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官袍 駕官車 青年扮法官騙金飾

一名擁有法官袍、駕著“官車”的巫裔青年,佯裝是法庭推事,假意介紹多名婦女到法庭工作,結果以公眾進法庭不能戴金飾為由,騙走受害者的金飾。

27歲的巫裔青年,化名“莫哈末法立”,自稱是來自麻坡的推事,他在本月5日至11日在峇株巴轄一帶,向至少3名年齡介于20余歲至40余歲的婦女行騙。

峇株巴轄警區主任依布拉欣助理總監說,嫌犯干案時會戴著假髮,先在路邊“嘛嘛檔”喝茶與受害者搭訕后,聲稱可推薦受害者到法庭擔任清潔女工。

嫌犯過后會要求受害者乘坐其“官車”,親自載受害者到永平或麻坡法庭“應征”工作,但在下車前,他以公眾不能戴金飾進法庭為由,要求受害者脫下身上的金飾放在車內,過后在進入法庭后,嫌犯就從后門溜走,再悄悄駕車離去。

依布拉欣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警方在接獲3宗投報后展開調查,並在本月11日上午11時許,在白沙浮發現一輛車內掛有法官袍的普騰統領,過后一路跟蹤,在嫌犯位于甘榜小利惱一間租來的屋子前扣捕嫌犯。

“警方在行動中起獲3條金項鍊、7只手鐲、2只戒指、2台手機及747令吉現款。警方也起獲嫌犯用來充當官車的統領,並證實該輛轎車為出租車,車前有政府牌匾。”

他說,嫌犯早在2004年已開始用相同伎倆行騙。他曾化名“莫哈末拉查里”,在吉隆坡一帶假扮律師及骨科專科醫生,干下至少5宗類似的騙案。

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419條文調查此案,一旦罪成,嫌犯可被判處最高7年監禁,另可加罰款及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