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报告未完成 展延下月29日过堂

被告郑曹德。
被告郑曹德。

(怡保27日讯)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控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一案今日过堂,由于闭路电视的法医报告尚未完成,案件再展延至4月29日过堂。

此案于2月27日过堂时,亦因相同原因展延至今日,但由于相关报告仍未完成,案件再次展延至下个月过堂。

被告郑曹德(38岁)是于去年12月12日,被控2项非礼女生控状,他皆不认罪,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为不准骚扰有关女生及每月初需到警局报到。

首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第2项控状指他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由怡保第四高庭法官菁莎美拉负责审理,控方的主控官为古拉杜艾妮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迪班古玛。

2025-03-26T16:00:00Z
来源:霹雳人CHINA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