几天因为处理柳海华的事情,忙得团团转,所以才会无暇顾及我的存在。

“柳海华是谁?”我好奇地问程枫。他提到柳海华这个名字,脸上有不自然的表情,我嗅出不寻常的气息。

程枫答道:“他原来是这的秘书。”

我问道:“现在呢?”

程枫说:“死了。”

我吃惊不小,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死了???”

程枫点点头说:“是的。”

常人皆有的好奇心驱使我继续问下去:“怎么死的?”

“前些天晚上自杀死的,在我们宿舍旁边那片树林的空地上。他用刀片割开自己的颈动脉……”程枫的眼皮和嘴唇轻微地颤抖着,显然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和见到的血腥场面心有余悸。

“什么原因?”我无法掩饰自己听到这个消息的震惊。柳海华为什么在事业如日中天的公司自杀?是出类拔萃的人太多,无法承受激烈竞争带来的压力吗?我想起自己昨天晚上在柳海华自杀的那片空地逗留——寒!。

“这个……我不清楚。”程枫没说。

柳海华自杀事件的始末,我后来才知道个大概。柳海华、程枫是大哥去年从院校直接招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他们来自全国有名的重点院校,玉树临风气质非凡,专业技术过硬,文笔口才一流。大哥将他们留在总经办试用三个月,打算从他们中间挑选优秀者出任他的助理。

柳海华和程枫是同乡,均等的年龄、均等的学历、均等的机遇使他们走到一起,关系很好交情很深,激烈的竞争丝毫没有影响他们的友谊。他们相信,不管谁是最后的赢家都会为对方感到高兴。

竞争到了尾声,就在胜利的天平即将倾向柳海华时,赫宇突然出现,被总公司直接任为总经理助理。柳海华一直认为总经理助理的位置非他莫属,只有他能做得做好,结局出乎意料,残酷得让人无法接受。不论是方联正也好,柳海华也好,他们的努力付之东流。

对于既定的事实,人们又能怎么样呢?柳海华承受不了这种惨痛打击,几个月来一直郁郁寡欢。他的失意,不仅仅是竞争的失败,更大的打击恐怕是来自大哥对赫宇的赏识和重用。

赫宇到来的方式和手段令人颇有微词,据说他的背景相当复杂,在总公司有极硬的后台。赫宇刚来公司时,很多人误以为他是不学无术的“公子哥”,结果让公司的每一位成员大大吃惊,不得不承认他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赫宇的本事,勿容置疑。他的管理水平一流,公文撰写非常出色,精通英、法、德、俄、意、日、韩等七门外语,不仅如此,他非常熟悉电脑装置,再先进的电脑都能操纵自如。随着赫宇能力的表现与大哥的融合,完全锁定他在大哥身边的位置。

有谁能接受对手的得意?直到前几天晚上,柳海华这位曾经以过人才华在人们面前昙花一现的高才生,没有为公司做出任何贡献,就轻率地用一把锋利的小刀把他的生命、他的才华、他的忿忿不平以及人们无法谅解和鄙视的话题一起葬送掉,从这个空间永远消失……

我和程枫还没离开办公室去职员餐厅,一名职员有事来找程枫,告诉他柳海华的家属刚刚到,总经理要他负责接待。程枫歉意地对我说:“雨然小姐,我有事情要忙,不能陪你吃晚饭。”

“我也去吧,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得上的。”我说。虽然大哥没有让我介入此事,我还有点同情心,别人发生不幸的遭遇,觉得有义务出一份微薄之力帮助他们。

“你?……这样也好。”程枫迟疑一下,还是答应了。

我们一起乘电梯下楼。电梯门打开后,里面站着一个穿笔挺西服的人,是昨晚我在林间遇见的男孩子。他那么出色,不管在哪里出现都如此瞩目。我的心再次被牵动,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他走出电梯,消失在楼道的拐弯处。而他,没有正面看我们一眼。

程枫看着那男孩的背影,眼中的敌意一闪即逝。他很有礼貌地把我迎进电梯,在电梯门快要关上的一刻,他说:“总经理助理,赫宇。”

赫宇,他的名字叫赫宇,这两个字深深的烙进我的心里。

柳海华的父母没有来,来的是一名只有十几岁的小女孩,她是柳海华的妹妹,叫柳蒽蕙。

柳海华的家乡在山东农村,家境贫困,年长的父母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妹妹尚未成年,什么开支有赖他在校所得的奖学金和假期打工所得的微薄津贴,他的双亲好不容易盼到他毕业出来有了薪水,以为可以改变以往的困境,没想到盼来的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噩耗,他们痛失儿子,心中的悲凉无法言传,实在难以面对。

柳蒽蕙穿着一身朴素的学生服,怀里抱着一个小布包,孤零零一人坐在一楼大厅的沙发上。大厅宽阔的空间令她胆怯,一双眼睛不安的在大厅里游走,看到我们朝她走来,怯生生地从沙发上站起来。

我们安排柳蒽蕙先吃晚饭,她执意要去树林拜祭她的哥哥,并一再向我们说明,她来的目的是尽快把哥哥火化,把骨灰带回家乡安葬。

树林的空地上,柳蒽蕙以一炷清香对她哥哥寄怀哀悼,她做得那么认真,那么尽责,若无旁人。整个过程,我和程枫无声地站在暮色中陪伴她。

柳蒽蕙拜祭完她的哥哥,缓缓向我和程枫鞠躬。她的眼圈红红的,眼眸中浸满泪水。

“叫我程枫哥吧,以后我就是你的哥哥。”程枫如是说。他的话令人感到亲切,也拉近他和柳蒽蕙的距离。作为死者生前的挚友,他有义务陪伴、照顾他的家人。他从柳海华死亡的那天起,已经把柳海华的一切当成是自己的一切。

柳蒽蕙这个纤弱的小女孩,她自进入公司以来,表现出一种克制的坚强,没掉过一滴眼泪,现在被一句“程枫哥”感化,她悲痛地叫一了声“程枫哥”,将脸靠进程枫怀里哭得稀里哗啦。

感人心者,莫先乎于情。程枫与柳海华相识一场,总算没有白白认识,一切皆为情重。

柳蒽蕙用最短的时间为柳海华办完后事,立即向公司辞别回山东。她这次来公司,公司领导比较重视,哥哥生前好友比较热心,这只是他们对她履行一种人道主义和安慰。她离去的决心非常坚决,不想再在这个令她伤心的地方停留多一秒钟。

程枫担心悲伤过度的她孤身一人上路不安全,决定陪她回山东一趟,好让她路上有个照应,还可以看望柳海华的双亲。

大哥同意他的决定,允许他陪柳蒽蕙回山东。那天大哥把我找去,把一张支票递给我。“柳海华家里只剩下一对孤苦伶仃的老人和不懂事的妹妹。他们的家境贫困,老人晚年的处境凄凉。我这里有一张支票,你替我把它交给柳蒽蕙。说是补偿也好,帮助也好。”

公司里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大哥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他非常清楚这种金钱的布施与接受当事人双方都很难堪,所以才把事情交给我办。

支票的数额是二十万人民币。这些钱对大哥来说只是冰山一角,而对柳海华的家人来说却是一笔沉甸甸的财富,它不仅缓解他们生活的拮据并且终生受用。

我赶去火车站,程枫扶着柳蒽蕙正要上车。柳蒽蕙神情黯然,双手捧着一个包裹,那是柳海华的骨灰。我把那张对柳家有非凡意义的支票送到柳蒽蕙手中。“这是总经理给你的,希望你能接受。”

柳蒽蕙几乎没有任何反应。

“这算什么?”程枫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劈手把支票的夺过,他的声音在颤抖。“有钱就了不起,有钱就可以堵住我们的嘴?蒽蕙这钱我们不能要,你放心,就是再穷再累,我也会养活你的家人,供你念书上大学。”

程枫气愤地将支票撕得粉碎,扔在地上。柳蒽蕙木然地点点头,算是同意程枫的做法。我鄂然!大哥的一片好心,换来的竟然是这种结局。

“对不起,我不是针对你,很多事情你不会明白的。”程枫冷静下来,看到我的局促,连忙向我道歉。他说:“我们不能接受总经理的钱,那是因为柳海华的死与赫宇有直接的关联。他当时在林子里,柳大哥死的时候他就在他身边!”

是的,我不能明白,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程枫和柳海华情同手足,在火车上碰巧买了相邻的位子,交谈起来才知道是邻村老乡,同去大哥的公司报到。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相遇更能产生深厚的感情?柳海华前往公司时何等意气风发,谁也不曾想到前路莫测,他踏上的竟是一条不归路。他的死,对程枫的刺激很大。

若干日后,程枫从山东回来,向我描述整个事件的经过。程枫告诉我,那天晚上他们赶到现场,柳海华倒在血泊中,赫宇站在他身旁不远的地方,冷酷得不愿意碰他一下。柳海华死后,现场的检查和事因的调查是公安局刑侦队做的,他们的结论是柳海华死于自杀。所有的人以为柳海华死于自暴自弃,可程枫不这样认为!因为,没人能解释赫宇当时为什么会在柳海华的身边。

“撒谎!他们在撒谎!‘自暴自弃’自杀……这是最好的谎言!”程枫说这些话时非常气愤,他紧紧地握着拳头。

“你认为他们替赫宇隐瞒什么?”我暗暗吃惊。

“这可说不准。这年头只要有钱,白的可以说成黑的,黑的也可以说成白的。”程枫说。

我心中又是一惊,程枫的另一个矛头,应该是指向大哥吧。也许我存有私心,我怎么也不愿意相信对我呵护万分的大哥,会是颠倒是非黑白的人,还有那个外表看起来冷冷冰冰的男孩子,怎么可能是可怕的杀人凶手?我认为赫宇凑巧出现在现场不是不可能,这只是一个巧合。我说:“他在场,柳海华未必就不是自杀。”

“不管怎么说,我希望能把事情弄个明白,这样对他对柳大哥都公平一点。”程枫说。

他认定什么?柳海华的死因赫宇在场错综复杂,理论上他没有杀柳海华的动机——他名正言顺地当上助理,怎么还会在几个月后谋杀一个对自己构不成任何威胁的人?

这是一个巧合!

面对柳海华喋血的空地,我再一次这样告诉自己,我对赫宇出现在柳海华的自杀现场始终有这样的直觉。与以往相比这里多了一份深沉和狰狞,柳海华在此含恨而死,想必是不肯轻易瞑目。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会到树林里悠转,树林弥漫着不祥和难解之谜,诱惑我前来的不仅仅是问题的答案。

我独自在树林里,西下的太阳把我伫立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我眯起眼睛,迎着美丽如画的夕阳余辉,感受它凄美悲壮的光芒。美丽的东西总是那么短暂,夕阳最后一线光辉沉没在远山之中,夜幕也随即降临大地。

“想什么?看你很专注的样子。”

声音从背后传来,既熟悉又陌生。我蓦然回首,是大哥。公众场合的大哥给人的感觉沉稳且冷静,在我面前的大哥随和亲切。

“你相信轮回吗?太阳可以日复一日东升西落,假如生命没落了,可以一生复一生轮回吗?”我说,这个问题一直困惑我。

“我的答案可能令你失望,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即使生命如你所说可以轮回,那么你我的前生后世是什么?这是既不能回忆又不能想象的问题,何必浪费时间?”大哥答道,他几乎不做任何思考。

“你比较现实。”在大哥面前,我还算不拘谨,我们曾在网上谈笑风生。

“也许吧。把握今生才是最重要的,因为人的生命,你有感知的仅在今生。”大哥的语气淡淡的,对这个问题不是很在意。他说:“到我家坐坐怎么样?”

“好!”我爽快地说。林子的另一端,是我不曾去过的地方。

林子尽头有一所两层的别致小楼。小楼依山而建,四周围绕着整齐的九里香,清幽淡雅。楼内设计简单,底层的大厅几乎占据整个空间,精美的旋转楼梯布置在大厅西角。二楼有一个面积不小的露台,空气清新,灯光充沛,夏夜绝对是个纳凉聊天的好处所,即使是寒意未褪的晚春,也同样是个呼吸清幽空气的好地方。

大哥将我带至露台栏杆边的白色单人藤椅坐下,赫宇把茶水端上。这位漂亮冷俊的助理,刚从温暖的室内出来,没有穿外衣,白衬衫外面是一件手工精巧,大方合体的针织毛衣。他端上的茶嫩绿带翠,茶汤碧绿,清澈见底,香气清馨幽雅。

“谢谢你。”我看着赫宇,向他致谢。赫宇像是没听到我的话,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这是雨然小妹,我跟你说过的。”大哥将我介绍给赫宇。

赫宇极不情愿同我握手,淡淡地说:“我们见过面。”我毫不示弱,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握着赫宇的手。他的手很冰,透着奇特的寒气,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赫宇给我上完茶,离开露台。

大哥微笑着对我说:“赫宇一向这个样子,你不必往心里去。”

“我没什么,主要是他不介意。”我嘴里这么说,心里没这么想。赫宇的孤傲,确实令人感到不舒服。

“那就好,说不定你们以后会合得来。”

但愿如此。

“其实,我想知道柳海华为什么会死掉的,事情是不是与赫宇有关?大哥,你能告诉我吗?”我口直心快,有些话闷在心里憋得慌。我和大哥在线上无话不谈,与其苦苦做无谓的猜测,不如直接向大哥寻求答案,或者大哥的回答比较中肯。

“你觉得我在袒护赫宇,所以才会给他们钱?”大哥问道。

我汗颜!不能否认这点。我害怕站在大哥面前,他完全可以读懂你的思维。

“你很坦率。”大哥笑了笑,有点无奈。“我们交往了这么久,你觉得大哥的为人如何?是不是对你还有所保留?”

我听得出大哥对我有点失望。我的话充满对大哥的不信任,令他失望。按常理,我该支持他的。我带着歉意说:“我只是对事情的真相比较好奇。”

“有些事情的所谓‘真相’,不知道要比知道的好。我给他们钱,不是因为我做错什么,而是真心想帮助他们,他们不接受我没有办法。这件事情我不想多做解释,记住大哥送你一句话:即使你的周围都是丑陋的事务,你也千万不要被它们所蒙蔽双眼,要相信丑陋的尽头一定是美好。”

那天晚上,是赫宇送我回公寓的。他一副不爱说话的样子,一路上没听他主动过吭声。

我们经过林中那片空地的时候,我曾偷偷地看他一眼,这里有人因为他自杀,他居然能脸不改色,一点惧怕的心理也没有。

我从这漂亮的容颜后面不难捕捉他隐藏于内心深处的冷酷无情,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在一个人的生命结束时,连看都不屑多看一眼。柳海华死前的绝望和忧伤他感觉到吗?他轻松出入林间时,就不惧怕柳海华匿藏在另一个空间的眼睛注视着他?

虚怀若谷的大哥,高深莫测的赫宇,义薄云天的程枫围绕着柳海华扑朔迷离的死因纠缠不休……

真相?什么才是事情的真相?

随着我在公司的时间增长,我对大哥以及他的公司渐渐有了了解。大哥出身于显赫的商人世家,是商业院校的高才生。他毕业后,没有留在北京总公司帮父亲经营,独自在樱城创建自己公司。他奋斗了几年,公司越做越大,注册资金由原来的十几万人民币,变成现在的两千万美金。他的事业可谓登峰造极,然而我从他身上找不出半点骄傲的痕迹。

大哥的生活作风出奇的严谨。我一直以为像大哥这样的钻石王老五,身边一定美女如云,到他公司后才知道,公司的职员多为男性,像我这样年轻的女职员,在公司就我一个,也许因为我是他小妹的关系,他才会把我招聘进公司来。我来公司有一段时间,发现他常常在公司留宿,很少到外边去,在他身边出现的女人更是少之又少。

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记得在线上交往的时候,我曾缠着要他告诉我,谁是我未来的大嫂。他说他崇尚一个人的生活,没想过要恋爱也一直没有恋爱过,是一杯白开水。他一个快三十的人,没结婚没女朋友,甚至没有恋爱过,我不能相信,现在看来他说的全是真话。他说过,他对自己要求很高,爱一个人就要给对方幸福。我想,他可能是还没有遇到想给她幸福的人吧。

在公司的这段日子里,大哥对我还是蛮不错的,没有正式派给我实际工作,让我先跟在程枫身边熟悉熟悉情况,他几乎每个星期定期打电话向程枫询问我的工作情况,了解并满足我的生活需求。大哥在我眼里个性随和而且心胸坦荡得无与伦比,他只要有时间就会备下一些可口的家常小菜,把我和程枫等一些年轻人找来,喝喝啤酒,吃个晚饭什么的,使我们能够感受到在家的温暖,籍此缓解身在异乡的寂寞。不单单是我,连程枫他们对大哥也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很容易将他视为兄长。

大哥对我的关爱一如线上,我越来越喜欢他,也越来越把他当大哥。有时候我会想,我和他该是怎样的一种缘分?亲生的大哥未必做到的事情,他做到了。然而喜欢不是爱,他历来是我心目中景仰和尊重的大哥,大哥的位置我只为他留,这个世上除他之外,我不会再叫别的人做大哥。

在我接触的年轻人中,喜欢我的人络络不绝,程枫对我的追求最明显,他从不否认对我的爱,大大方方送我玫瑰,约我吃饭逛街。但是我对他所做的一切没有感动,因为我的心系在一个人的身上,那个人就是赫宇——一个冷冷冰冰沉默寡言的男孩子,每一次与他相见,都能引发我内心的牵动。也许是我的脑子有毛病,置着众多热情的沙漠不顾,竟然幻想拥抱一座沉默的冰山。

赫宇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男孩子,他年轻漂亮,缄默寡言,身上没有一般俊俏男孩子的轻浮,同时也缺少一般年轻男孩子的活力,给人的感觉很冷很沉。或许上苍对待每一件事物都十分公正,没有绝对的完美。它赐予赫宇绝美的外表,独独拿走他的情感。他整天没有什么表情,既不懂欢笑,也不晓得哭泣,既没有极度的兴奋,也没有严重的失落,好像一尊惟妙惟肖的雕塑,冷冷冰冰没有生气。但这一切不能否认他的魅力无穷,和他有过接触都会产生一种难言的眷恋,女孩子难免为他意乱情迷,我也不能例外。

我与赫宇的来往几乎建立在公事上,我是大哥的私人秘书,他是大哥的助理,很多时候我会与他跟随大哥的左右,双双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那一天,大哥分派我们去市里联系一项接待任务,我和他有了一次单独外出的机会。忙完公事后,已经很晚,赫宇很有绅士风度请我吃晚饭,他带我去了一家高级日本餐厅。

日本餐厅的日本菜很有名,由日本人打理,从菜色和服务都带着浓烈的日本气息。走进雅致的小厢房盘腿而坐,穿着日本和服的侍女立即为我们沏茶。

“想吃什么?”赫宇把菜谱递给我。

我摆摆手说:“我从来没有吃过日本菜,而且不懂日文,你做主。”

赫宇也不推辞,用流利的日语和侍女一阵交谈,侍女离去。他把手机放在桌面的一角,将外衣脱下。我打量着厢房的摆设和布置。“这里装潢雅致,服务一流,东西一定很贵吧?”

“价格不是问题。”赫宇不是很在意这个问题,他在翻看侍女留下来的消费指南。

“你第一次请我吃饭就到这样的地方来,我觉得很不自在。”我让赫宇破费,有点不好意思。

“这里和街边的大排档没什么两样,都是让人填饱肚子的地方。”赫宇淡然。他的心思又回到那本消费指南。我不想与他太冷场,无话找话:“这里的味道还是好吧?”

“应该好吃吧。我从没在家里煮过一顿饭,一日三餐在外面随便打发,什么东西都吃腻了,没有所谓的好吃不好吃,只要能吃饱就行。”赫宇好像有点不耐烦,但他还是很认真回答我的话。

“你对什么都很淡。”

“长时间孤身在外,所有的人都是匆匆过客,即使有生命从我眼前消失,也不会有感觉。”赫宇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或许,我在别人的眼里也不会有感觉。”

“不会吧?一路走来,身边总有关爱你的人,怎么会没有?”

“关爱我?没有。”赫宇摇摇头。

“那么家和亲人呢?不可能没有牵挂。”我说:“不论我们离家多远,心里有没有想到他们,他们一样会想着我们。”

“你说的,我不懂。”赫宇在听。

我继续说:“我念书的地方离家很远,放假回家基本在凌晨到家。到家的前一天晚上,爸妈不眠到天亮,等着为我开门。每一次离家,他们总是为我准备一叠厚厚的信封和电话卡,让我常给家里写信打电话。他们说,想常常看我的信听我的声音。”

“你说的这些,我从不知道。”赫宇摇头,“我从未想过牵挂谁,想必谁也不会牵挂我。”

“做人不可以这么冷淡的,你有点厌世。”我说。

“或许吧。”赫宇漫不经心地说,拿起茶壶给我添茶。

“难道你活在这个世上,就没有活着的目标吗?”

“你们有,我没有。”

“那你为什么还活着?”

“为了什么?为了不能死而活着。”赫宇把茶壶放回桌面上,淡漠地说。

我愕然。这也是活着的理由?

“你不会懂的。”赫宇说,“这个世上有那么一种人,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更不会有任何感情。”

“你想说你就是这种人?”

“没错。”赫宇不紧不慢地说,“柳海华会死,也是因为遇到我。”

“我不明白你想说什么?”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柳海华的死因吗?现在,我可以告诉你。”

“为什么肯告诉我?”我感到意外。这件事情很久没人提起,再过一段时间它就会被人们淡忘掉,他为什么无端端向我提起?我连忙说:“赫助理,我不是很在意这个问题,你没必要告诉我。”

“难道你真的就不想知道柳海华的死因?”赫宇目光中隐藏着很深的心思,令人捉摸不透。他说:“整件事情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你们辛辛苦苦寻求的答案很令你们失望,柳海华的确死于自杀死。那天晚上,我经过树林的时候,他正在自杀。”

“我早就知道那是一个巧合。”我如释重负,我的第六感没有出错。

“我看到他时,他还没死。我没救他,而是在一旁看着他死去。他的朋友对我的指责不算过份,虽然我在法律上不用负责任,可从道德上讲,算是一种谋杀。”赫宇说得轻描淡写,好像这件事与他毫不相干。

“你为什么不阻止他?”我脸色突变。碰到这种人命悠关的情况,不要说是公司的同事,就算是陌生人也应该出手相救,赫宇怎么狠得下心,眼睁睁看着柳海华死去?

“他的懦弱不值怜悯,对于一个觉得自己活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的人来说,死也许是一种很好的解脱。”赫宇冷冷地说。

这就是他不肯救人的理由?死者仍可悲,生者亦可恨!

这就是事实的真相?——我宁愿不是!难怪大哥曾经说过,有些事情的所谓‘真相’,不知道要比知道好。事情的整个过程大哥清楚,他面对冷酷无情的赫宇是多么的无可奈何。

菜上来后,赫宇吃得很少,每样菜只是蜻蜓点水,随意应付一下。赫宇过份冷淡,或许他对外界冷漠的态度不是轻易能改变。他在大哥面前是一副什么样子?他的冷漠有生俱来,他用对待自己和别人的态度对待过大哥吗?

我面对满桌精致的食物也没有食欲。赫宇走近窗边,拉开窗帘看外面的景色,他看向夜色的眼眸露出少许轻愁。

命运是一种捉弄人的东西,当你极想得到一种东西,偏偏得不到,当你不想得到一种东西,偏偏就来了。近段时间事务不是太忙,我没事老在线上混。晚饭过后,我用笔记本上网,打算把今晚的时间全部交给网络。

先上Q,大哥的头像没有亮,我很久没在线上看到他,可我还是像往常一样期盼他的出现。他在不在线我不知道,他不喜欢被人打扰,总是隐身上线,他想和你聊的时候会自动现身,给你意外惊喜。因而我每次上线都有一种期盼,期盼他的突然出现……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惯。他的出现使我欣喜若狂,他的沉默使我倍感失落。

等了很久,大哥没有出现。失望之余,我也明白了一件事情,他以后不会再出现。我们从网络走进现实,网络的一切将成为过去。我怀念与他对话的每一个细节,他在网络上带给我无拘无束和开心,在现实当中是不能给予的,尽管他还是那么关爱我。

我在中国游戏中心玩牌玩得正起劲,电话响了,是程枫打来的。程枫经常打电话过来,他不是每次约我出去玩,很多时候是向我表示问候,“汇报”他的一些事情和想法,我和他聊得不是很投机。我一边继续玩牌一边应付着和他讲电话,心不在焉。

“你有空吗?我们一起到外面吃宵夜。”程枫说。这次,他是想约我出去吃东西。

“我没空,在办公室加班。”我敷衍他说。

“你房间的灯亮着,怎么会是加班。你下来吧,我就在楼下。”程枫揭穿我的谎言,他已经在楼下等候,势必要和我出去。说真的,我不是很喜欢和他出去,如果被他烦到了才出去。真烦!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才能使他不再找我。

我非常不愿意地和网络说再见,换衣服下楼。

楼下,程枫站在一辆小车边。那是公司销售部的车子,不知道他怎么弄来的,原来他迫不及待想和我到外面吃东西是为了这个。程枫很有风度地为我打开前座车门:“上车吧。”

我上了车,给自己系好安全带。

“刚才,你为什么不想我和出去?”程枫问。他这人就这样,什么事情都要追问到底。告诉他实话,他可能接受不了,不说实话,又不是我的本意。我说:“我在玩游戏,不想走开。”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上网,你很无聊吗?”

“不是无聊才上网,不上网也不表示有聊。”我故意这么说。上网无聊?不了解网络的人才会这么说。

“什么无聊有聊?”程枫的脑袋发涨,听不懂我的话。

“有聊就是相对无聊说。”我说。

程枫表示还是不能理解,就像他永远无法理解上网的乐趣有多大。我不打算和他继续谈论这个话题,关于网络的一切,我和他说不到一块去,不想和他分析。

程枫驱车到海边的一个海鲜大排档。他找个位置把车停好,这才征求我的意见:“我们的宵夜在这里吃,你会介意吗?”

“不会。”我说。我知道程枫绕了大老远的路是为了要到这么一个地方吃饭,一定有他的用意,而且不来已经来了,还能介意?

这里虽然是大排档,环境相当不错,地方整洁干净,没有一点邋遢,一排排简单的木制小圆桌和独头小凳,形成与众不同的风格。程枫带我在尽头一张偏僻的桌子坐下,立刻就有伙计上来招呼我们。

“两位想吃什么?”

“这里的主食是海鲜,你喜欢吃什么?”程枫把菜单递给我,让我找喜欢吃的。

“我很随意,你做主就行了。”我一副很随意的样子。

“那是。”程枫也不客气,对伙计说:“给我们来一个紫菜蛋花汤,一碟白灼螃蟹和一对龙虾……暂时就这么多,份量不要太大,够我们两个人吃就可以了。”

“你对这个地方满熟络,以前来过?”我问道。

“我和朋友有机会就来。这里环境不如高级餐馆,但是风味独特,平常在餐厅里吃不到。”

“你们常来?”

“是。这里的海鲜不但新鲜种类多而且味道好,价格也不贵,很多的食客和游人慕名而来,生意一直很好,只是不知道你吃得惯不惯。”

“我无所谓。”我对程枫不注重,对他介绍的食物提不起一点兴趣。我有点后悔和他出来,面对一点情趣都没有的他是失策,要不然我在网上不知玩得多开心。

我们要的东西很快就送上来,海鲜和各式各样的佐料摆了一桌子,有酸的,有甜的,有辣的,有不辣的,色香味俱全。经过品尝,我才知道大排档的味道真的是好吃得不得了,而非程枫恭维。

“这里味道真不错!”我大加赞赏。我生于内陆,长于内陆,吃海鲜的次数不多,吃得这么过瘾的还是头一次。

“我以为你不喜欢来这里。”程枫看着我的一举一动。

“啊?”我忙着吃东西,没听清楚程枫说什么。我的吃相一定很粗鲁吧?不过没关系,我在别人面前,特别在程枫面前从来不需要掩饰什么,或者假装矜持。我就是我,我喜欢把我真实的一面呈现于人。

“我觉得有点委屈你。”程枫说。

“为什么这么想?”我停下手中的筷子。

“你能和我出来吃晚饭我很高兴,可我总是带你来这种地方吃饭,不是路边摊就是大排档,也许你会觉得低档,但这是我的生活水平。”

程枫的话使我有点不高兴。我长得漂亮追求时尚,喜欢过有钱人的生活,但这并不等于我为钱可以不顾一切。人们总是把我看成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女孩子,连程枫也这样。这也是我不喜欢他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不能接受一个不了解我的人。

我想我对程枫越来越不满意,所有的不满意通通写在我的脸上,程枫再愚蠢也应该看出来,可他还是一如既往追求我,也许他幻想有朝一日能用他的真诚打动我。说真心的话,程枫是一个很实在很有责任感的人,他会是一个很好的丈夫,谁(包括我在内)嫁给他都是一种福气,可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大哥曾说我是一个很情绪化的人,高兴的时候可以把男友捧上天堂,不高兴的时候可以把他打下地狱。我不知道我是否因为没遇到一个真正喜欢的人,所以对身边的追求者都这么刻薄。

从大排档出来,程枫开车送我回去。他把车停在公寓旁边的操场上让我下车,他要把车子还给销售部。程枫离去后,我在极不显眼的地方看到了赫宇。

赫宇穿着深色的T恤,脖子上用黑皮细绳系了一支银色的小短笛,外面套了一件宽宽松松的浅色棉麻外衣,身后背了一个黑色背包,这副休闲的打扮使他更加飘逸。夜色中,他斜靠在平时驾驶的一辆黑色保时捷上看着我,脸上有一种世人无法溶解的孤寂。

“嗨!什么时候来的?”我向赫宇走去。“你不会是碰巧在这里吧?”

“不,我专程来看你。”赫宇出人意表地回答。他专程来看我?我觉得意外。

“找我有事?”我疑惑地问他。

“没有了。我想我该走了。”赫宇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我觉得我不应该就这么让他走,应该和他谈谈。那天晚上,我乍听柳海华的死因觉得赫宇无情,与他不欢而散。不久前,我在高级雇员餐厅遇到同桌吃饭的一名行政部干事,有意向他打听柳海华的死因。行政干事清楚地告诉我,柳海华确实死于自杀,赫宇在不在场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他说得非常绝对,当我提及有人对此产生怀疑时,那位行政干事用轻蔑的口吻说,这有什么可怀疑的?嫉妒呗,赫助理的优秀有目共睹。我意识到自己的举止深深地伤害了赫宇。他能够把事实告诉我,可见心胸坦荡。也许他并非像他所说的那样冷酷,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稍稍的犹豫便成大错。世上有什么过错不能宽容?有什么不过错能原谅?赫宇那么年轻,性格那么孤僻,有些事情的处理孰能无错?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跟他沟通,说一声道歉。这是一个机会。

“那天晚上我不是存心伤害你,只是……”我对他说。

“你还想说什么?”赫宇看着我,目光倔强突然有了一种拒人千里的冷漠。“为什么对他们说柳海华死于自杀?你以为这样我会感激你?”

“是,我有这么说。”我承认,为了平息程枫等人心中的疑问,我确实向他们肯定过柳海华自杀的结论。我说:“难道这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柳海华可以得到安息,你也可以置身是非之外。他不希望他的朋友做错事,他并不记恨你。”

“你真的很没趣!” 赫宇明亮的眸子折射出冷冷的光芒。我自以为圆满的结果,深深地伤了他的自尊。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喜欢他们冤枉你?”

“我喜欢,与你何干?”

赫宇冷漠得让人心痛。

“你这是什么话?好,算我多事!”赫宇的冷傲激起我的气愤,我怒道:“如果你问心无愧,又何必在意别人怎么说。除非你心虚!”

“你胡说!”赫宇看向我的目光有点严厉。

我激动地说:“难道我有说错?像你这种冷酷无情的人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柳海华因你而死,你不觉得残忍?柳蒽蕙的悲伤你感觉得到吗?如果你有恻隐之心的话,就不会让这样孤苦零丁的女孩子经受如此沉重的丧兄之痛!”

“你——”

赫宇脸色煞白。他一跺脚,居然丢下我走了。

市里组织本市一些知名企业进行一次女子篮球比赛。一家大型企业很想拿这次比赛的冠军,四处搜罗篮球好手加盟女子篮球队。那家企业的老总姓陈,四十多岁,与大哥业务来往很多,私交亦很重。大哥听说他需要一名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控球技术好的后卫,立刻向他推荐我。陈总听说我是校篮球队的主力,马上提出要我帮他的公司打球。我在从中学到大学很喜欢篮球这项运动,特别上了大学后,每天至少打一场篮球才觉得舒服,到樱城这么久还没摸过篮球,手早痒痒的,当陈总向我提出要求,我不加思索答应了他。

事情就这样说定了,我暂时告别大哥,随陈总的女子篮球队到训练基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赛前训练,迎接即将到来的赛事。

陈总为了赢得这次赛事的冠军着实费了一番功夫,不仅请我加盟公司球队,还请邻市业余体校一些主力加盟。业余体校的那几个主力年纪都好小,最大的不超过十七岁,整天叽叽喳喳快乐得像小鸟,我和她们在一起,心情很舒畅,似乎回到那纯真的中学时代。

我在训练基地训练的那段日子,大哥也很忙,没时间来看我,只在晚上打电话问候。程枫每个休息日必定买一大堆东西和零食来看我。其实他到来,我很多时候在训练,也说不上几句话。从公司到训练基地相隔了整一个城市,也真难为他为我跑来跑去。队里的小姐妹误会他是我的男友,每次看到他来便笑话他。

“我就说嘛,我们的程大哥双休日总有事无事往我们这跑,心疼雨然姐了。”

“说真心话,雨然姐和程大哥是郎才女貌,天生的一对。像雨然姐这么美丽动人的女孩子就应该找一个像程大哥这样沉稳的人当依靠。”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雨然姐人漂亮,球又打得好,别说凡夫俗子为她抨然心动,就连天上的神仙也会萌生爱意,程大哥当然也不能例外。”

“程大哥好福气,我们当然要祝福他。”

“……”

这群小姐妹的嘴巴甜得像蜜糖,七嘴八舌净挑好的话说。程枫笑不拢口,心里自然喜滋滋的。我不知道怎样向小姐妹们解释程枫不是我的男友,有些关系只会越描越黑。程枫的确是一个很称职的男友,他对我的爱是看得见的,可我对他始终一点感觉也没有。好长一段时间,我注意保持与他之间的距离,对他不冷也不热,把他当同事或者朋友对待,希望他陷得不是太深,然而事与人违,这次训练反而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他对我的爱也越来越深。

那天,我在训练场上训练。我带球突破,一连晃过对方两名队员,三步上篮,篮球空心入网。

“好球!”场边有人带头为我这一粒漂亮的进球鼓掌高声喝彩,“打得不错!”

是大哥,他身边还跟了个赫宇。

休息时间,我立即跑到大哥身边,高兴地嚷嚷:“大哥,见到你太高兴了。”

“那你在过去的这些日子里有没有想到我?”大哥笑问。

“我有。可是你不来看我。”我的语气带着一种陌名的兴奋。我之所以兴奋,多半是因为可以看到赫宇,我离开公司的日子惟一没有联系的是他。没有看到他的日子,心里非常挂念他。

“我这不是来看你了?”大哥看到我眉飞色舞的样子,继而大笑说。“我们来了很久,你在练球,没看到我们。”

“在球场上跑真的很过瘾,你眼中只有篮球,当你把篮球投进篮筐换来满场观众的喝彩和掌声时,整个人就飘起来了。”我说。

“你和队友打得那么轻松潇洒,会拿冠军吗?”大哥问道。

“我们打得不错,对手也很强,主要还是看我们的临场发挥,应该有机会拿的。你会不会来看我比赛?”

“你能拿冠军的时候我就来。”大哥说。

“真的?不许骗我。”我顿时来了兴致。

“不骗你,赫宇可以作证。”大哥冲赫宇笑笑。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我与大哥击掌为盟。赫宇神情淡然,站在一旁看我与大哥说笑。他会来看我比赛吗?这是我所期盼的。

晚上,大哥带我到附近的茶庄喝茶。本来约好陈总,陈总临时有事没来,只有我和与大哥、赫宇三人围着茶几品茶。我们没用茶艺小姐,赫宇为我们泡茶。我早听大哥说过赫宇茶艺工夫一流,今天终于有机会见识到。他手法娴熟流畅,动作有如行云流水,清雅自然。看他的工夫已是一种欣赏,品他的茶更是一种享受。

赫宇完成洗杯、烫盅、冲茶、倒茶等工序后,把品茗杯倒扣在闻香杯上翻转过来,将杯举至齐眉递给大哥:“总经理,请。”

“谢谢!”大哥左手托住品茗杯,右手转动闻香杯,提起闻一下杯底的余香,用拇指和食指扶住杯环,中指托杯底,将茶送至唇边细品。

赫宇把茶递给我。我第一次喝茶什么都不懂,让大哥教我怎么品茶。大哥笑道:“茶要分三口品尝。第一口让你的舌尖感觉这茶苦不苦,第二口让你舌头的两侧感觉这茶烫不烫,第三口让你的喉咙感觉这茶润不润喉。”

经赫宇精心泡制的铁观音香气袭人,茶汤入口滋味浓而不涩纯而不淡,饮后余香在口喉底回甘。茶不醉人,人醉了。

赫宇趁水未开的工夫,用夹子收集桌上的茶杯,水煲开后,注水入茶壶,用烫水淋壶加温,烫茶杯。烫完茶杯,用夹子夹起茶杯的左沿倒掉烫杯的水,把茶杯底印在茶巾上把杯底的水吸干,放到大哥和我面前。做完这些工序,沏茶的时间刚好,赫宇提起茶壶依次倒给大哥和我。

我立刻迷上了工夫茶,缠着大哥和赫宇教我。那天晚上的不愉快赫宇只字不提,手把手教我茶道,大哥在一边为我做详细的解说。我们有了难得的融洽。

大哥的口若悬河与赫宇的缄默寡言有鲜明的对比却能持之以恒,我不能否认和大哥、赫宇在一起有一种说不出的种坦然和随意。

赫宇并非不喜欢与人相处,只不过相处的方法独特。他没有朋友观念,正如当初所说,不会刻意安排重逢,偶尔走到一起便是机缘所在。他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表面的冷漠却是内心的平静,给人感觉像茶,不会品茶的人觉得茶涩口,可懂茶的人会知道,茶要慢慢细品才越醇越甘甜。

有人说喝了工夫茶后会失眠,可那天晚上我睡得很沉很沉……

这次女子篮球赛最后以我们顺利拿到冠军而告终。冠亚军争夺赛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我在那场比赛发挥异常出色,三分球越投越顺手,19投17中,技压群芳。球赛一结束,我背着袋子随其他球员出球场。

刚出体育馆门口,程枫迎了上来,拥着我又叫又跳,兴奋得接近失态。他在外边等我很久了,我拿了冠军并在场上表现出色,他比谁都高兴。我头一次和他这么接近,还是在众人面前,心里多多少少感到别扭。程枫激情过后,我轻轻地推开他。

“全场17个三分球,简直轰动整个体育馆。行啊!”大哥也来了,他身后站着公司的一班同事。不用说,刚才与程枫亲热地拥抱,大哥他们全看到。

“你们怎么全来了?”我随即脸一红,不知说什么才好。我下意识地看看四周,没有发现赫宇的影子。我一直以为有大哥在的地方,他一定在附近。我的内心忽然一阵失落,大哥是来了,他没来。

“你在找谁?”程枫觉察我的异样,也随我的目光四处搜索。

“没什么,随便看看。”我小声说,极力掩饰自己的失落。

“是啊,我说过你进入决赛一定看你比赛。知道你今晚争夺冠军,特来给你加油。”大哥说,“表现不错嘛,你以前总说你打球如何了得,百闻不如一见。不错!不错!”

“走!我们庆贺去,陈总已在酒店为你们准备了庆功宴。”大哥说。

一群人簇拥着我上车。

打完球赛,大哥给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休息。我什么不想干不想动,甚至关闭手机不听任何人的电话,平常在宿舍里看看书,写写东西,听听音乐又是一天,日子过得倒也自由自在。人就这样,一生一世那么长,偶尔也会出出风头什么的,一旦身边的光环散尽,亦回复了平淡。

也许前段时间精神和体力消耗很大,即使在休闲放轻松的日子,我睡得也不是很好,晚上经常做梦,老做那个很奇怪的梦。好悠长的梦,尽管支离破碎,但是一切都那么真切实在,像是我亲身经历,以致梦中醒来,不知道人在梦里还是梦外。

做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经常做一个相同的梦!梦境像一条无形的锁链缚束着我,我甚至可以在夜深人静独处时感觉到一种不同寻常的气息和来自内心深处的压力。我不知道这个梦与我的现实生活有什么关联,以为这一切是过于疲惫而产生潜意识的精神困惑。

我想起有一段时间没有上Q,该上去看看谁在线,问候问候他们,要不网友们会以为我从人间蒸发掉。我刚上Q,大哥的头像突然亮了起来,向我打招呼。

“你好!爱做梦的女孩。”大哥说。因为我爱做梦,所以我的昵称叫花间梦里人,也就是爱做梦的女孩这意思。他除了叫我小妹以外,也常这样称呼我。

“晕!”我又惊又喜,还能见到大哥真不容易。

“怎么?”大哥说。

“被你吓到了。”我说。

“为什么,我有这么恐怖吗?”大哥说。

“一个消失很久的人突然出现,你想……”我说。

“我最近很忙,没时间上网。很久没上来聊天了,今天就这么巧刚上来一会你就来了。”大哥说。

“我知道,我上来的时候,从来不见你。”我说。

“我就一直没上,你怎么能看见我?傻丫头。”大哥说。

“幸好我没把你的头像给删掉。”我说。

“我很幸运。不过删了也没关系,我能看见你就行,然后我会叫:小妹,大哥来了,赶紧说话。”大哥说。

“你该叫开门开门,我是大烧饼。”我说。

“等一下还芝麻开门呢。”大哥说。

“不是,不是。是芝麻大烧饼来了,快点开门。”我随意消遣他,自己也笑了。

“哈哈哈……”

一连三个大笑的表情,大哥在显示器前一定笑得很开心。以前和大哥在网上交往,隐隐约约觉得大哥是一个很优秀的人物,他有超乎寻常的一面,他是上天的宠儿,所有的一切远远超越人类的境界。正因如此他已经不可能回到平常人中间,不能将他的忧愁、悲伤、快乐交与他人分享,所以他才会上网结交不同的朋友,在这虚拟的世界中寻找某种安慰。后来我才知道自己的想法错,他是一个自己快乐也能带给别人快乐的人,他把他的快乐无遗地交给网上的朋友,而不是寻找我所想的安慰。如果他需要安慰的话,那么能带给别人快乐,就是他最大的安慰。

“和你说笑的,我和你相识是一种难得的缘分,我怎么舍得将你删除?即使你不再出现,我也会一直等下去,直到你出现为止。”我说。“我挺相信缘分。”

“缘分可信不可信。你那么相信缘分,找到自己喜欢的人了吗?”大哥说。

“好像没有。”我说。“男孩的心事好难猜,谁真正喜欢我,我感觉不出来。”

“你的心事估计才不好猜,我能想象你周围的男孩快被你的心事搞晕了。”大哥说。

“才没呢?我身边哪有什么男孩?同事加朋友而已。”我说。

“程枫很喜欢你吧?公司上下的人都知道他在追求你。”大哥说。

“他呀?不知道怎么说。他对我的喜欢是没得说,问题在于我不是很喜欢他。”我说,心情有点郁闷。我和程枫的关系在公司本来就是很敏感的话题,而且决赛当天晚上在体育馆门口还有不俗的表现,难怪连大哥也误会我们。

“那是喜欢了,不是很喜欢不是不喜欢。还不承认?”大哥取笑我。

“真的不是,我不喜欢他。”我解释说,在大哥面前不想和程枫之间的感觉。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至少你不反感他。要不,你怎么会和他出去玩?”大哥说。

“我之所以和他出去,也是起源于我不反感他,不然不会和他交往。就这样。”我说。

“说说看,你对他真正的感觉是什么?”大哥问道。

“觉得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属于可以托付终身的那种。”我说。

“哦,还说不喜欢他?都到了要托付终身了。这已经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而是一种信任,一种更高层次。相互之间的信任,这比喜欢和爱还来得不容易。”大哥说。

“我只是觉得他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但没说要把终身托付给他。”我更正大哥的话。

“那你有想过要和他一起吗?”大哥问道。

“没有。”我老老实实回答。和程枫认识这么久,我的确没有想过要和他在一起。我说:“我虽然喜欢他,觉得他属于可以托付终身的那种,但是我不是很喜欢他,何况喜欢不是爱,我们即使见面也没有什么感觉,见不到人也不会想他,牵挂他。”

“既然你不喜欢他,也没想过要跟他在一起,为什么不对他说清楚?”大哥说。

“莽然说出来同样伤害他,我想把这件事情交给时间,最好是他自己能明白过来,我对他只是朋友那么简单。”我说。

“拖得越久对他的伤害越大。”大哥说。

“是吗?那我找机会和他谈谈。”我说。

“这就对了。说清楚比较好,当断不断,自受其乱。”大哥说。

“如果有一天我喜欢一个男孩子,你猜我会怎么对待他?”我说。

“估计要吞到肚子里,就像螳螂一样。”大哥说。

“错!我会选择跟他做一辈子的朋友,这样才恒久。”我说。

“很新鲜哟。那看来你的另一半真的很悲哀。”大哥说。

“被你说对了。所以聪明的不要做我男朋友,做我朋友就可以了。做人家女朋友不见得做得好,但做朋友一定是最好的。”我说。

“我不这么认为,另一半也可以是一生的好朋友。”大哥说。

“我不知道我能否做到。”我说。

“你说自己不能做到,不代表没人做到,我想我可以做到,你也可以做到。以后你的想法会改变的,况且每个女孩一定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能找到一个爱你的你也爱他的那个他。”大哥说。

“如果我爱一个人,我反而不敢主动。我害怕被拒绝,也害怕没面子。”我说。

“这么说你有了不敢主动的对象了?”大哥说。

“没有吧。”我说。

“有一件事,不知道你怎么想。”大哥许久才说。

“什么事?”我连忙问道。

“有一个傻孩子,喜欢上一个女孩,偷偷在人家身后转,看到女孩和朋友出去,在风中一等就是几个钟头,好不容易等到人,却被无缘无故大骂一顿。还为看什么篮球比赛,被雨淋成重感冒。”大哥说。

“你说的是赫宇!?”我差点叫了出来。赫宇那天晚上是专程在楼下等我的!?还有,我不知道他居然为了看我的球赛,忘了带雨具,冒着大雨赶到体育馆,全身都湿透了。我与程枫相互拥抱祝贺的时候,他正躲在昏暗的车内擦拭身上的雨水。他为什么没向我说清楚状况?他这份心思为什么不要让我懂?因为他以为我的身边有了程枫?

“你那么聪明,自然明白。这几天他身体不舒服,有时间去看看他。”大哥说。

“他患感冒了?严不严重?”我说。

“有一点。不过现在没关系。看样子,你还挺关心他的。”大哥说。

“我有吗?”我的口气有点硬。大哥肯定知道我偷偷喜欢赫宇,才会把赫宇的心思告诉我。我喜欢赫宇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但是无法不能肯定赫宇对自己的感觉。

“又不承认?能关心他挺好。与赫宇相处,会使你有与众不同的感觉。要打开他的心扉不是随意的猜测和指责,而是用你真诚的心。”大哥说。

“收到。为什么告诉我这些?”我说。

“我是旁观者清,见不得你们被情所困,兜圈子。我们因为事业远离家乡和亲人,不能在家中与亲人共享天伦已是一种遗憾,不能善待身边的人更是一种错误。如果爱一个人,更要好好爱他,不用让他从身边溜走。人的一生,能遇到彼此相爱韵律相同的人不容易。”大哥说。

大哥的话说得很贴心,我应该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善待别人等于善待自己。我曾担心和大哥进入现实,不管我们曾经相处得多么融洽,网络的交往极有可能成为永恒。现在我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大哥网上网下都一个样,如同他的做生意和做的人原则:诚信为主,力求做得最好。我想我会很珍惜我和大哥的这样份情缘,不会轻易让它从指间溜走。

“大哥,我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我说。

“噢,那是因为我是你大哥,妹妹喜欢大哥很正常。”大哥说。

“如果这辈子你都能做我大哥就好了,你是我心中唯一的大哥,大哥的位置只为你留,除你之外我不会叫别人做大哥。”我对大哥说。我说的是真心话,向他肯定他在我心中的位置。

“你也可以算是一个红颜知己,小妹加红颜知己。”大哥很久才回话,不知道他在那边干什么。

“不好!我才不做你的做红颜知己,这样我要分担你的忧愁,还是让我做你小妹,永远分担你的快乐好了。”我说。

只分担他的快乐,不分担他的忧愁——我这样说,不知道大哥心里怎么想?

虽然答应大哥和程枫仔细谈谈,可是我每次拿起电话又放下,实在没有勇气拨通那个熟悉的号码。该怎么和他说?直截了当告诉他,我一直把他当朋友,我们之间不可能——这话又怎么说得出口?我不想伤害程枫,但是我这种拖泥带水的做法,只会带给程枫更大的伤害。当断不断,自受其乱,那时我并未真正了解这句话的份量。

黄昏,我吃过晚饭,到公司附近的海边散步。一天的时光,我独爱黄昏,爱极太阳西下努力挣扎出来的光线,因为短暂才会如此绚丽多彩,夺目耀眼。是不是将逝的东西都值得留恋而又难忘?只要生命不从身上游走,我不会轻易放弃对夕阳的观礼。

我迎着夕阳,一个人沿长长的海堤朝前走。海堤尽头是一片宽阔的沙滩,临海处耸立着几块奇峰突出的礁石。

一个人面对大海坐在礁石上,吹着挂在脖子间的短笛。细小的笛声和风而送,平和而幽深,令人禁不住泛起心中的伤感,思绪万千。

赫宇!

我被他的笛声深深吸引住,不知不觉爬上礁石,站在他身边细听,直至曲终。

“你来了?”

赫宇沉浸乐曲,警觉仍很高,不用回头已知我到来。他闭上眼睛昂起脸,全身心感受舒适的海风。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白色的衣服在夜色衬得他的肤色煞是好看,给人一种清爽俊朗的感觉。白色衬衣最上面的两个扣子不知道是忘记扣好还是故意不扣,海风把一边领子吹起,黑皮做成的细绳在他的项间若隐若现。

“刚才吹的是什么曲子?”我问他。我非常佩服赫宇的音乐细胞发达,从他唇间吹奏出来的乐曲有一定感染力,牵人心弦。

“你认为那是什么曲子?”赫宇反问。

“曲子平和中带忧伤,平淡中见真情……不是挂念某个人,就是纪念某件逝去的往事。”我说。我觉得他总是偏爱这类略带忧伤、牵人心魂的曲子。音乐有时也代表一个人的情绪,不知道他为什么事情感怀?

“那是海豚的安魂曲。”赫宇用手指慢慢梳着被海风吹起的额发。

不是纪念人而是物,我可算一个知音?

“海豚的安魂曲?”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海豚也有安魂曲?”

“海豚就不能有安魂曲?”赫宇看了我一眼。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总的来说,它旋律优美扣人心弦,是一首很好的曲子。作者是谁?”我说。

“没有作者,我随意吹的。”他说。

我脸上的表情有点夸张:“随意?你的言词好轻松,这么随意就吹出惊天地泣鬼神的曲子,如果用心一点那还了得?”

赫宇平和地说:“我不想做什么好曲子,只想给海豚安魂。我经历过一次海难,听说是海豚把我救起来。海豚为了救我,再也没能回到大海去。”

“海豚是人类的朋友,救人的事时有发生。”我说。海豚救人的事件在传媒中常有报道,一点不奇怪。

“我也许不值得它救。”赫宇说。

“救人的海豚常有,为死难海豚作安魂曲的人不常有。”我说。

赫宇沉默无语。

我们登上礁石的最高点,久久眺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

“我对海有着很特殊的感情,每一次面对它都有一种极其微妙的感觉,总觉得我是属于它的,终将回到它的怀抱中。也许这个世上,只有它能够包容我,成为我最后的归宿。”赫宇感触地说。

我说:“你跟我们不同,你是不一般的人。在我的感觉中,你和大哥一样,是属于那种踏着红地毯走路的人。”

“我清晨从贫民区垃圾堆里爬起来的时候你没看见过。”赫宇的目光转向我,有点冷。

“你挺幽默的嘛。”我不相信赫宇的话。

赫宇说:“我说的是实话,我感受过那种流浪的生活。在巴黎广场或者街道,随时可以遇到一些以卖艺维生的流浪艺术家,他们当中不乏技艺超群者,因为生活际遇不周,不得不背井离乡到处流浪。他们注重的不是金钱的施舍,而是人格的尊重和对他们艺术的肯定。我给他们钱,让他们为我演奏喜欢听的曲子。久了,跟他们熟了,他们也教我摆弄各式各样的乐器,弹奏各种不同风格的曲子。那时候的我无所寄托,也许受他们音乐的渲染,才觉得人生并非乏味,从而挽留一份宁静。”

“广场的流浪人换了一茬又一茬,他们当中大多数为寻求新的环境而离开,也有少数被贫困折磨而撒手人寰。站在清晨广场的一角,看着他们逐渐远去的背影,看着曾经熟悉的某人被尸布裹身匆匆运进白车的一幕,我才明白世间有一种痛叫生离死别。”

赫宇告诉我一些他从没说过的经历和心情。谁说他冷酷无情?他有一份非比寻常的同情心。

“这个世上懂你心思的人没有几个。”我感叹。我发觉赫宇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再是冰冷沉默的寡言人,他的心中藏匿着不为人知的情感。我问道:“你去过巴黎?”

“我在法国长大的,去过的地方很多……我很少跟别人聊天,你是第一个,有很多事情我想说,但不知道怎么说。”赫宇看着我。

“你不太说话,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明白你在想什么。和朋友一起出去的时候,不要只坐在一边听他们说话,应该把你高兴的事情告诉他们,让他们和你一同分享快乐,你烦恼的时候也可以向他们诉说,让他们分担你的忧愁。”我说。

“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朋友,不会有人想跟我说话,我也不想跟别人说什么。”他说。

“为什么?”我很惊奇。

“在我心中没有什么值得高兴也没有什么值得悲哀的事情。从小到大,我独自在陌生和严肃的环境中长大,所有的欢乐与悲伤自己承受,久而久之,那些所谓的欢乐与悲伤习惯放在心中。”赫宇说。

“你的亲人呢?他们……”我小心翼翼地说,害怕这句话会伤害他。我从没听人提起过他的家庭和他的亲人,难道……

“我没有任何的亲人。”赫宇漠然地说,好像在说与己无关的话。

“对不起……”我没想到眼前这漂亮绝伦、意气风发的男孩子的身世这么悲苦,我不应该刺激他。“我很抱歉。”

“这没什么,这些我早就习惯了。”赫宇的声音平淡如白开水。他脸上没有悲伤只有平静,好像我提及的事情与他毫不相干,已经不再给他带来伤心和震撼。

他很少向别人提及他的身世。难怪他平时冷冰冰,谁能想象他的悲哀过人?他情感的空白,多半由此而起。一个心中没有爱的孩子,他脸上能摆出多少笑容?

风浪越来越大,海风把站在赫宇身边的我长长的秀发高高吹起,疯狂地舞动着。海浪推动潮水有力拍击礁石,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激起的水雾随着猛烈的海风飘洒到我们的身上,点点滴滴,冰冷无比。

“我们回去吧。”赫宇说。

礁面被浪花打湿,坚滑无比,一不小心很容易掉进海里。我胆小不敢行走,赫宇将我挽下礁石。

我的脚踏上软绵绵的沙滩仍惊魂未定,紧紧抱住赫宇的手臂不放,将额头靠在他的肩上。赫宇迟疑了一下,终于将我拥进怀里。也许他一直想这么做,我等待他这么做好久……眼前的男孩子身上总有难言的眷恋和缠绵,我无法逃脱他非一般的魅力。

他抱我的感觉很微妙,生生世世无法忘怀。

我想哭!

世上最难料的是缘分,最难解的是感情,爱上一个人没有任何时间、没有任何地域、没有任何界线可以阻挠,只是瞬间的事。大哥说得没错,我和赫宇不但相互爱着对方,而且韵律相同充满默契。

我其实很喜欢赫宇,喜欢和他相处。他平时话语不多,有时候说的话做的事情却能令你感动于无形。记得有一次我们去市中心观看烟花表演,烟花燃放发生点意外,一束本该飞向天空的烟花突然改变轨道冲向我,他及时护在我的面前,为我挡住呼啸而来的烟花。

以前,我很奇怪是什么东西令赫宇魅力无穷,现在我找到了答案,那是因为他有一份淡漠世态的心,对情感的态度专注而新奇。与赫宇在一起,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与快乐。我们相处得很好,不管是牵手走在人潮汹涌的街头还是漫步于山花灿烂的山野,即使不说话也不会觉得闷,即使是两双眼睛相视也能令彼此感动。不知不觉,赫宇成了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令我梦萦魂牵。

我们就这样相爱着,爱得如火如荼,如痴如醉。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最漂亮,和赫宇在一起的日子我常常容光焕发,脸上流露出发自内心深处的幸福微笑。

那段时间大哥和程枫去北京办事,我们很少在公司饭堂开饭,经常到外面下馆子。赫宇很随意,吃东西不怎么挑地方,高级餐厅一顿,路边小摊又是一顿。我曾经笑他开着高级小轿车来路边小摊吃东西会不会觉得是一种讽刺,他的神情倒是很安宁。有时候环境和平时出入的不同,习惯了身边的一切,也会想着找一些普通人的生活方式和环境尝试一下,那种感觉很刺激也很微妙。人何尝不想过平淡的生活?

那天,我们从公司出来,打算吃晚饭。赫宇问我:“这附近有什么餐馆吗?我肚子有点饿,最好是马上可以吃到东西。”

“我知道有一家快餐店……”我想到一个去处,“是大众化口味的快餐店,人蛮多的,想不想去试试?”

“就去那里。”赫宇说。

快餐店的生意很好,宽大的餐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这里时值午餐的高峰期,基本是座无虚席。来这里吃饭的人不会顾及他人的存在,管你是什么身份,都是只求三餐一宿的蚁民。他们有结伴一起来的,也有独来独往的,吃完一份快餐一碗面汤走人,撂下的残羹剩汤由服务生瞬间收拾干净,新的一批食客很快又填补空缺。这就是生活。

我们好不容易找了位置坐下。

“人很多。”我打量一下四周的环境。

赫宇很认真地说:“吃饭人越多,食欲就越强,这样你才会受到感染。我要一份鲜排骨,外加一个五成熟的煎鸡蛋,青菜之类的……要青瓜加空心菜。”

“我吃那个。”我悄悄地指着邻桌刚端上来的面条。

“什么?” 赫宇扭头看到一盘面刚好端上邻桌的桌面,白白的面条上面飘着红红的辣椒油和切成细条的胡萝卜、香菇、菜椒等素菜,五颜六色煞是好看。

“我想吃面,又烫又辣的那种。”我说。

“吃面这么简单?那就吃面吧,我也吃面。”赫宇说。

面条送上来后,赫宇看到桌面上摆有辣椒酱胡椒粉之类的瓶瓶罐罐,不住地往碗里加辣椒酱。

“你以前不喜欢吃辣的,口味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奇怪?”我看着赫宇的举止,目光带着一丝疑惑。

“你喜欢吃辣,我现在要不迁就点你,将来你迁就我吗?”赫宇小声说。

感动!

“吃玩晚饭后,你赶着回公司吗?”我问他。

赫宇摇头说:“不赶时间。我们要去哪里?”

“带你去玩好玩的。”我拖起赫宇就走。不可否认,我的生活方式五彩缤纷,像我无法拒绝赫宇一样,赫宇同样无法拒绝我。

我拉着赫宇进了服装城旁边的网吧。

“来这里玩吗?电脑公司里有。”

“这里能联网玩比较刺激的游戏,你加入游戏网络,可以选择与别人联手合作,也可以独自闯关,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跟网友交换想要的东西。不过你要小心,有些人很高明也很阴险,不但骗走你值钱的东西还会看你不顺眼把你给做掉。当然你看谁不顺眼也可以把谁给做掉。等一下我教你怎么玩。”我比划着说。

“好。”赫宇点头说好。

有人离座。

“那边有位置,我们过去。”

我打开先前的游戏存档,一边玩一边教赫宇。赫宇对电脑很熟悉,玩游戏很外行,在我的细心教导下,渐渐上手。

“他那把宝剑很值钱,试试把它骗过来。”我说。

“怎么骗?”赫宇问我。

“他不是喜欢收集古玩吗?拿这个跟他交换看看。”我说。

“这个不值钱啊。”赫宇说。

“就是要骗他。跟他对话,说要跟他交换东西,如果他上钩,让他先把东西交过来,然后塞给他这个,马上溜之大吉,等他鉴定知道是赝品也完了。”我说。

赫宇按照我教的方法,真的将对方的宝剑骗来。

“这么容易就骗到了,想不到有这么笨的人。”他忍俊不禁。

“你得意的时候小声一点,说不定那个人就在附近,搞不好被他认出来卸成八块,怎么死都不知道。”我连忙把手指放到唇边做“嘘”状。

“你很坏。”赫宇再笑。他秀气的鼻子高而直,笑起来煞是好看。他的笑意俊朗迷人宛如吹暖江南两岸的和风,把昔日寒冰一扫而光。

“这就对了,你笑起来的模样真的很好看,以后多笑一些,不要老板着脸。”我鼓励他。

这段日子我和赫宇接触的时间较多,赫宇的至情至性尽收眼底。我想赫宇和我相处的这段日子一定很快乐,因为快乐是可以传染的,我将我的快乐毫无保留地传染给了赫宇。

游戏很容易消磨时间,赫宇的热度并不持久,总是忙中出错心不在焉。终于他是键盘一推鼠标一放,厌倦地说:“我总玩不好,不玩了。”

“不玩也好,时间不早,我们该回去了。”我提醒他。

“我们去兜风吧。”赫宇不想回家。与所有的人不同,他没有归家的迫切感,像一个无主游魂,喜欢终日飘荡外面。

“回去啦,我很累了,明天还要上班。”我催促他说。

“那好,回去就回去。”赫宇无奈地说。我们在一起,他很尊重我的意见。

我们刚刚回到公司,赫宇的手机响了,是大哥打来的。大哥这次去北京的时间较长,已经快两个星期。他本来想带赫宇去的,中途不知道为什么换了程枫。我一直猜想他是为了给我和赫宇制造在一起的机会才这么做。

“我明天回来。”大哥在赫宇接听电话后说。

“那挺好。”赫宇说。

“赫宇,这次去北京没带你去,你有为这个不开心吗?”大哥问道。

“我没有。”赫宇否认。

“说来也奇怪,我什么地方都带你去过,唯独北京不是因为你不舒服就是有别的什么事情耽搁没能去成。”大哥说。

“或许,它与我缘浅。”赫宇淡淡的。

“或许……你根本不想去,所以总没去成。”大哥的话怪怪的。

“为什么这么说?”

“我的感觉,你给我的感觉就这样。”大哥说。

“我……”

“用不着否认,也用不着承认,我只是随便说说,没别的意思。机缘这东西就这样,该你去的那一天,不想去也能去成。”大哥说,“储物箱里我放了钱,那些钱你可以拿去用。”

“我不缺钱用,你前些时候给我的钱都没用。”赫宇的语气仍是很淡。

“想用的时候就用,不想用就留着,这是我给你的。”大哥说:“现在想想我们还是够幸福的,没有尝试过贫穷的滋味,我们有些员工很穷,当他们在为一日三餐的伙食费苦苦奔忙的时候,我们的钱却在抽屉里发霉,不晓得怎么用完它。”

“……”

大哥和赫宇在说什么,我没注意听,因为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是程枫打来的。他说:“雨然……”

“是。”我听到他的声音,心率跳动异常,一颗心快要跳出来。是什么原因,自己也说不上来。

“刚才总经理说我们明天回来。”电话那头的程枫没有平日的沉稳,更无即将见面的喜悦。

“……”我竟然有点害怕听到程枫回来的消息。如果他知道此刻在我身边坐了另一个男孩子,我猜不出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你有在听吗?”程枫察觉我的异样。

“我……在听。”我说不出话,有些话不知怎么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想你。”程枫说。他似乎嗅到了一种不寻常的气息,我整个地变了,变得很奇怪,也变得很遥远。“你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

“有一句话,我想对你说很久了。”

“我……”我依旧说不出话来,程枫很爱我吧?但是……我不爱他。

“你不要说话,只要听就好。”程枫闭了闭气:“我很爱你!”

“我有事!”我连忙挂断电话,害怕听到这话,害怕被这来自程枫内心深处对爱的剖白感动。

程枫像是邻家男孩,亲切可靠。他对我很好,有数之不尽的鲜花和道之不完的礼物送给我,只要我喜欢一样东西,他立刻就能送到我的手中。我不否认,如果没有遇上赫宇,我会选择他嫁给他做他的妻子。

但是,没有如果……

赫宇和客商洽谈的一笔生意进展相当顺利,合同很快拟好,只需明天早上大哥在上面签字盖章就可以ok!我吃过晚饭后陪他加班加点,帮忙把合同打印出来。

“快十一点,总经理早该回来了。”赫宇看了看时间,很快把印好的合同拿在手里,“再等等,我很快回来。我把这个放到总经理桌上,他可能会看。”

赫宇去了大哥的办公室,我留在他那里关闭电脑,收拾桌面上摆放凌乱文件。忙完了这些,我趁着赫宇还没回来的当儿站在窗边,尽情舒展一下手臂暂时驱除疲惫。今天蛮累的,忙完自己的工作,还要帮赫宇忙这忙那。

昨夜我失眠了,今天一整天精神都不好。因为听了程枫的电话,昨夜成了一个不眠夜。天快亮时,外面突然下起了雨,风吹动树枝的声音和雨打落窗户的声音交织着,使不眠的我更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我不只一次地对自己说,睡吧,快睡吧,明天有很多事情要做……我还是睁着眼睛渡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时辰。这是一种何等反常的现象。我不是不爱程枫吗?对于他的存在为什么不能做出置身度外的样子?

“很累吗?今天晚上辛苦你了,我送你回去休息。”赫宇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他已从大哥的办公室回来。

我点点头,我的确需要休息。

赫宇开车送我回公寓,我挽着赫宇的手,要他送我到房间门口。

我们还没走进公寓,一个穿着深色西服的男孩子从楼道中出来,朝我和赫宇走来,迎向我的是一双愤怒的明眸——程枫!

“是你!?”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为什么会是他?

我挽着赫宇的手没有松开,反而下意识地挽得更紧,我觉得没有必要在程枫面前掩饰我和赫宇的关系。程枫的脸色怪异看着我们,我们看着他,几秒种的沉默宛如几个世纪的相对。

“你这狗娘养的东西!”程枫怒不可赦,像一头发怒的雄师,聚集了全身的力量紧握拳头对准赫宇的脸狠命一拳!

在北京,他对我和赫宇频繁接触略有所闻,莫名其妙心慌意乱,早已嗅到了一种不寻常的气息。他刚从北京回来,结果碰见这令他难堪的一幕。这些日子的心神不宁,这些日子的无端彷徨,终于有了答案。他怎能不愤怒?

赫宇毫无防备地挨了重重一拳,一缕鲜血从他的嘴角淌出。他用手拭去唇边的血迹,用冷得令人发寒的目光紧盯程枫。

赫宇的受伤和委屈使我慌乱,甚至无法顾及真正“受伤”的程枫。看到程枫还想扑上来将赫宇撕碎的样子,我害怕他和赫宇动粗。我不顾一切地挡在赫宇面前,声嘶力竭地朝程枫叫道:“你干嘛打人?你马上从我面前消失!”

程枫一股怨气无处可泄,转身大步而去。赫宇则一声不吭返回车中,他的手抖得有点厉害,车子几次没发动起来。

“赫宇,你不要丢下我!”我泪流满面,追上前去使劲拍打车窗的玻璃。

赫宇咬了咬牙齿,终于打开车门把我拉上去。我刚在座位上坐稳,车子箭一般飞出去!

车到海边停下,我们没下车。赫宇一句话也没有,看着窗外的月色。我听着他急促的呼吸逐渐趋于平静,觉得很对不起他,这件事情他很无辜。

我说:“对不起,是我没把事情处理好。”

“跟我不用说这个。”赫宇笑笑。

他居然还笑得出来?对于这次挨打,他没有太多的感慨和激动,有的只是淡然和平静,这突如其来的屈辱,对他来说已是逝去的云烟。使我感动的是,即使他遭受了耻辱也没有丢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