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男子走私柴油 被判2万5000罚款

(太平6日讯)一名涉嫌柴油走私案的泰国男子今日被带上太平地庭面临判刑,被判以 2万5000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取代。

霹雳州内贸局局长拿督卡马鲁丁发文告指出,被告在4月29日,晚上约8时15分,企图透过宜力高乌边境关卡走私藏在交通工具原油箱的柴油,遭官员检查时识破,而被捕归案。

“根据指控,这名男子驾驶的四轮驱动车是泰国注册,他被控在该辆车辆中注入柴油;所注册车辆的目的是将货物以陆路方式带出马来西亚。”

卡马鲁丁表示,该男子携带超过所规定的柴油分量,超出71公升的柴油,因此违反了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122法令)。

被告在法官娜莎比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此案由内贸部提出起诉,而被告没有律师代表。

被告的罪行违反了2011年供应控制法令(出口禁令)第3(1)条文,同时可根据同一法令的第5(a)条文受到惩罚。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或两者兼施,对于第一项罪行及第二项或接下来的罪行,可被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