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公会中央政治教育局主任颜炳寿表示,内政部限制天主教刊物《先驱报》有条件使用“阿拉”字眼,有违常理及教人无法接受。
颜炳寿指出,大部分沙巴和砂拉越土著基督徒以马来文为母语,并称颂上帝为“阿拉”。此外,锡克教徒亦称颂其神祇为“阿拉”。内政部指令意味着基督徒或是锡克教徒在履行其宗教仪式时,将因为称颂其上苍为“阿拉”而违反法律。
他也对人民公正党吉打州居林-万拉峇鲁区(Kulim-Bandar Baru)国会议员朱基菲里诺丁反对《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的言论表示强烈不满,他说:“类似的政府指令或在野党议员的言论,都对土著基督徒及锡克教徒不公平,并违反宪法保障各族群宗教自由的权利。”
“阿拉”不是回教专用字眼
颜炳寿强调,没有人可将“阿拉”视为某个特定宗教的专属字眼。他指出,在中东国家如埃及、黎巴嫩、巴勒斯坦、伊拉克、伊朗、也门等地,当地的基督徒也将上帝称为“阿拉”。其实,“阿拉”这个阿拉伯文字眼在回教出现之前已被广泛使用。对于所有阿拉伯世界的人民而言,无论是属于任何种族或宗教,“阿拉”这个字眼的意思是上苍。同样的,在印尼的基督徒,也称颂上帝为“阿拉”。
他认为,各伟大宗教是人类的共同文化遗产,其历史真实面不容扭曲。无论是政府、宗教局或朝野政党的回教徒议员,都有义务和责任去教导群众以正视听,而不是制造混淆或误导相关宗教的信徒。
“我们都知道,在马来西亚向回教徒宣传其他宗教是违法的。但是,基督徒和锡克教徒使用“阿拉”字眼并不等同于向回教徒宣传其他宗教。我们同时谴责宗教狂热领袖及政客以神祇的名义来捞取廉价的政治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