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子宮頸癌 45歲前都可打疫苗

子宮頸癌疫苗在台上市8個月來,網路上最多的疑問是:「27歲以上的女性需不需要施打?」婦產科醫生指出,45歲以下的女性注射子宮頸癌疫苗都可產生抗體,即使不在疫苗施打的最佳年齡範圍內,仍可藉疫苗來預防。但因子宮頸癌疫苗施打的年紀建議是9到26歲的女性,若27歲以上的人施打後引發嚴重副作用,不屬於臺灣國家藥害救濟賠償的範圍。

病毒潛伏期長
青春期前和年輕女性這2個族群接種疫苗較有效,因年紀越大的人,可能已透過性行為感染引發子宮頸癌的人類乳突病毒(HPV),接種疫苗的效果會打折扣。不過,人類乳突病毒的潛伏期可長達15年,也就是如果在20到40歲間感染病毒,可能會累積到更年期才發病,因此,醫師認為,若能在45歲前施打疫苗,將可降低子宮頸癌的感染機會。

只預防不能治療
醫師表示,已有性經驗的人注射子宮頸癌疫苗,仍具相當程度的預防作用。因HPV病毒至少有80種類型,已上市的子宮頸癌疫苗是4價HPV6、11、 16、18,只要不是感染到上述4型的人仍可施打,例如感染HPV52的女性,施打疫苗後可避免再感染HPV6、11、16、18病毒。
醫師建議,有過性行為的人要定期做子宮頸抹片檢查,若還沒感染人類乳突病毒,可與醫師詢問是否需打子宮頸癌疫苗。但若已有子宮頸癌或癌前病變的人,不建議施打子宮頸癌疫苗,應該盡早接受治療,避免病情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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