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和不喜欢@~

有人问:"你为什么喜欢一个人?"
我只能够说出为什么不喜欢一个人,却说不出为什么喜欢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是一种感觉。
不喜欢一个人,却是事实。

事实容易解释,感觉却难以言喻。

爱情是忽然有一个人,我们觉得一见如故,很想他,我们的内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想拥抱他/她。以后,无论快乐或哀愁,我们也想不起当初为什么爱他/她。

只有当我们不爱一个人时,才会找出不爱他/她的原因,因为我们开始挑剔,任何一个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点,越去挑剔,缺点越多,我们便可以说出为什么不喜欢他/她。

我们想买一件衣服时,即使发现它有小小瑕疵,埋怨几句,也肯将就,因为只有一件,而且我们太喜欢他/她了,瑕不掩瑜嘛!假使我们根本不想买那件衣服,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伤。我们更会努力地找出其他的缺点,比如质料不够挺,颜色太鲜艳,向售货员证实,我们不是随便来逛逛的,我有认真考虑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结合却只有一个原因,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喜欢,是没的用语言来说明原因的!!!

let the god choose!

引用第2楼爱子与蓝蓝于2006-12-11 00:20发表的 :
let the god choose!

是啊,上帝帮我们选是最好的,上帝看透宇宙万物,
他一定知道哪一个是最适合我们的。

引用第2楼爱子与蓝蓝于2006-12-11 00:20发表的 :
let the god choose!

上帝帮我们选择是最好的,他看透宇宙万物,
所以他知道谁是最适合我们的。

tats true…no reason when u like something or anyone…is ur feeling…cant explain…

上帝供给,我们也得回应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