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發”?剪髮?

一些理髮室老闆請人做招牌時,一個不小心就會讓招牌師傳誤將剪髮寫成剪“發”,使字面意義盡失而不知所雲。

原來招牌師傅也是不小心被簡體字所誤才搞出錯別字。“髮”和“髮”的簡體字相同,因此,當招牌師傅將“髮”字的簡體字還原寫成繁體字,“發”字就告出現,而使剪髮變成了“剪發”。

在這種情況下,文字工作者是否有必要將“髮”字的簡體字創造出來,堅決與“發”字分家而擁有屬於自已的獨立簡體字?
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