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應約束員工外遇

負責保護總統安全的警衛,遭到妻子主動向媒體爆料,說他同時劈腿六女,生活極不檢點。髮妻向媒體投訴之前,曾經檢具證物,以掛號函件寄給丈夫的直屬主管,沒想到對方完全不予理會,還將信件退回。

清官難斷家務事
我不知道直屬主管拒收此信的真正理由為何?但是,很多主管會基於「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觀念,不予介入。我還看過更可笑的情況是,上樑不正下樑歪,接獲員工家屬投訴信件的主管也是個偷腥漢,自顧不暇,哪有閒工夫處理員工外遇的事件?
儘管,劈腿、出軌、玩弄感情……都是私領域的事情,「只要不影響公務」,主管理應無權過問。問題就在於,什麼叫做「只要不影響公務」?偷情這種事情,是否影響公務,大多數的時候,其實是看不出來的。即使,當事人偶爾因為情緒化而無法專心上班、或上班時利用MSN發展婚外情、或急著想下班去私會地下情人、或假公濟私地在上班時偷溜出去賓館開房間,如果沒有留下明顯的證據,都算是符合「只要不影響公務」的規定,主管都不該干涉嗎?
說實在話,私德,就是品格的一部份。劈腿、出軌、玩弄感情……很明顯的是:品格有問題。無論是公家機關或私人企業,主管都不應該坐視同仁亂搞出軌、婚外情,而推說:「只要不影響公務」,就不予處置!

重視同仁的品格
某公司部門主管發生外遇,被太太抓到,兩人在家裡又吵又鬧,始終解決不了問題,爭執了三個多月,原本他答應離開第三者,卻又被太太發現藕斷絲連,於是太太跑到辦公室找總經理當「包青天」,把會議室當「審案公堂」,夫妻倆大聲吵架,還扭打成一團。這樣的鬧劇,能不影響公務嗎?
並非每個主管都有必要當員工家屬的「包青天」,但每個主管都應該重視同仁的品格,約束同仁的言行。一個對婚姻不忠的人,會對公司效忠嗎?搞婚外情,還能不影響公務,騙誰啊?若非他頭腦不清楚,就是品格有問題,而這兩種推測的可能,都不適任正常的工作。

私事带上公事的地点,真的不理智。。。

公私不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