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戲婚姻不如閃離

北京的朋友告訴我,當地目前最流行「閃離」。比如說,為了雙方都不肯做家事而離婚。像他認識的同學。兩人大學時沒談戀愛,出社會後,在男女方都失戀的時機裡,兩人再度遇上,天雷地火,一個月後訂了終身,結婚之後,3個月就離了。談戀愛可以風花雪月,住在一起難免計較一大堆。

拍婚紗時還不太熟
兩人都是獨生子女,上頭都有6個老人(爸、媽、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寵著,從小就是飯來張口。這本來也不是大問題。問題在於,有了自己的家庭之後,小倆口都認為「家就要有家的樣子」,不該再像談戀愛時一樣,老是外食。誰做飯?又誰做家事?為這樣的小事,兩人吵得不可開交。
後來訂下了協議,這樣好了,一三五到女方家用餐,二四六到男方家用餐,星期天一起出去吃美食。
但雙方家長們有意見,男方家長說話了:「娶個老婆,什麼都不會做怎麼行,你可要好好說說她……。」男方母親能幹,處處想教教這個媳婦。齟齬開始了,女方家長們也護著女兒,兩家鬧起來,互相說對方壞話,3個月後,勞雁分飛,老死不相往來。
「有的還在前一天結婚、第二天就辦離婚,效率之高,讓婚姻登記部門的人傻眼。這已不是罕見現象。」他說。有位在婚紗界工作的朋友也說,有人在拍婚紗照時,看來都還不太熟。拍完後,他們就到法院公證結婚;但在通知他們來領婚紗照時,往往只有一人,心不甘情不願的出現,合照的都不要了。他們就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愛情基礎不夠紮實
匆促結婚未必沒有好下場。我也有朋友,認識一周,男方即向女方求婚,婚姻已維持20年,至今家庭美滿、事業輝煌。
不過,決定得很匆促的婚姻,都是運氣問題。就是有人用電腦選號,也會中頭彩,要恭賀他們運氣好,一眼就看出彼此是天造地設的一雙。我的看法是,若是兒戲結,閃電離,其實沒什麼不好。總比7天訂終身,卻換來吵吵鬧鬧70年好。
愛情基礎不夠紮實,要現代人終身認命太難。

有的還在前一天結婚、第二天就辦離婚,效率之高,讓婚姻登記部門的人傻眼。這已不是罕見現象。

太过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