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所謂的第三代行動通訊,在新聞媒體的版面上,目前正取代網際網路的位置,成為另外一個「泡沫」的象徵。
或許是先前的預期太過樂觀,導致歐洲的無線通訊公司花了過多的錢去競標3G執照,變成了現在沉重的財務負擔。這些公司紛紛宣布暫緩 3G的相關投資。
但不論媒體上如何報導各式對3G不利的消息,3G在台灣,在今年很快就會實現。目前已經有五家無線通訊業者拿到執照,這五家的設備採購都已經確定,其中有幾家信誓旦旦在今年就會推出服務。
然而3G到底是什麼?先不談消費者的認知,筆者認為即便是目前拿到 3G執照的無線通訊業者,也並不十分清楚3G是什麼。
3G在技術規格上來說,主要是可以提供更大的頻寬,並提供以封包計價的收費模式。目前的2G行動通訊,其頻寬大約為每秒9.6K,傳送語音資料(講電話)是相當足夠。但是如果要進行更消耗頻寬的服務,便有所不足。
行動上網是個例子,以手機連線網際網路會需要較大頻寬。先前2G業者所推出的 WAP行動上網,頻寬雖然只有9.6K,但應付黑白螢幕的手機綽綽有餘。然而,未來的手機大部分都會是彩色的,而彩色的資料檔案較大,需要更大頻寬乃理所當然。
此外,被3G視為基本功能的影像電話服務也是。因為同時間傳送語音通話資料,以及影像畫面資料,所以需要更大的頻寬。就好像我們在網際網路上收聽廣播只需要用 56K數據機撥接,但收看影片時就需要速度較快的ADSL的道理是相同的。
在進行影像電話以及傳統的語音通話時,手機都是處於「電路交換模式」(Circuit Switch Mode ),此時的計價單位是時間長度(每秒多少錢,或每分鐘多少錢等)。這種計費模式是消費者所熟悉的,不需要教育。
而行動上網時,手機處於「封包交換模式」(Packet Switch Mode),此時的計價單位通常會以以封包來計算。例如消費者以手機行動上網下載流行歌曲,這若首歌曲的大小是 1KBytes,等於8 個封包,而一個封包可能收費 0.025元台幣,於是消費者必須付 0.2元台幣。
以封包來計價的好處,是依照實際的資料傳輸量來計費。換言之,就算消費者有連線網際網路,但是沒有傳送任何資料時,就不需要付任何費用。這種收費模式是消費者所不熟悉的,需要教育。目前被稱為 2.5G的GPRS連線服務,就已經是用這種方式計費了。
此外,多媒體簡訊服務(MMS ,Multimedia Message Service)是目前無線通訊業者寄望最深的的服務。這個原本是被定義在3G規格中的服務,提早被應用於GPRS上面,並被視為賺錢的金牛。
透過封包模式,消費者可以傳送文字,圖片,音樂等等多媒體的簡訊給其他人。與目前的簡訊( SMS)只能傳送文字比較起來,這種簡訊更加吸引人。而目前的簡訊應用已經如日中天,難怪業者要如此的看好新一代的多媒體簡訊。
以上對於3G的粗淺介紹,希望沒有讓行家感到不耐煩,也希望一堆專有名詞不要嚇到一般的讀者才好。因為筆者接下去的一系列文章,將點出許多3G發展的關鍵,因此必須先對背景資料有所交代。
3G到底是不是泡沫?筆者肯定的告訴您,不是。五年內他必將改變你的生活。一如網際網路的發展一般,五年內讓你從不會使用電子郵件,變成現在無法脫離電子郵件的情況。
不過弔詭的是,3G如果要成功,絕對跟網際網路無關,至少與行動上網是沒有關聯的。這樣的看法顛覆了一般的預期。下一期的文章,筆者將說明為何:「3G最大的應用不是網際網路」。
行動上網,曾經是全世界無線通訊設備廠商以及電信公司的希望寄託。面對著手機銷售量以及電話費收入的下滑,再加上有線網際網路普及的速度,更加讓兩者充滿了期待。
WAP 的失敗我想就不用提了,這方面的論述包含筆者以前寫過的系列文章都曾經提過。簡而言之,行動上網的失敗原因有三:價格,速度,以及手機。
以前的WAP 行動上網,價格是以時間計算的,因此十分昂貴。現在的 GPRS(號稱2.5G)改成以封包來計價,連線上網不算錢,有傳輸資料才收費,這初步解決了價格問題。以後3G在行動上網的計費模式也會是以封包計價。
在連線速度方面,目前GPRS實際連線速度可以達到20多KBPS,3G的速度將來會更快,雖然這方面仍有不少問題要解決,但速度方面的障礙至少是可望解除的。更何況以手機瀏覽無線網站的資料傳輸量不大(與電腦上網相比較),速度其實很足夠了。
最麻煩的是手機。眾所皆知,手機的製造商眾多,每個廠商的每一款手機螢幕大小,顏色數目,內建瀏覽器的廠牌版本,手機的操作介面(連按鍵的數目都不同)完全都是不同的,有成千上萬種。彷彿當年在網路上製作網頁的時候要顧及眾多瀏覽器版本一樣。
這造成內容開發商的困難(生產內容必須符合眾多手機規格,成本大幅提高),以及消費者操作不易,容易心生排斥。很遺憾的,這個問題即使到了3G的時代,依然沒有得到解決。手機廠商依然各行其是。
日本i-Mode的成功,手機規格較為統一是個重要關鍵。這個最後的任督二脈沒有打通,行動上網要普及也難。
然而,就算是真的把上述三個關鍵全部打通,行動上網能普及到什麼程度?筆者身為一個曾經在網際網路產業工作過五年的工作者,投身無線通訊產業兩年,對於行動上網的質疑卻越來越大。
這期間最大的關鍵在於行動上網並不是最大部分人的需求。以往,家裡買台電腦,除了玩遊戲做做簡單的文書處理工作之外,上網是個很重要用途。然而即便如此,全台灣還是有將近2/3 的人是不上網的。
買了一隻手機,什麼時候上網才會變成除了打電話以外很重要的用途?以筆者的看法,那樣的需求到目前為止是看不見的。即便是3G來了,打電話依然是手機最大的用途。
筆者曾參與對消費者的座談,談他們對行動上網的期待。談到對WAP 的看法,很多人都說,WAP 的內容過於貧乏,沒什麼好看的。但令人驚訝的是,我們提供了上百樣的內容在上面,怎麼會說沒內容?
這其中的關鍵在於,消費者找不到他們所要的內容。如果我們只提供了30種服務,其中有2 種服務是消費者要的,他們就會覺得提供的內容豐富。反之,提供了上百種內容,卻沒有一個是消費者要的,消費者就會「感覺」內容貧乏。
問題是我們什麼服務都做了,建立了一個無線入口網站,把以前網際網路上的那一套都拿來做,從新聞到算命到圖形鈴聲下載無所不包。也參考了日本i-Mode的經驗,幾乎不可能有遺漏的。但是消費者依然覺得內容貧乏。
理由很簡單,因為行動上網的內容並不存在所謂的「殺手級應用」( Killer Application),換言之找不到消費者非要不可的內容。行動上網本身也不是殺手級的應用,未來也很難發展出真正能憾動人心的應用!
如果我們問,網際網路最大的殺手級應用是什麼?很有趣的答案是,過往五年來網際網路的高速發展,最大的殺手級應用是「通訊服務」,實際上就是電子郵件!而這個應用跟「內容」一點關係都沒有!
通訊,是人類的基本需求,重點在人與人的互動。而上網,是人與機器的互動。當手機上網的內容可以輕易被個人電腦取代時,行動上網變成不是那麼必要的事情。除非那些事情是電腦做不來,而手機可以的(例如圖形和鈴聲下載到手機上)。
或者,在某些電腦普及率超低的國家,會反而造成行動上網的盛行。例如:日本。許多日本人家中沒有電腦,但是都有電子郵件地址,因為他們使用手機上網。筆者益發的相信,日本的行動上網能成功,真的有其特殊環境和條件。
3G最大的應用,依然會是通訊服務。但如果你認為那就是以手機行動上網來收發電子郵件的話,那你又錯了。下一回我們來談談手機上的訊息服務(Messaging Service ):「簡訊,電子郵件,與多媒體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