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報酬是工作

幾位二十來歲的助理導播們在工會代表的陪同下浩浩蕩蕩的來辦公室找我,她們覺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待遇。
「咦?你們不都才加了薪水嗎?難道加了薪水還是不公平嗎?」這是我本能的反應。「我們是來抗議加薪後公司還要按加薪的比例簽下一年或兩年內不得跳槽別家公司的合約,這樣實在不合理。」「而且又不是加很多錢。」幾個小孩子還沒坐定,就七嘴八舌的說了起來:「我們還要還助學貸款,加上房租,每個月都剛剛好。」「不過牙套還是要的啦。」有人想讓氣氛輕鬆一下。
我也苦口婆心解釋起來:「我同意調薪是一番好意,簽個一兩年約是算也給公司保障,你們表現不錯公司簽合約留住你們,往好處想這不是壞事。你們連大學的學費都是靠自己賺,我很感動。請你們安心工作,我一定替你們解決問題。把眼光看遠,十年後你們才三十出頭,就可能是公司重要幹部了。」

享受工作才會主動
我說了一部義大利電影《單車失竊記》的故事給她們聽,那是描述戰後失業潮一個工人剛剛找到一份貼海報的工作,卻丟掉了謀生工具的腳踏車的悲劇,安慰她們凡事要往好處去想。事後我找來幾個同事討論這件事,有人覺得只簽一兩年很短,為什麼她們會那麼在乎?有人覺得加了薪水還要抗議,真是不知外面的環境。
「或許這就是年輕人和我們不同的地方了,她們覺得一兩年很長。還有就是公司處理這件事情給她們的感覺。當她們覺得公司的制度是缺乏尊重或惡意的,原本加薪的善意就蕩然無存了。」我和他們分享自己的觀察:「日本新力公司的井深大有句名言,工作最大的報酬是工作本身。激發員工的潛能和鬥志,讓他們在一種自由、愉悅的工作環境中享受工作,他們才會主動,這才是我們要的企業文化。當然,想要混水摸魚的也就無所遁形了。」
最後我修正了這個加薪但是要簽約的辦法,不過也發現我桌上的餅乾少了一半,「分享」真是件不壞的事呢。

希望迟一些得我也会享受工作的。。

后生的有加薪还要跑,要跑的话,当然不加薪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