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將一名年齡在18歲以下的未婚女童,在違反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意願的情況下,從其父母或監護人的管有下帶走,意圖使她與多名或某一名男子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
所以,夠16歲而結左婚而女方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下先可以有合法性交,如果男女相方同意係唔足夠既
什麽國家的法律哦?
這裡是馬來西亞哦,馬來西亞的法律是16嵗以下哦。。。
所以一切等18岁之后就安全了。。。
hahaha…good good
haiz…马来西亚。。.ha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