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17歲男生以为被女星探相中,為當模特兒付670元(約1608令吉)要拍專輯,父母不放心,上經紀公司要求退款被拒后,雙方鬧了3小時,搞到警方到場調查。
這起風波發生在昨天晚上7時許,地點在多美歌地鐵站內的多美歌購物坊(Dhoby Xchange)。
17歲理工學院學生林先生受訪時說,他上星期在淡濱尼廣場購物時,一名女郎自稱是模特兒經紀公司的職員向他搭訕,指他很有條件當模特兒,大力遊說他到公司拍攝專輯照片。
“昨天下午,我上經紀公司詢問拍照的事,那名女郎說,只要付870元(約2088令吉)就可以拍攝一組個人照片,若被選上就有機會當模特兒。”
林先生說,由于銀行戶頭裡只有670元(約1608令吉),女郎叫她先用NETS付款和簽約,等到星期五拍照后才付剩餘的200元(約480令吉)。
他說,回家告訴父母后,母親要他馬上取消拍照並拿回錢。
林太太(47歲)告訴記者,由于聯絡不上經紀公司的女職員,于是昨晚和丈夫陪兒子到經紀公司要求退款。
“經紀公司的人說,我兒子已經簽約不能退款,我聽了很生氣。我兒子才17歲,即使是大人也未必看得懂合約,何況是孩子?”
林太太說,兒子常發明星夢,已經不是第一次要與經紀公司簽約。
她說,兒子在中學時也曾想要跟經紀公司簽約,但當時公司說要父母陪同才能簽約,兒子才沒有付錢。
女老闆:男生母親太激動
經紀公司女老闆說,男生的母親情緒太激動,根本無法與她好好談。
女老闆洪小姐(40歲)受訪時說:“她一直說我們拿了她兒子的870元,但是我們只收了670元。她的兒子已經在合約上簽名,所以我們無法取消合約退款,可是她不肯聽我們解釋就報警。”
洪小姐說,男生的母親在情緒激動時,還抓到她的左耳。但她明白對方不是故意的,並不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