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不熟不騙!
一名自稱外匯投資公司代理的男子,哄騙認識10年的友人和其7名親友作外匯投資,半年內騙走8人共11萬8000令吉。
友人首次匯款8000令吉進入男子的個人銀行戶頭后,曾取得數百令吉分紅。
他見有利可圖,再介紹7名親友,包括弟妹,通過對方投資。
不料,對方最近以金錢“卡”在外國銀行匯不出為由,再三拖延分發投資紅利,事主起疑,進而揭發相識10年的“好友”詐財。
事主洪添福(28歲,手機店東主,來自吉隆坡)指出,該名洋名Roy的29歲華裔男子,於今年4月18日遊說他出錢投資炒外匯,並自稱是倫敦一間投資公司的代理。
“他說,投資方式是靠外幣兌換率決定盈虧,我起初有所保留,但他說可隨時撤資,而錢也“保證”可在7天內取回,我便於隔天匯了8000令吉給他。”
“他說若賺錢,每個月會兩度把分紅匯進我的戶頭,投資8000令吉的話約有400令吉分紅。我在5月初雖只收到280令吉,但見可賺錢,便介紹親友一起投資。”
洪添福今日在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協助下召開記者會。
他說,對方5月時向他推銷新投資配套,聲稱就算沒賺到錢,也會分發每月5%紅利,條件是若有錢賺,30巴仙利潤得歸投資公司,他也接受了。
“6月和7月我共收到約2000令吉,但部分親友卻一文不獲;8月我察覺不妥要撤資時,對方聲稱錢“卡”在倫敦。”
他說,他在半年內損失了3萬8000令吉,其余7名親友則共損失8萬令吉。
慫恿事主私吞親友紅利
事主坦言,Roy曾慫恿他“中飽私囊”,私吞親友的紅利。
“他曾叫我欺騙其他投資的親友,說沒錢賺,再把他們每人可獲的70巴仙利潤與他五五分賬;此舉是令我對他起疑的原因之一。”
他說,他不曉得8人的錢如今在哪里,不排除已被對方花盡。
張天賜指出,不排除有些老千集團會通過報章登招聘廣告,列出高收入等好條件,待應徵者上門后,強逼他們假冒代理行騙。
“老千會慫恿應徵者先向親友下手“招生意”,應徵者如照做,最終連累親友甚至年老的父母破財,連公積金也沒了。”
他說,他今年內已接獲8宗有關外匯投資的騙案。
男子現身願分期付款賠償
Roy曾聲稱,會以每月500令吉至1000令吉的“分期付款”,賠償給投資者!
張天賜透露,涉嫌騙財的男子Roy週一曾現身馬華投訴部,並“自願”賠償8名事主“損失”的11萬8000令吉。
“對方稱因要方便顧客開戶頭,才要求事主把錢匯入其個人戶頭。然而,若是正當投資,他必持有匯款給投資公司戶頭的證明文件,而他卻無法出示。”
“經過協商,我們決定先給1星期對方出示證據或相關證件。”
另外,事主已針對此事於本月9日(週二),到甲洞警局報案。
疑受騙者不只8人
事主懷疑,受騙的不只他們8人。
事主指出,他事后在互聯網上發現相關言論,都是指責Roy的行為。
“當我問起Roy時,他只說網上言論是敵對公司在誣言詆毀他。”
“他曾解釋說,“卡”著的不只你們的錢,還有我手上另外95名投資者的錢。”
他說,他目前不清楚錢的去向,也不曉得對方口中的倫敦投資公司是否存在,但互聯網上的確有該公司的網頁。
“由於4月至今他都沒給我簽過任何文件,我便自行記下給過他的款項紀錄。”
同樣出席記者會的馬華投訴部法律顧問余家福說,除了通過國家銀行,外匯投資在大馬仍不是合法,而多數外匯投資公司都設在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