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做愛情的釘子戶

在社區發展過程中,常因產權移轉條件談不攏,某戶住家不肯搬遷,形成所謂的「釘子戶」!其實,愛情的世界裡,也有類似的「釘子戶」。
最常見的是,已婚男人發生婚外情,被老婆發現後,因為條件沒有談好,不願離開的女人,就成為這樁三角關係的「釘子戶」。有時候是第三者;有時候是元配。

第三者人人喊打
土地建物產權糾紛而形成的「釘子戶」,通常比較有機會站在談判的優勢,開好條件等著待價而沽。感情三角關係裡的「釘子戶」,如果是外遇事件的第三者,就常處於談判的劣勢,不但急於破鏡重圓的夫妻趕她走,其他人也都不會寄予同情。婚姻的第三者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慘一點的,還可能會吃上官司。
我認識一個熟女,曾經是很資深的第三者,她以過來人的經驗,奉勸所有年輕女孩,不要在別人的婚姻裡當「釘子戶」,否則,勢必會遭遇人財兩失的命運。若是真的想要對方的錢,必須要在「對方決定拆遷」,也就是「偷腥男人想回歸家庭」之前,先把錢弄到手。如果,等到東窗事發,元配找上門,很難撈到原先期待的好處,只能被草草打發走人。

被拋棄不必傷心
至於,如果元配是「釘子戶」,老公變心急著和外遇的對象共組家庭,儘管這樣的處境對元配來說很淒涼,但是比較有機會要到一筆金錢賠償。落寞傷心的元配,要盡量往好處想,即便在感情上所託非人,但還是不要全盤否定自己當初的眼光,至少老公有點事業或家產,能夠拿錢出來擺平過去所犯的荒唐。
女人若嫁給既沒錢、又花心的老公,才是最可憐的一種悲慘。男人被搶走不但要不到任何補償,還得用一輩子的時間去想:這男人究竟哪一點值得我這麼受傷?就像擁有一幢破舊的老房子,居然還是蓋在地震帶上,賴著不走,只不過是情緒上的依戀,守著它卻又十分危險,無法預測什麼時候會發生地震,冒著壓垮自己的風險住下去,離開時也無處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