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金鍊獨行匪伏誅 被喻為匪徒剋星 保安員2度阻匪幹案

(八打靈再也5日訊)昨日開鎗擊斃偷金鍊匪徒的英勇保安員,據悉也曾在另一間金店任職時朝匪徒開鎗,協助警方殲滅企圖幹案的匪徒!
這名被喻為匪徒剋星的保安人員,年紀雖只有21歲,卻已前后2次阻止匪徒幹案,深獲僱主和警員讚賞。
儘管如此,警方還是依照辦案程序,在案發后扣留他,並在今日將他押上靈市推事庭,延扣至本月10日協助調查工作。
梳邦再也警區主任再納助理總監說,警方目前是援引刑事法典304誤殺條文,調查該名保安員。
他說,據警方調查,保安員只是開一鎗即擊中匪徒要害,導致匪徒當場死亡。
據他瞭解,這名協助警方抗匪的保安員任職寶光金鑽行前,曾在一間金店擔任保安工作。
不過,再納不願證實保安員是否第一次開鎗,他表示警方還在深入調查保安員的背景。
消息告訴本報記者,年僅21歲的保安員,之前也曾在雪州巴生地區另一間金間任職時,遇上匪徒企圖搶金店的遭遇,最后他英勇抗匪,開鎗擊斃匪徒。
昨午4時,雪州雙威金字塔G樓寶光金鑽行,遭一名佯裝顧客的華裔獨行匪企圖偷竊一條價值3000令吉的金鍊,結果被保安員截查和發生肢體衝突后,遭保安員開鎗擊斃。
這名匪徒被擊斃前,還企圖搶走保安員的點三八手鎗,並逃至金店旁緊急門口后,后頸被擊中一鎗,倒地斃命。
匪曾多次進出金店
消息說,周一企圖偷竊金鍊被保安員射斃的獨行匪,曾重複進出寶光金鑽行多次,最后才下手行竊!
據悉,死者于事發當天下午3時許踏入金店,佯裝顧客選購金飾后再步出,來回數次,直到下午4時才帶著一條金鍊離開。
消息說,一名女職員較后倉促追逐華裔男子,保安員見狀后也協助攔截,企圖阻止男子離開。
梳邦再也警區主任再納助理總監說,警方除了援引誤殺條文調查保安員,也援引刑事法典380(從住處偷竊)條文調查此案。
他說,初步調查,死者沒有犯案前科,警方還在調查他生前的職業。
他說,警方已聯絡上死者家人,其家人已從馬六甲趕來沙登醫院辦理身后事。
死者離家失音訊
家人閱報方知遭遇

被保安員擊斃的匪徒顏奕財(譯音),四五年前離家,向家人表示要到首都創一番事業后便不再有音訊,直到家人閱報后,才知道他的遭遇。
疑是死者弟弟和表哥的華裔男子,于周二下午3時許抵達沙登醫院協助警方認屍,相信死者就是他們失蹤多年的親人。
死者弟弟說,死者已婚,和妻子育有一對孿生兒子,母子3人較后一直都在東馬居住。
他說,死者是在四五年前離開馬六甲家鄉,臨走前向家人表示要到首都開創一番事業。
“家人過后只是知道他任職機器銷售員,其他近況都不清楚。”
他說,家人和死者斷訊四五年,週二早閱讀本地一家報章報導時,發現劫案中的死者譯音名字和歲數都和失蹤多年的哥哥相近,于是前來瞭解情況。
他們抵達后,已和此案查案官郭俊輝助理警監會面,並相偕到沙登醫院太平間認領屍體,辦理死者的身后事。
死者弟弟說,其哥離開家鄉前,曾面對經濟不佳狀況,不過失蹤多年后已對他的近況瞭解不深。
律師:匪搶劫後逃跑
保安員有權開鎗

報導:鄭文德
(吉隆坡5日訊)律師拿督湯木指出,金鑽行保安人員有權對開鎗射擊在搶劫后逃跑的匪徒。
他說,擁有執照的保安人員,一旦發現他工作地點面對威脅時,就有權開鎗。
“如果有人認為匪徒在逃跑時,沒有對保安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威脅,是不對行為,那萬一有匪徒闖入你家搶劫不遂或逃跑時,是否也意味著他們在逃跑時,並沒有威脅他人生命安全,所以不能對付他?我們怎知道,他是否可能掉頭再對搶劫我們?”
他說,如果上述理論能成立,那這肯定大大威脅公眾人身安全。”
他是針對一名獨行匪在金店偷走一條金項鍊,和保安發生肢體沖突及企圖搶走保安短鎗不遂,在逃跑時被保安由后開鎗擊斃,受《中國報》詢問有關保安做法是否有不恰當時,這麼說。
他說,如果死者家屬對保安人員是否是在生命受威脅才開鎗存有爭議,那他們可以上法庭尋求法庭裁決。
“雖然如此,根據經驗,家屬勝望非常低,特別是死者在沒被擊斃前,曾企圖搶奪保安手鎗,所以很難證明他沒有威脅到保安人員性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