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罪﹖

What is Sin?

約翰說 : 『 … 違背律法就是罪』 ( 約翰一書 3:4). 再者、他又說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 … 』 ( 約翰一書 5:17). 每一個國家都有法律 . 人不順從這些條例時、他就是做錯了 . 神有我們要遵守的律法 . 這些律例記載在聖經裏 . 我們不順從 神的律法時、我們就犯罪 . 所有的成人都犯過罪 . 『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 羅馬書 3:23).

我們必須小心謹慎 . 罪是慣於欺騙的 . 『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 ( 希伯來書 3:13). 神恨惡罪孽 . 所以、我們不要讓它騙了我們 . 生活中所有的東西都有原因 . 我們睡覺因爲我們疲倦了 . 我們吃飯因爲我們餓了 . 在生活中無論我們做什麽、都有原因 . 關於罪也是如此 . 我們冀望不應該有的東西時就是犯罪 .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 . 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 . 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 雃各書 1:14,15). 罪的原因是私欲 . 假如我們不去接觸這些錯誤的欲望、我們就不會犯罪 .

我們有兩種犯罪的方法 . 第一、我們做不應該做的事 . 一個父親有一次告訴他的兒子不要在河裏游泳 . 但是他的兒子卻去河裏游泳 . 兒子不順從他的父親 . 他去做他不應該做的事 . 神也曾告訴我們不應該去做的事情 . 『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 . 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 加拉太書 5:19-21). 當我們做這些事時、我們就犯了罪 . 神告訴我們不應該做的事而我們去做了 . 第二、我們不做應該做的事就犯了罪 . 一個母親告訴她的女兒去洗盤子 . 這個女兒沒有洗盤子 . 她就錯了 . 她沒有做她母親所告訴她該去做的事 . 神曾告訴我們要做什麽來討祂的喜悅 . 這都是記在聖經裏的 . 我們不做 神吩咐我們去做的事時、就犯了罪 . 比方說、神吩咐我們禮拜天、七日的 第一日時敬拜祂 .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象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 希伯來書 10:25). 我們禮拜天不去敬拜 神、我們就犯了罪 . 神還命令我們應該去做很多其他的事 . 爲了瞭解這些命令我們必須研究新約聖經 . 然後我們必須實踐這些命令 . 假如我們不去做的話、就犯了罪 .

在這課程的前一部份、我們學習到一個女兒沒有順從她母親去洗盤子 . 這位母親對這種女兒應該怎麽辦呢﹖ 必須懲罰她 . 爲什麽呢﹖ 因爲她的女兒必須學習去做所吩咐她去做的事 . 假如她沒有受到處罰、那麽下一次告訴她去做什麽時、她也不會做的 . 神也會刑罰所有不遵守祂的人 . 『要報應那不認識 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8). 我們不必受到這種懲罰 . 神已經準備一種方法使我們的罪得赦 .

耶穌基督就是通向 神的道路 ( 約翰福音 14:6). 因爲耶穌是道路、我們必須聽從祂 . 關於救恩祂是這麽說的 .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 馬可福音 16:16). 我們必須相信耶穌基督是 神的兒子 . 我們必須悔改我們的罪 . 然後我們必須受浸叫我們的罪得赦 . 假如我們這麽做、我們就遵守 神 . 然後祂永永遠遠不會懲罰我們 . 您有沒有遵守 神和去做祂所吩咐您的事好便您的罪得赦﹖

不聽從耶穌福音的人有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