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说: 赦免权力不可随意使用

国家元首指出

(关丹5日讯)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表示,惩罚和赦免的权力不应被任意使用,因为未来会要承担相关责任。

陛下说,如果没有一致和公平地执行法律,那么正义就无法实现,因为制定法律背后的理念已经受到玷污。
陛下说,弱势群体成为当权者的牺牲品。将压迫和暴政合法化的起点将发生在政府系统中。

苏丹阿都拉提到,伊斯兰的教义中有提到实行正义的原则,即伊斯兰正义是不会给予任何犯下不法行为的人任何特权或例外,无论是自己、亲密的朋友、家人还是父母。

“伊斯兰正义原则的严格性也不允许任何人受到任何不公正待遇,包括那些不受欢迎的人。”

据《马来前锋报》报导,苏丹阿都拉今日在彭亨州伊斯兰法院大楼落成典礼上,如是指出。

位于关丹英迪拉马哥打的伊斯兰兰法院大楼被命名为苏丹阿都拉伊斯兰法院大楼,将于2021年9月23日全面完成,耗资4475万令吉。

陛下说:“事实是,法律对任何人只有一种语言、一种原则、一种惩罚和一种应用。在先知默罕默德时代,不偏心而实行的正义成功地提高了伊斯兰教的尊严。”

陛下指出,根据伊斯兰教的正义原则;是维护上苍的信任,而不是代表上苍的力量。

陛下说,伊斯兰法庭应该有能力处理案件,以伸张正义。

“伊斯兰教法官、法庭官员和伊斯兰教法律师对受审的当事人负有责任,对国家负有维护法庭诚信的社会责任,并有责任保护神圣的伊斯兰教。”

来源:东方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