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青年掌掴残障少女罪成 被罚款1千或监1年

(太平10日讯)掌掴残障人士罪成,无业青年被罚款1千令吉,或监禁1年代替。

被告莫哈末里达雅(22岁),家居太平。他被控于本月7日清晨2时,在太平湖掌掴一名13岁的残障人士,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

他今日被控上法庭时俯首认罪,遭推事诺法拉判罚款1000令吉,或以一年监禁代替。

据警方透露,残障人士因为不愿意借出自行车,而遭被告掌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