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交通局已在12月1日起,启动取缔安装违例氙灯(HID灯)车主的行动。
当局执法组主任沙林巴蓝12月7日在新闻发佈会上表示,当局已给民眾两个月缓衝期,以拆除违例的氙灯;因此,各州陆路交通局即日起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將发出传票给违规者。
在1987年陆路交通局法令119(1)条文下,违例车主一旦罪成,將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他指出,入口原装车的氙灯规格一般是合法的,反之本地部份车厂在车子落地后安装的则不符国际標准规格。
“不符规格的氙灯,其光线將影响对面车道驾驶人视线以致发生车祸,进而危及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