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海藻養殖 經紀跑路 11婦女痛失血汗錢

11名中年婦女誤信經紀人,投資海藻養殖投資計劃,結果經紀人“跑路”,12萬9400令吉血汗錢化為烏有!

據了解,該計劃是以傳銷金字塔方式運作,以每月高回酬和豐富獎品如轎車、旅遊等,誘使50歲左右的婦女投資,之后再游說她們招攬更多朋友加入,每招到一名朋友將獲300令吉佣金。

投資計劃每股4900令吉,11名通過不同管道認識經紀人的婦女,投資1股至10股不等,每人損失從4900令吉至4萬9000令吉。

她們發現經紀人“阿花”失蹤及被騙后,通過馬華埔萊和振林山區會服務團體,花了三四個月尋人仍無結果,今早召開記者會,希望公眾警惕,並協助揪出經紀人“阿花”。

出席的包括馬華埔萊區會主席劉德賢、振林山區會主席張秀福、馬華柔州法律局主任黃友鳳、州婦女組法律局主任鄭美琪、振林山區會副主席葉振寶、公共服務及投訴局副主任倪順海、執委王旭光和黃福新、第45至54座管委會委員莊永財,以及多名受害人。

受害婦女多數來自士姑來一帶,她們在今年1月5日報案,並于當日與馬華及律師舉辦過對話會,尋找解決方案。

她們相信,該名叫“盧淑華”(暱稱“阿花”)的經紀人活躍于士姑來區,專向略有資產的中年婦女下手。

“阿花”在去年八九月間失蹤,她們也到過她在皇后花園本達拉1路和大學城的住家找她,均不見人影。

黃友鳳說,她向大馬公司委員會查詢過該公司,發現該公司在2008年4月10日註冊,3名董事中2名是華裔,1名巫裔,也有股東;公司繳足資本10萬令吉,但卻沒有資產報告,也沒有其他資料。

冀警盡快調查

劉德賢將安排查案官分2次,向11名受害婦女錄取口供。

他說,由于多名受害人交通不便,本月12日下午2時,查案官將前來向其中5名受害人錄口供,另五六人則安排在本月13日早上10時。

他將協助受害人與警方聯絡,並跟進結果。

針對“阿花”在新加坡任按摩師的線索,劉德賢也說,他將通過查移民局查詢此人的出入境資料。

他促請任何有相同經驗的受害人,可以聯絡他,電話019-7774888。

另外,張秀福說,馬華花了幾個月時間追查“阿花”的下落均沒有下文,希望警方能盡快採取行動,再向受害人錄口供,並把調查結果告訴受害人。

曾擔保出事將負責

經紀人曾自稱“學佛的人不騙人”,否則將不得好死!

受害婦女代表陳美鳳/美葉在講述其受騙經過時說,她十多年前已認識該名經紀人“阿花”,對方是她的“佛友”,她在從事義工和老人院活動時結識對方。

她說,“阿花”在2008年5月游說她加股計劃時,表示每月將獲300多令吉的回酬,每招一名朋友也獲300令吉佣金,她也擔保若出事,將負責賠償到底。

基于回酬豐富,也為了應酬相交多年的“阿花”,她投資了4900令吉,但沒有協助招攬友人。

她說,間中,“阿花”有帶她和一班人到吉隆坡出席講座會,她也認識主講人,也是“阿花”的弟弟“大強”。

“我只在投資5個月后拿到300多令吉,我曾通過做保險的朋友查過該公司,發現沒有在傳銷公司名單中,之后阿花也失蹤了。”

她聽聞“阿花”在新加坡任腳底按摩師。

11名婦女自稱通過一名外號“阿花”的50餘歲婦女,向一家本地海藻養殖投資計劃進行投資。她們在沒有如期獲得回酬且無法聯絡“阿花”後,向警方報案並在新聞發佈會上公佈事件經過。事件總共涉及約12萬9千400令吉。

上述11名婦女,數年前在盧淑雲(外號“阿花”)遊說下,進行每股4千900令吉的海藻投資計劃,個人最高投資額為10股,即4萬9千令吉。

介紹入股可得300令吉傭金

受害者的遭遇大略相同,她們在被遊說時,被告知可在開始投資後的每個月獲得343令吉固定回酬,每介紹1人入股,可得300令吉傭金。

根據受害者提供的一張有關海藻養殖投資的回酬表顯示,投資每股4千900令吉的每月回酬為343令吉,每年可獲得4千116令吉,20年總共可得8萬2千320令吉。

一名代表上述受害者敘述受騙情況的陳美葉(60歲、又名陳美鳳),今日在馬華埔來區會主席劉德賢、馬華振林山區會主席張秀福市議員、副主席葉振寶、委員王旭光、投訴局副主任倪順海、馬華柔州法律局主任黃美鳳、馬華柔州婦女組法律局主任鄭美琪,以及部份受害者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希望公眾協助尋找盧淑雲的下落。

陳美葉:認識“阿花”逾10年

陳美葉指出,“阿花”是她認識了超過10年的佛友,對方於2008年遊說她加入投資,並表示自己的弟弟盧大強,也是上述海藻養殖投資公司的董事之一。

她表示,她起初並沒有對此投資感到有信心,但看到也有朋友加入,因此在2008年5月31日付4千900令吉購買1股,但她並沒有介紹其他人加入。

她說,投資約5個月後,她才拿到第一筆回酬,而且是唯一的一筆逾300令吉現金。

公司不在傳銷名單

但過後由於無法按月獲得回酬,陳美葉在投資後逾1年期間,不斷向“阿花”追討,同時要求朋友協助調查上述海藻養殖投資公司。經朋友調查下,她才發現該家公司已不在傳銷公司名單內。

陳美葉說,她過後才知道原來還有其他人同樣透過“阿花”投資上述公司。但“阿花”位於皇后本達拉1路的辦事處,過後竟悄悄的人去樓空。去年8、9月份之後,甚至再也無法以電話聯絡上“阿花”。

她說,有消息說“阿花”目前在鄰國從事按摩工作。

她在馬華代表勸說下,於今年1月5日代表10名其他受害者向警方報案。

張秀福:確定人數後
要求受害者報案

張秀福指出,他們於今年1月5日接獲投訴後,並與所有當事人對話,在確定受害者人數後,便要求她們向警方報案。

他說,他們曾嘗試從不同管道瞭解事情來龍去脈,數個月來盡力協助受害者找出涉及此案的“阿花”。他希望借助大眾的力量找到“阿花”。

劉德賢:公司還存在

劉德賢指出,他曾向公司註冊局調查這家私人有限公司,確定這家公司是在2008年註冊,公司目前還存在,公司共有3名董事,包括2名華裔和1名巫裔。

他表示,在溝通後,警方調查官已答應於今日下午2時及明早10時,分批將沒有交通接送的受害者,載到金山園警局錄取口供。

他說,他將要求移民局合作找出這名涉案婦女的出入境記錄,並將跟進此案件。

他表示,任何知道“阿花”下落者或“阿花”本人,都可致電019-7774888通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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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跑路11婦女痛失血汗錢”事件,被指鬧失蹤的“經紀”今日現身,澄清自己也是受害人,並稱其家族的總投資額也高達20萬令吉。

該名經紀盧桂花(前稱“阿花”,58歲,新加坡從事腳底按摩師)說,她是透過弟弟盧大強,得悉海藻養殖投資計劃,其弟為其中一間子公司負責人。

“胞弟指計劃回酬高,也承諾不會騙親姐姐,我才會放膽去廣招友人投資。”

而其丈夫之前也以每股3900令吉(后提升至4900令吉)購入12股,不僅如此,子女及親友也都有分投資,且只領過1次分紅。

與弟失聯年餘

她坦言,她招攬的總投資額估計達50萬令吉,其中來自其家族的投資額佔20萬令吉。

“我與胞弟失去聯絡超過一年,現在我們也是在等消息,看能否獲得賠償。”

盧桂花今午在丈夫許亞東(61歲,老人院義工)陪同下,透過柔佛州務大臣特別助理劉德賢安排,與部分投資者會面。約有六七名投資者赴會,並對盧桂花的解釋感到不滿。

出席者尚包括馬華振林山區會署理主席陳峇峇、公共投訴與服務局副主任倪順海等。

有投資者指責,年前曾相約盧桂花商談未取得分紅事宜,對方猶如人間蒸發;盧桂花否認“失蹤”,並指因工作關係居住在新加坡,但友人還是可以透過丈夫與她取得聯繫。

“我也是透過丈夫,才知道投資人召開記者會,翌日(本月13日)便主動聯絡劉德賢,也有報警。”

她稱,自去年農曆新年已無法與胞弟取得聯繫,期間,曾聽聞胞弟前往中國發展。

被指向家庭主婦遊說,以便投資本地海藻養殖投資計劃的“阿花”,今日現身澄清本身是受害者,但是她的出現卻難消眾怒,被眾投資者齊聲斥責,並且要她交代如何索回資金。

稱投資50萬血本無歸

“阿花”盧桂花(53歲)聲稱,她是在胞弟的遊說下,才加入有關投資計劃的,而且,她、兒子及兒媳等一家人,更是投資了逾50萬令吉,同樣要面對血本無歸的虧損。

她指出,她一名家住吉隆坡的胞弟盧大強(譯音),較早在遊說她加入投資計劃時,曾經說了這麼一番話:“大姐過去辛苦的照料媽媽,我若要欺騙人家,也絕對不會欺騙大姐。”

她說,在海藻養殖投資出現問題之後,她不曾有逃避其他投資者的意圖,反而因忙於新加坡的腳底按摩工作,才會很少回來新山與投資者會面。

她補充,若投資者想要見她,可告訴在三寶壇老人院當志工的丈夫許亞東(61歲),後者必將知會她。她說,自己過去一直都當社會志工,並無意從事欺詐的行為。

盧大強曾透露賣地賠償

她指出,在事件發生之後,盧大強曾透露該投資公司將變賣一塊土地,以便作為賠償給投資者之用,惟她並不清楚,公司的這項諾言是否已經兌現。

她說,據盧大強指稱,自從有海藻養殖投資計劃之後,公司先後成立逾20多家子公司,以便招募投資者參與;目前,已有不少的子公司尋求法律途徑,向母公司索償。

盧桂花是在丈夫許亞東,馬華埔來區會主席劉德賢、馬華振林山區會署理主席陳峇峇、副主席葉振寶、投訴局副主任倪順海、馬華柔州法律局主任黃美鳳、馬華柔州婦女組法律局主任鄭美琪,以及部份受害者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澄清她並無意要欺騙投資者。

劉德賢:限盧大強一個月內現身交代

由於盧桂花今天並不能幫助投資者索回投資金,劉德賢在與盧大強通電話之後,限期對方在一個月內,現身給予投資者一個交代。

劉德賢也要盧桂花儘快從設立於吉隆坡的總公司瞭解公司狀況,以作跟進。

針對投資案的其中一名受害者陳美葉(60歲、又名陳美鳳),在投訴她受害的消息上報之後,曾經接獲不明人士傳送不雅照片,對她進行騷擾一事,劉德賢促請有關人士立即停止有關行為,他將就此事向警方備案,尋求調查。

新聞背景:投資海藻養殖涉12萬

11名婦女自稱通過一名外號“阿花”的50餘歲婦女,向一家本地海藻養殖投資計劃進行投資。她們在沒有如期獲得回酬且無法聯絡“阿花”後,向警方報案並在新聞發佈會上公佈事件經過。事件總共涉及約12萬9千400令吉。

上述11名婦女,數年前在盧桂花(外號“阿花”)遊說下,進行每股4千900令吉的海藻投資計劃,個人最高投資額為10股,即4萬9千令吉。

“阿花”盧桂花(右2)現身澄清投資案始末,前排左起為陳峇峇、黃友鳳、劉德賢。右為張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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