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版“充气娃娃”明着卖,歌手做代言怎么了(图)

看到有成人用品商要找被誉为中国版rain的歌手洪一平做形象代言人,洪一平很是排斥,但经纪人于小姐有点左右为难。其实,在我看来,大可不必如此。都什么年代了,成人用品满大街都有店铺,歌手为成人“充气娃娃”就很丢人吗?未必。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看到一个艺人为“充气娃娃”做形象代言人,洪一平开个先例,做:“成人用品”代言第一人或者叫:“充气娃娃”第一代言人等等,没什么不好。

充气娃娃

林志玲版充气娃娃

林志玲

再说了,既然成人用品可以明着卖,“充气娃娃”也可以明着卖,只要是国家政策允许的,艺人何必有什么避讳呢?我和洪一平见过几次面,之前也给他写过一些文章。在我印象中,洪一平还是太过于保守。做艺人就要放得开。学表演的人都知道,有一堂表演客就是天性解放,比如,老师会让你当着众人的面,从同学的裤裆地下跑出去;还有的就是让同学照你屁股上揣一脚,你还得保持顾客是上帝般的微笑,像章子怡、赵薇、李亚鹏等等,但凡从表演戏走过来的,问问他们谁没有被“天性解放”过?

还记得前段时间,林志玲版的成人“充气娃娃”明着卖,价格是2500人民币。据说,林志玲版的“充气娃娃”在情趣用品网站热卖,竞标价码已达1万元,引起网友热烈竞标。林志玲获知后,笑着说:“那不是正版的志玲姐姐,大家一定要认清楚喔。”

林志玲版的“充气娃娃”都能明着卖,作为歌手的洪一平作代言又怎么了?

只要“充气娃娃”得到工商部门认可,可以公开消费,就说明产品本身没有问题,既然产品本身没有问题,商家有权让自己的商品扩大市场份额,那么换句话来说,商家可以以明星、艺人作形象代言人,继而推动产业发展。同时,也体现了社会进步,包括性观念的改变和进步。

还有一个根本的问题,洪一平是歌坛新人,这年头新人不好当,靠选秀成名立万的机会太少,而且选秀中暗箱操作不可避免,不适合每一个人。前不久,我做选秀节目评委时,也对不少选手说,选秀节目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但离开了选秀舞台也并不意味着你一定不行。所以,途径还是挺多的。就看你是否愿意去做。单就洪一平代言“充气娃娃”一事,我还是持支持态度的。一方面“充气娃娃”没什么不好,并不是下贱的代名词;另一方面,歌手代言也是“第一人”,与其像一些明星大腕装模作样,还不如坦坦荡荡来的光明磊落;第三,还有钱赚。一箭三雕、一石三鸟,何乐而不为?

都幾迷人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