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骗子 EPF 新 Rules 没结婚不能拿钱买房子!!!!!!【转贴】

大骗子 EPF 新 Rules 没结婚不能拿钱买房子!!!!!!

近日我和我女朋友很開心可以擁有一個属於我門自己的屋子。開始一切都一步一步的依照安排好的計劃去慢慢實行,這次也是我們第一次買房屋而我們的儲蓄又有限;所

以我們就决定去工積金申請提出我們兩人的第二户口的儲蓄來交纳房屋的頭期,而工積金的柜台的服務員説明他們大概需要兩個星期的時間來審核我們所提呈的文件。

很不幸… 我今天早上就接到一通來自工積金局的電話,説我們得申請已被拒絕了。原因時工積金局在十一月,五日開始就啓動了新的提款條例!例明任何聨名買房屋的

持有人必需是夫妻或者兄弟姐妹方可提出個人第二户口的儲蓄來交纳房屋的頭期。

可是這新條例完全没有刊登在本地人何一家報章,工積金局本身的互聨網也没有刊登或交代此更改,更糟糕的是工積金局大堂和柜台也没有貼出任何通告!基本上這只有

工積金局員工本身知到這新條例!

為了進一步求証,我就打電話去工積金局客户服務熱線問個明白,我也親自去到Jln Gasing的工積金局詢問。可惜我所得到的答案全都一樣… 就是我和我女朋友不是

夫妻關系;所以不能各自提出工積金局第二户口的儲蓄來交纳房屋的頭期,就算我們手上有聨名房屋買賣和约。

這完全是非常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工積金是我們辛辛苦苦賺回來的錢,儲蓄。而政俯也批準我們可以任何時間都可以提出我們工積金里的第二户口來買房屋或交纳房屋頭

期!但使現在此新条例完全毁灭了我的夢想家院!為了這件不愉快的經歷,我已向工積金局高級官員透訴了。而此高級官員也承諾會在他們下一次會議中討論我的擋案。

所以,我希望各位可以把這件不愉快的經歷和你
身邊的親人,朋友分享。在此建議大家先去工積金局問清楚有没有新條例,然後才去簽署房屋買賣和约!我也不想希望你會是下一位受害者。

那天我们去工積金申請提出我們兩人的第二户口的儲蓄。。。拿来纳房屋貸款。。。工積金的柜台的服務員説结婚证书才可提出個人第二户口的儲蓄來交纳房屋的頭期或貸款。。。。气死我们。。。。
[s:20]

我可以说他骗你,而不是工積金

我可以肯定说,在几个月前我才帮我朋友填表格要拿他第二个户口的钱出来settle一点点他买房子的钱。

Submit不够一个月就批准了。。

啊。。。 我朋友还没有结婚neh…

引用第2楼qboy于2008-11-13 09:01发表的 :
我可以说他骗你,而不是工積金

我可以肯定说,在几个月前我才帮我朋友填表格要拿他第二个户口的钱出来settle一点点他买房子的钱。

Submit不够一个月就批准了。。

一年前我们也有拿来给頭期也是批准了。。。
但是那天去工積金的柜台的服務員説结婚证书才可提出個人第二户口的儲蓄來交纳房屋的頭期或貸款。。。。气死我们。

【转贴】

我對工積金的這個條件很不明白…(供大家思考下)…

  1. 買屋的就算不是夫妻, 但他們是聯名買下該屋子…
    那和結婚不結婚有麼關係?
  2. 領出來得錢也不是進一個戶口的… 都是進個自的銀行戶口.
    (沒記錯, 申請時還要拿銀行的簿去的)
    那和結婚不結婚有麼關係?
  3. 如果是兩個好朋友投資房屋, 各自領工積金來當頭期.
    這樣就不行了哦… 是不是感覺有點不很邏輯哦?
  4. 為甚麼麼工積金沒通告的? 害到很多人哦… 像一些借朋友的先
    給頭期, 拿到EPF的再還回去的.

希望有朋友能轉告KWSP…

骗人的是帖子的原创者还是谁?

引用第5楼john790515于2008-11-13 10:18发表的 :
骗人的是帖子的原创者还是谁?

???
我不明白你説什么???

引用第6楼grace于2008-11-13 10:24发表的 :

???
我不明白你説什么???

谁是原创者呢?

引用第7楼john790515于2008-11-13 10:29发表的 :

谁是原创者呢?

他是原创者…

http://cforum1.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406497&extra=page%3D1&page=1

是真的。有人去问过。这个新条例十一月五号刚改的。可是报纸没卖。KWSP的网站又没更新。所以很多人不知道。

[s:22] 去登记注册先,买了房子后再补婚礼啰!

引用第9楼chungsw于2008-11-13 10:41发表的 :
是真的。有人去问过。这个新条例十一月五号刚改的。可是报纸没卖。KWSP的网站又没更新。所以很多人不知道。

是啊…如果那天不去问,我也不知道改了…

马来西亚在宣传方面,常出现这些问题。
说要跟时代进步。。但“更新”的进度真的比别人慢很多。。
发一个函给各家报馆也是很方便的事啊,就是没有人去做。
等到有人投诉了,才来跟进。。
[s:20]

引用第12楼=ee=于2008-11-13 10:55发表的 :
马来西亚在宣传方面,常出现这些问题。
说要跟时代进步。。但“更新”的进度真的比别人慢很多。。
发一个函给各家报馆也是很方便的事啊,就是没有人去做。
等到有人投诉了,才来跟进。。
[s:20]

这就是马来西亚嘛!!!

更过分的是发展商,银行和律师楼都不知道。
竟然还要买主中招后告诉他们。
那时候已经太迟了。他们要去那里找钱给头期呢?

引用第12楼=ee=于2008-11-13 10:55发表的 :
马来西亚在宣传方面,常出现这些问题。
说要跟时代进步。。但“更新”的进度真的比别人慢很多。。
发一个函给各家报馆也是很方便的事啊,就是没有人去做。
等到有人投诉了,才来跟进。。
[s:20]

应该谁马来西亚随便可以更改什么什么law…
改了没有人知道,知道人民反对, 反对就改回。。

或者说是传媒没有去特别报导这些事情?

传媒现在知道了,可以开一个课题刊登出来,那么对销量和读者都有帮助。。。

引用第14楼chungsw于2008-11-13 11:36发表的 :
更过分的是发展商,银行和律师楼都不知道。
竟然还要买主中招后告诉他们。
那时候已经太迟了。他们要去那里找钱给头期呢?

还好我们是那来給房貸的…不是就可怜了…
买主中招就可怜,他们要去那里找钱给头期呢?

受影响的人占少数,看来可能传媒也不着重去报导了。。。

根據cari的回貼…(應改沒騙的吧…)
今早那裡已經有人打去中國報和myfm的"我有權投"投訴了…
中國報也拿了電話和EPF的熱線號碼…
因為有很多人給訂金和簽了S&P了, 現在EPF不給拿…
那來足夠的錢給頭期造成很煩…

就算馬上結婚註冊, 也要一些時間去安排啊…

最不爽就是沒公告… 然後要給一些緩衝期嘛…

P/S: 發展商在簽S&P後, 有權要求買家在一定時間內給頭期錢的… 遲給會被追頭期的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