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还是巧合?

因果关係强调事件並不是纯粹巧合发生,而是在某一种条件(conditions)下发生。科学的发展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寻找釐清事物间的因果关係;由於把握了事物间的因果关係,我们才可能控制或预测一项事物。

当我们谈及原因或条件时,条件可分为充足条件(sufficient conditions)和必需条件(necessary condition)。

必需条件之所以称为必需条件,在於有关事件之发生,必须要有此条件,如果没有有关条件,则有关事件不可能发生。不过,虽然有关事件发生必须拥有此条件,但此有条件並不意味有关事件必定发生。比如说,氧气是燃烧的必需条件,没有氧就不可能发生燃烧事件,燃烧意味有氧;但有氧並不意味必定发生燃烧,只是如果没有氧,则不可能发生燃烧事件。

充足条件意味某事件之发件,只要有关条件在即可,不需另外条件。由此可见,氧气不是燃烧的充足条件,因为要促成燃烧,除了必须有氧气,还需要其它因素。

原因一词有多重意义。比如说有人聘请私家侦探调查某一火灾发生的“原因”,如果私家侦探的报告是“因为有氧”,他可以准备关门收档了,没有人会再聘请他。可是,难道他说错了吗?他並没有错,只是这不是別人找他调查火灾的“原因”。

原因可分近因与远因。最接近导致或直接导致某事件的,就是近因;距离事件较远的,就是远因。比如你有黑眼圈,因为你被老婆打,这是近因。老婆之所以会动手打你,因为你骂她泼妇;为甚么你骂她泼妇?因为她好像发疯般骂你;为甚么她好像发疯般骂你?因为她发现你的领子有女人的口红吻印;为甚么你的领子有女人的口红吻印?因为你下班后和情人鬼混。所以,被老婆打是近因,其余的是导致近因的原因,称之为远因。

不过,一般臭男人十之八九会说:“这一切,包括我和女人鬼混,都是因为你不温柔,你不体贴,所以都是你的错!”这下子,一切问题的原因都出在女人身上了,甚至连黑眼圈都可以用来“证明”女人不够温柔与体贴;都是女人的错,女人是原因,自己十分无辜!

因果律强调:在某一情况之下,就有某一现象发生。这知识不是由先验推论得知,而是在经验中发现。当我们说A是B之因,也是在说B是A之果;简言之,某种情况会导致某种现象相隨而至,A情况会导致B的发生。

我们如何得出A会產生B?因为在现实经验中,我们观察在第一个例子中的A导致B,第二例子的A 也导致B,第三例子的A也一样令B发生,结果我们结论凡是有A的情况,应该就会发生B现象。这种推论,亦称简单列举归纳法(induction by simple enumeration)。

无论科学实验,或日常生活,我们都会使用简单列举归纳法。但这方法不是毫无问题的。比如:小明早上打破杯子,下午被车撞,实在倒霉;大华早上打破杯子,下午不见钱包,实在倒霉;老李早上打破杯子,下午和女朋友分手,实在倒霉。若以简单列举归纳法,我们是否可以结论:早上打破杯子,是倒霉之因?以上例子,是否因果律的例子,还是巧合,与因果无关?

若要检验以上例子倒底是因果律还是巧合,基本上有两个方法。第一是尝试解释以上两个事件的因果关係,即为甚么打破杯子,是霉运之因?如果不能合理解释清楚,则这不应是因果律。不过,我们亦可能因智慧有限而不能解释清楚,而不能因为自己无能解释或无知,就断定无理。

因此,我们需要使用第二个检验方法,即寻找反例。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些例子,即早上打破杯子,但好事发生在后,或无倒霉之事发生,那早上打破杯子就不能成为霉运之因。这种例子越多,越能说明这不可能是因果律。

世上没有巧合,只有因果,这是心力所感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