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绑架拿督儿子勒索175万案 3华男需出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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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1日讯)6年前涉嫌绑架大山脚拿督10岁儿子并勒索175万令吉一案,基于控方表面证据充足,高庭裁决3名华裔男子需出庭自辩。

3名被告分别是郭永来(40岁)、吴日益(42岁)及王添传(39岁)。

根据控状,3名被告被控于2016年6月29日下午3时50分,在槟城大山脚澈丽园一音乐补习单位前,合谋掳绑及禁锢一名10岁华裔男童,并勒索175万令吉赎金。

3人因此触犯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处以绞刑,或终身监禁和鞭笞。

承审高庭法官拿督哈兹亚克达指出,虽然此案受害者当时年仅10岁,不过对方供证明确,且能认出有关3名涉案男子。

因此在控方表面证据充足下,谕令3名被告需出庭自辩,有关审讯日期将另行择日决定。

早前被指是主谋也是此案第三被告王添传的友人,在出庭供证时曾指出,对方分批将声称是做生意的钱,交代给他们保管,甚至还去银行开户头以存钱。

根据警方消息,一名拥拿督勋衔华商的10岁儿子遭3名不明男子乘车掳走。该华商隔日(2016年6月30日)凌晨约12时向警方投报,指其孩子在家属缴付175万令吉赎金后,已于阿尔玛汇景园一带被释放。

据悉,这名男童是由保姆开车到澈丽园音乐补习教师住家前,在下车时被3名男子强掳乘坐另一辆车离去。

警方随后成立特别小组进行调查,并在当年7月9日至20日期间逮捕9名华裔男子,并起获108万令吉赎金。3人也于同年7月22日正式被提控上庭。

资料来源: 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