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霹渔村获临时地契谈起

作者:林元情

国阵霹州大臣赞比里宣佈,十八丁与过港渔村共1208户住屋,一次过批准10年的临时地契(TOL),每年平均收费60令吉。他说,有关渔村房屋是建在沿河、沿海两岸的保留地,在土地法令下,不能发给地契,州政府在考虑到几十年来,居民面对居住地段不合法的困扰,决定以优惠与折衷的解决方案,来缓和居民的困扰。

这项宣佈深受当地居民欢迎自然不在话下,而大臣这一席体恤民困的谈话,更让人深深体会到,原来国阵政府也是爱民如子的。只是,令人想不通的是,国阵在过去掌管州及中央政权超过半个世纪,安享政权的日子里,为甚么从没有人利用这种折衷办法,来解决人民长期以来所面对的问题呢?

姑不论这项宣佈是否是即將到来的武吉干当国会选区补选,州政府分发给区內选民的糖果,这对当地居民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只需一场补选,就可以让政府重新发出已被停发二十多年的临时地契,而且一发就是10年临时地契。

只是,若与民联霹州政府让新村居民享有永久地契的政策比较起来,国阵霹州政府的10年临时地契,仍然显得有点小气!

假如国阵霹州政府能將批给有关渔村的临时地契年限,规定为百年以上,为渔村居民提供更长久的保障,並同时推广州內所有渔村都享有同等待遇,以免让其他渔村居民认为政府的政策有厚此薄彼之嫌,不是更能贏得民心吗?

事实上,多年前,州政府曾將下霹雳八大华人渔村之一,拥有上百年歷史且有多户住家的峇眼色砚渔村,整个批给某私人財团做为发展度假村地段,后在全村居民大力抗爭与社会领袖的炮轰之下,州政府被逼於2007年,付出几百万令吉来收拾残局,向有关財团赎回整个渔村,並將有关地段还回给当地居民,归根究底都是临时地契惹的祸,此事虽已事过境迁,却已在渔村居民心中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

所以,严格来说,从州政府到中央政府,无论是民联还是国阵政府,若不能正视渔村居住地段所面对的困境,並擬定具体与妥善的政策加於解决,或在宪报上公佈將沿河、沿海两岸的渔村列为永久渔村保留地,那么,渔村居民还是得提心吊胆过日子,深怕不知哪一天,那住了几代人的村子会突然落入私人公司的手里。

这些已经存在数十年的落后渔村,不但未曾防碍国家的文明进步、经济发展,相反的,长期以来对国家的进步繁荣与为消费人提供餐桌上的新鲜海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搞政治的人必须认清一个事实,在大是大非的民生课题上,绝不能敷衍了事,这年头,类似临时地契与小型拨款的糖果政策,已经不太管用,人民要的是永久的保障、平等的待遇和公平的竞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