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推行.須符條件輕微罪行囚犯可假釋..........

(吉隆坡21日訊)國內安全部副部長拿督胡亞橋今日說,政府將在明年推行假釋法令(Parole act),讓犯下輕微罪行及服刑紀錄良好的囚犯獲得假釋,以疏緩監獄爆滿的問題。
社區服務取代刑罰

胡亞橋說,假釋法令的擬定工作已進入最后階段,國安部希望能在本季或6月召開的國會,將這項法案提呈到上下議院通過,並在明年正式推行。

“假釋法令將容許那些犯下輕微罪行,而又符合特定條件的囚犯,在刑期屆滿前獲得假釋,相信這項法令有助解決國內監獄囚犯爆滿的問題。”

胡亞橋今日到訪中國報孟沙總社,為本報特別推出的《大馬警隊200週年紀念特刊》主持推介禮后,在記者會上發表談話。

這份特輯將于本月25日警察日當天,隨報附送。

出席今天推介禮的嘉賓,還有武吉阿曼刑事調查總監拿督尹樹基及多位高級警官。

胡亞橋強調,囚犯必須符合特定的條件才有資格獲得假釋,條件包括囚犯犯下的罪行必須是輕微罪行、已服滿一半刑期及在服刑期間行為良好。

他也說,政府也將成立1個特別委員會,負責處理囚犯的假釋申請,並鑑定囚犯是否符合假釋資格。

此外,胡亞橋也披露,國內部目前也研究在國內推行社區服務條例(Community service order)的可能性,這項服務可讓觸犯輕微條例的公眾,以社區服務的方式,取代罰款或監禁的刑罰。

“例如公眾忘記帶身份證等輕微罪行,在社區服務條例落實后,被告將可以選擇以社區服務來取代刑罰,這也是政府其中1項為疏緩監獲囚犯爆問題所採取的措施。”

詢及社區服務條例會否與假釋法令一起提呈國會並同期推行時,胡亞橋說,假釋法令的擬定工作已進入最后階段,待內閣通過后就可提呈給國會通過。

社區服務條例仍處于討論階段,因此,社區服務條例不會與假釋法令同期落實,無論如何,他補充,落實社區服務條例的程序會比較簡單。

假釋法令(Parole act)
~預算在今年提呈國會通過,明年推行。

~讓犯下輕微罪行及服刑紀錄良好的囚犯獲得假釋。

~須符合特定條件,包括:囚犯所犯下的罪行必須是輕微罪行、已服滿一半刑期及服刑期間行為良好。

~政府屆時會成立1個特別的委員會,負責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