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很愛時會做的事

一個女人,要愛一個男人多深,才會百依百順?才願意和他一邊進行性愛,一邊看鏡頭,還要擔負曝光風險?
從豔照事情衍生的支節來談起。
我問過幾個20多歲的女孩。有人說,她再愛也不肯;也有人說,如果信得過男友,他保證不流傳出去,有什麼不可以。反正她不是名人。
直接問當然不會得到什麼真正的答案。理性是一回事,當一個人碰到問題時,又是另一回事。港台社會新聞中不乏這樣的例子:一個大學乖乖女,在男友要求下,答應和他留下愛的回憶,以供兩人沒有在一起時,讓他一人獨自欣賞和想念,立意本來相當美好。
問題在於,相愛時總不會想到分手,兩人因故分手後,男人起了報復心。(到目前還沒看過女人主動發送自己性愛光碟的)男人若真性格偏激,就會威脅:「妳不願意跟我在一起,那我就讓妳無法做人。」

男人被看光無所謂
聽過的例子裡,有將豔照放在網站流傳、以電郵寄給兩人的朋友、或拷貝光碟放進女人家裡附近鄰居的信箱裡。
妙的是,傳統的觀念中,這些男人常認為:「我被看沒什麼大不了,妳被看妳就完了,嫁不出去了。」
女人被要求有名節,男人似乎無所謂。所謂大眾眼光也被傳統所統御。在所有過往類似的緋聞、不倫戀或光碟曝光事件中,男主角通常都還可以好好做人,再不名譽都容易在事過境遷後被諒解,而女人通常得躲很久,背負一輩子「被看光」的耳語。
不管是不是名人,在網路時代,剝掉衣服後的照片,都可能有強大副作用,實在應該想清楚。如果說這些明星作為會影響青少年的話,那就請爸媽跟孩子說:「小心所有可能會流出的照片吧。」仍是一種機會教育。

yer so guli chalala1

女人真的要學起來哦 [s: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