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回教教 其他宗教可用“阿拉”字眼

回教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說,在回教教義裡,其他宗教如基督教及猶太教,是被允許使用“阿拉”的字眼。

不過,他強調大馬必須要避免部份人士錯誤或不負責任的使用“阿拉”的字眼,以避免這個課題影響種族及宗教和諧。

他說,在大馬社會裡,必須要考量大環境的氣氛,以維護公眾的利益,及各種族和宗教的和諧。

“身為一個回教政黨,回教黨非常尊重回教所倡議的宗教自由原則,因為人類是不可以被強逼,接受任何宗教,除非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而宗教自由也被列入聯邦憲法第11條。”

哈迪阿旺週一(1月4日)晚上在回教黨吉隆坡總部主持政治局會議後,提醒各界不要濫用阿拉的字眼,避免混淆人民或成為廉價政治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