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一面之緣相信愛情騙子 女商人被騙30萬

新加坡籍愛情騙子通過網絡,結交一名本地華裔女商人,兩人只有一面之緣,但一直通過網絡及電話聯繫,豈料騙子在半年來,以老闆拖欠薪水、親戚過世、繼母病重等等理由,騙走女事主近30萬令吉財物。

女事主當初為了這筆錢,不惜向家人、親友和銀行等借錢,沒想到卻遭騙子騙走,令她目前負債累累。

她過后還查知,除了她以外,騙子也在同時期內,欺騙另6名本地女子約10萬令吉,有者更遭騙財騙色。

來自檳城的朱女士(34歲,手工袋批發商),于去年8月通過網絡交友網站結識林姓男子(41歲,工廠經理),兩人在兩個月后即墜入愛河,男子更特地從鄰國到檳城與她會面,過后就僅以網絡和電話聯繫。

女事主說,男子自去年11月開始,以各種各類的理由向她借錢,另外還以協助她在鄰國開拓生意,向她要取大批貨物, 卻沒有付費。

各種理由借錢

“從去年9月至今年3月,他共騙了我29萬4662令吉財物。”

她透露,她因曾要求欲前往探訪其病重繼母被拒后,對他起疑,另外,她還發現男子盜用其信用卡。

“該信用卡是他當時來檳城時,他聲稱沒有錢添油,我給他用的。”

事主過后還查知,對方是一名已婚男子,並于1997年和2010年在新國被判入窮籍后,于今年4月與對方簽署宣誓書,指對方曾向她拿取有關財物。

事主發現被騙后,以遭人盜用信用卡和被騙兩項罪名,先后4度向本地和新國警方報案,並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投訴。

女事主慶幸僅失財
或有受害者被騙色

林姓男子于4月18日遭本地警方逮捕助查后獲釋,另外,新加坡警方也已向他錄取口供。

女事主慶幸只遭對方騙財,但她查悉還有其他受害者遭他騙財騙色。

朱女士與林姓男子認識后,就為他開設一個電話附屬號碼。

她說,她發現許多可疑號碼后,曾不計其數的撥打那些號碼發現,其中有6名本地女性遭對方騙財,有者更被騙色。

“不過,這些受害者都沒有向警方報案。”

朱女士曾和男子的妻子聯繫,惟對方不相信其丈夫曾幹下如此惡行,反指她勾引其丈夫。

另外,她還得知,男子因欺詐同事2萬多新幣而被革職,過后就登入有關交友網站,相信是趁失業期間行騙。

馬華投訴部從2008年至今,共接獲29宗涉及287萬3000令吉的欺騙案,其中8宗是騙財騙色案。

張天賜說,這些騙案的受害者年齡介于20歲至30余歲,大部分是華裔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