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草藥法或趕絕中藥 未能通過註冊禁發售

歐盟從週日開始實施《傳統植物藥指令》,因沒有任何一種中藥通過注冊,中藥將不得作為藥品在歐盟成員國內銷售和使用,引起中方關注。

歐盟委員會負責衛生醫療事務的發言人文森表示,中藥未來僅能以食品或保健品名義販售。

歐盟規範草藥使用的《傳統草藥製品法令》,經過7年過渡期后,在週日正式生效,迄今沒有中草藥通過注冊。根據法令,任何傳統草藥必須經過注冊才能發售,或獲得注冊草藥師處方才能使用。

針對植物用藥

在新法令下,傳統草藥除了需要證明有關產品已使用至少30年,且在歐盟內使用達15年或以上外,還需要標明劑量,加上注冊費用達8萬英鎊至12萬英鎊(約40萬至60萬令吉),導致不少中藥商卻步。

但文森澄清,歐盟無意藉著新規定全面禁止中藥在歐盟販售,對于中國方面提出的意見,歐盟已注意到了。

他解釋,歐盟這次修法主要是針對植物用藥,至于未注明療效與治病效果的食品或保健用品,週日起仍可繼續使用,不過歐盟各會員國有權決定,植物藥與食品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