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裝箱送還女嬰屍 留字「對不起」才知潛逃保母是通緝犯

一對無保母執照又被通緝的夫妻,在網路刊登保母廣告,一對不知其底細的家長,三個月前將剛出生的女嬰托給他們照料,未料女嬰竟在上周被「照顧」到死!事後,這對惡保母不但將女嬰放入冰箱冷凍,昨還將嬰屍裝進白色塑膠箱,放回女嬰父母的住家樓下「歸還」。女嬰家長昨打開後赫見屍體,其祖父難過地說:「怎麼會這樣?」

實在惡質
警方調查,已連夜逃走的通緝犯夫妻盧怡珊(二十七歲,竊盜通緝)與丈夫陳泳安(二十八歲,詐欺和竊盜通緝),帶兩個孩子在北市伊寧街公寓租屋。死亡女嬰的父親呂長恩(二十六歲)從事保險業,與家人住在北縣新莊市,由於全家忙於工作,便透過網路找保母,今年二月,將剛出生的女嬰交給盧嫌照顧。

稱「有急救但沒用」

女嬰的媽媽一臉沉重地離開住所,去派出所製作筆錄。

警方表示,昨晚七時許,女嬰祖父外出散步,發現住家一樓信箱投遞孔下方,擺著一個塑膠箱,上面寫著媳婦的名字,他將箱子抬回住處,接著打開整理,赫見女嬰被毛巾包裹,旁邊留下紙條:「小孩在四月二十八日凌晨三至五點自己死亡,我發現後我有急救但是沒有用,對不起!」
女嬰父母驚見愛女屍體情緒崩潰,其他親友趕緊報案,在一樓看過整理箱的鄰居驚訝地說:「以為是遺棄的箱子,沒想到有裝嬰屍!」檢察官和法醫到場勘驗,發現女嬰屍體異常冰冷,初步研判女嬰死後曾被冷凍,直到昨天才被取出退冰。
警方昨到盧嫌租屋處,但早已人去樓空,三樓住戶向警方透露,盧嫌在該處租屋約四到五個月,但盧嫌似乎為取信女嬰父母,刻意強調自己住好幾年,也曾看過其他人帶小孩到盧嫌家。此外,盧嫌疑從去年開始透過網路刊登托嬰廣告,還藉機潛進委託人家裡行竊,甚至假借房東名義將租賃的房子再盜租他人。
律師姚本仁指,保母雖將死嬰置於其父母家門,由於法律上的棄屍,是指刻意將屍體棄置、隱藏荒野處,任其毀損腐敗,以避免屍體被發現,故本案保母此舉應不致構成棄屍罪。

蓄意傷害可處死刑

鑑識人員拿著裝嬰屍的箱子出來。

姚本仁說,惡保母已涉及《刑法》業務過失致死,依法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若確為蓄意傷害、受虐致死,保母須面對殺人罪,依法得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