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啊”、“發啊”速申請專利 免被捷足先登

新山福建會館會長拿督張寶文認為,柔佛古廟游神“興啊”、“發啊”的語言文化應盡快註冊專利權,避免遭有心人捷足先登,用來賺錢。

他指出,“興啊”、“發啊”其實是古廟游神活動先發起,但近年來其他州屬的某些活動甚至新加坡的遊行,都有一些人開始喊“興啊”、“發啊”的口號。

“我擔心相關單位若不盡快申請專利權,可能遭人捷足先登,並利用這兩句話賺錢。”

張寶文希望柔佛古廟盡快申請列為國家文物古蹟,避免古廟像吉隆坡蘇丹街面臨被征用的厄運。

盼政府制度化撥款

他指出,柔佛古廟游神成功列為國家文化遺產后,希望該活動不僅只是被固定成柔州旅遊節目,也盼政府未來可制度化固定撥款,以便此文化得以繼續發揚光大。

“今年游神確實是萬人空巷,參與游神的民眾與60年代相比,近年來也有年輕化趨勢。”

檳首長政治秘書兼光大區州議員黃偉益說,柔佛新山福建會館沒必要為“興啊,發啊”這句口號申請專利,因這等于阻止別人喊此口號。

他說,喊此口號已形成一個“文化”,不論在喜事及喪事上都可聽到。

“如果此口號被申請專利權,那么以后要喊就必須付費了。”

他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詢及柔佛新山福建會館會長拿督張寶文認為柔佛古廟游神“興啊”、“發啊”的語言文化,應盡快註冊專利權一事時,如是指出。

此外,黃偉益說,雖然林冠英常喊“興啊、旺啊、發啊”,但這也不是林冠英自創的口號。

他敘述,林冠英是出席一場神廟宴會時,聽到別人喊這口號而“學”起來,過后才帶起一陣喊此口號的“潮流”。

“為什么要申請專利,難道以后神廟、社團組織都不可以喊這口號嗎?我認為真的沒必要為此口號申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