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手续没处理好 女事主资料遭盗用 被保险公司索赔

李淑婷

(太平30日讯)汽车已报废多月,但却遭人偷龙转凤,盗用报废汽车的资料和车主名字,而有关汽车却因发生交通意外,导致原有的车主无辜被保险公司索赔,令车主感气愤,向太平消费人协会保险组顾问杜青和博士作出投诉。

女事主李淑婷(28岁,市场销售员)昨日在记者会说,她于2019年6月2日凌晨4时,驾着白色的丰田威驰汽车在南北大道行驶时,在181.2公里处即阿罗邦苏地区发生意外,汽车损坏不堪。

“我于2019年7月被保险公司核准成为报废的汽车,也获赔偿4万5000令吉,作为偿还银行的车贷。”

她说,原以为此事已获解决,但在去年12月间,竟接获保险公司来电,惊觉已报废的轿车资料,已遭人盗用。

她表示,无独有偶,该辆涉及车祸的汽车却与报废的车辆同款,同样是白色,甚至车牌号码也相同,令她感到费解.

李淑婷指出,有关汽车是于去年11月21日晚上8时30分,在吉兰丹甘榜邦谷涉及一宗车祸,导致一名巫裔骑士受伤,较后本身于今年1月收到对方的索赔律师信,同时于3月再收到保险公司的律师信,指她涉及车祸,并须于3月10日在吉兰丹出席法庭的案件。

她表示,在了解事件后,显示已报废的汽车资料和名字已遭人盗用,她除向杜青和投诉外,也向警方备案。

杜清和:须持报废函向交通部申请

太平消费人协会保险组顾问的杜清和呼吁车主在面对车辆获保险公司核准报废后,必须拿着保险公司的报废函件,亲自向交通部作出申请,避免汽车资料被盗用,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或无辜涉及官司。

他指出,报废的车主必须认真看待此事,庆幸该次只是涉及交通意外事件,如涉及走私贩毒等违法活动,将导致车主更加麻烦,甚至可能面对牢狱之灾。

来源: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