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3年前怡保美鲁(Meru, Ipoh)一所国中外的“17岁中学生遭警官撞毙案”,今日在怡保高庭(Mahkamah Tinggi Ipoh)迎来重大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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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修改:控方在举证阶段结束后,将原针对44岁肇祸前警官莫哈末纳兹里(Mohd Nazri)的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修改为刑事法典304(b)(误杀但不构成谋杀)条文(Seksyen 304(b) Kanun Keseksa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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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认罪:被告在通译员宣读修改后的控状后表示明白并正式认罪。
判决结果:监禁7年6个月及赔偿死者家属
高庭法官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及受害者家属影响声明后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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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与生效日:判处被告监禁 7年6个月,刑期自其被捕日(2023年12月15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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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赔偿金:依据刑事程序法典 426(1)(c) 条文(Seksyen 426(1)(c) Kanun Tatacara Jenayah),法庭指示被告须支付 5万令吉(RM50,000)赔偿金 给死者莫哈末沙哈立(Muhammad Zaharif)的父母;若无法支付,则须以 1年监禁 代替。
死者父亲宣读影响声明,家属尊重法庭判决
在宣判前,死者父亲莫哈末赞利(Mohd Zamri)在庭上宣读了受害者影响声明(Victim Impact Statement),哽咽陈述儿子的骤逝夺走了全家人的幸福与希望,并强调任何判决都无法换回年轻的生命。
- 家属回应:死者家属代表律师米尔查(Mirza)在庭外表示,历经约3年的司法程序终于落幕,家属感谢法庭、控方与证人,并表示尊重法庭的最终判决,不会再提出上诉或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社区警醒:重视道路生命价值与情绪控制
这起在学校门口发生的致命悲剧给全州社区及道路使用者带来了深远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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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驾驶:死者家属呼吁社会大众必须以此案为鉴,重视生命的价值,驾驶时时刻保持理智与谨慎,切勿因一时情绪失控而酿成无法挽回的家庭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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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校园安全:社区居民与各界安全倡议者也呼吁加强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防护与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每一位学童在上下学途中的生命安全。
来源:霹雳人
2026-10-27T16:00:00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