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霹雳机场土地案

(怡保25日讯)针对中霹雳国际机场土地被出售事件,霹雳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拉尼表示,除非买家无法依据买卖合约指定期限内缴付余款,否则买家无须交还有关土地。

“这必须回到买卖合约,如果合约里有列明未能在指定期限缴付余款的条文,而买家也无法缴付余款,那么合约将会取消,土地也将归还霹雳州发展机构。”

他今午出席霹雳州通讯及多媒体局开斋节门户开放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被媒体询及土著权威党全国副主席哈米达指大臣有权取消上述土地买卖一事,作出回应。

出席者包括霹雳州行政议员凯鲁沙里尔及霹雳州新闻局局长莫哈末泰益。

沙拉尼坦言,霹雳州发展机构与一家私人公司(买家)已签署买卖合约,而且买家还未缴清余款,因此,只要一日未缴清款额,州政府是不可批准转换拥有权。
“如果买家已缴清款额,届时将根据买卖合约办理土地拥有权转换手续,目前只是等候买家缴清余额。”

“哈米达说得没错,上述土地依然是霹雳州发展机构所拥有,但买家一日未缴清余额,该机构是不可以转换拥有权。”

此外,沙拉尼指出,上述土地是州政府批给霹雳州发展机构,因此属该机构拥有,事后该机构董事局会议通过出售上述土地的决定,是一项合法买卖。

“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霹雳州发展机构必须获得州政府的批准才可以出售土地,不过,在转换拥有权时,就必须带到州行政议会,由行政议会通过转换拥有权。”

同时,他也说,随著上述土地已被出售,那么国际机场计划就已不复存在,上述土地也将由购得的私人公司用来发展,况且该公司已成功申请规划批准。

他表示,只要符合法律,哈米达是可以申请土地冻结令,但州政府是不会干涉对方与私人公司之间事务。

“若该私人公司要起诉哈米达,是可以起诉她的,但不可起诉州政府,因为州政府并没有阻止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