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意义

法的意义
佛法僧三宝,佛依法而证悟成佛,僧因住持正法而为人天师范,故三宝以法为中心,以法为尊贵。

法,梵语“达磨”,意译为“轨则”。法的定义很多,广义而言,泛指宇宙万有,亦即世间的森罗万象,大到高山海洋,小到微尘砂粒,乃至我人的精神、思想、观念、见解等,都称为“法”。所以,一朵花、一颗树,一桌一椅、一人一事,乃至一个念头等,都称之为“法”。本课所讲的是三宝中的法宝“佛法”。

“佛法”是佛陀所体证,所宣说的真理,但非佛陀所创造,《大智度论》说:“从缘生之法,无本性,无自性故,即是毕竟空。是毕竟空,从本以来,非佛作,亦非余人作。”《杂阿含经》卷十二也说:“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因为“法住法界”,因此真理的“法”无所不遍,无所不在;佛陀以“正法”为身,所以“法身”竖穷三际,横遍十方,亘古今而不变,历万劫而常新。以世间人的观点来看,三藏□十二部经教□才是佛法,然而人人皆有佛性,因此每个人的自心本性无不具足一切清净“法性”,故说学佛应该反求自心,切莫心外求法。

法的意义,一般通指“任持自性”与“轨生物解”二义:

一、任持自性:指“法”能保任执持自体性相而不变不失,例如,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自体性相,花草树木有花草树木的自体性相,一切万法都各自具有“任持自性”的特点,不会混淆不清。

二、轨生物解:指“法”皆有一定的规则,能够使我们对事物生起了解、认识。就轨生物解的意义来说,“法”乃指认识的标准、规范、法则、道理、教理、真理、善行等。

此外,《自在王菩萨经》卷上说:“法者,即是法性义;法性者,是不生性义;不生者,是毕竟不起不作义;义者,是不可说义。何以故?以语说法,法不在语中。是故以语示义,有所示说,皆非语非说。有所分别,有所说者,即非佛法。无分别,无所说,即是佛法。是故言无说是佛法。”

法的内容虽然无量无边,然总括来说,不出有为与无为□、善与不善、色与心□、有漏与无漏□、染与净、世间与出世间、可见与不可见、心相应与心不相应、小乘与大乘□的分别。就法的分类而言,最常用来赅括诸法者,有俱舍宗的五位七十五法□以及唯识宗的五位百法□。

根据经典记载,“佛法”为佛陀及佛弟子、天人、仙人、化人等五人所说。佛陀说法,旨在帮助众生找回真如佛性;若将真如喻为明月,则佛法即为标月之指。因此,学佛要能“因指见月”,千万不能执着“指头”,若执着于“标月之指”,反遮蔽心眼而见不到“月亮”,故《金刚经》云:“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佛陀所宣说的佛法,例如四圣谛、三法印、十二因缘、空性等,都是佛教的真理。所谓真理,必须具备普遍如是、必然如是、本来如是、永恒如是等四个条件,譬如“有生必然有死”,古今中外,含识有情,人人莫不如此,此即合乎普遍性、必然性、平等性、永恒性的真义。

“佛法”,是佛陀所觉悟的真理;“佛教”,则指佛陀的教导、开示。佛教讲的一切道理,称为佛学,或称佛教学□。佛学包含三藏十二部经典与八万四千种修行方法,是一门伟大、丰富、深奥的学问。广义的佛学,含摄教、理、行、果等四法□。教法与理法是理论的,行法与果法是实践的,二者不偏不倚。

《心地观经》说:“法宝能破一切生死之牢狱,犹如金刚,能坏万物;法宝能照痴闇众生,犹如日光,普照世界;法宝能与众生喜乐,犹如天乐,乐诸天人;法宝能使众生渡彼岸,犹如坚牢大船;法宝能破世魔,证无上菩提,犹如金刚甲胄;法宝能割断生死,脱离系缚,犹如智慧利剑;法宝能运载众生出火宅,犹如宝车;法宝能照破三途之黑暗,犹如明灯;法宝善诱众生达宝所,犹如险路之导师;是名法宝不思议之恩。”

佛法是宇宙人生恒常不变的真理,依之而行,可以绝思虑,去缠缚,得自在;可以使众生离苦得乐,转迷为悟,超凡入圣;可以成等正觉,到达涅槃彼岸。是故佛陀说:“我初成道,观谁可敬可赞,无过于法,法能成立一切凡圣也。”

[注释]

□即经藏、律藏和论藏。经藏,指佛陀教说的要义,上契诸佛之理,下契众生之机,皆属经部类。律藏,指佛陀所制定的律仪,能治众生之恶,调伏众生之心性,有关佛陀所制定教团的生活规则,皆属律部类。论藏,指后人对佛陀的教说用殊胜的智慧加以组织化、体系化的论议解释。

□乃佛陀所说法,依其叙述的方式与内容分为十二种类,即契经、应颂、记别、讽颂、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及论议。

□有为,又称有为法,即指由因缘和合所造作的现象;无为,亦称无为法,即指非由因缘造作,而是永远不变而绝对存在者。

□色含有“质碍”之意,会变坏、变化。广义的色,为物质存在的总称。狭义的色,专指眼根所取的境。心,又作心法,指远离对象仍具有思考作用者。

□漏是烦恼的别名。贪、瞋、痴、慢等烦恼,日夜由眼、耳、鼻等六根泄漏不止,故称漏。有烦恼之法为有漏,离烦恼垢染的清净法为无漏。

□小乘与大乘是对称。小乘指运载狭劣之根机以达小果的教法,主要以求解脱为目标,是自度自调的声闻、缘觉之道。大乘,又作菩萨乘、佛乘,是求无上菩提,愿度一切众生,修六度万行,以六度为乘,是自利利他具足,故为大乘。

□即是将一切事象分为七十五种,并概分为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应行法、无为法等五大类。

□唯识法相宗将一切法分为百种,并概分为五大类:□心王:指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加上末那识、阿赖耶识共八识;□心所有法:凡五十一种;□色:包括眼、耳、鼻、舌、身等五根,与色、声、香、味、触等五对境,及意识对象之法处所摄色者,凡十一种;□心不相应法:包括得、命根、和合、不和合性等二十四种;□无为法:虚空、择灭、非择灭、不动灭、想受灭、真如等六种。

□乃佛教与佛学的合称,一般指佛教的学说。佛教学是近代日本佛家惯用的名词。

□教、理、行、果四法,即教法、理法、行法、果法四法。□教法,是从能诠的语言文字方面说的。所谓:在心名法,形言为教。三藏十二部经以及佛弟子口里所说的佛法,身体上所表现的威仪等,都是教法所摄。□理法,是从教法所诠的方面说的。语言文字皆有它所诠显的道理,如所诠的善恶业果之理,称之为人天法,乃至所诠的四谛、十二因缘、真如佛性等理,称之为声闻、缘觉、菩萨乘法。□行法,依教解理,所以起行,五乘学人各有所行的法,如五戒十善、三十七道品、四摄六度等,都是行法所摄。□果法,一切修行均趣于果,终不虚度,入六善趣,小乘四果、大乘五十二位都是果法。

[习题]

一、简述“法”的定义。

二、真理须具备那四个条件?

三、何谓“任持自性”与“轨生物解”?

四、“法”的内容总括有那些?

五、什么是佛教、佛法、佛理、佛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