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因涉及拥有4个品牌的盗版鞋而被定罪 暂缓罚款申请被批惟需遵守2项条件

扣留室

(怡保5日讯)3名分别是公司的董事及经理,因涉及拥有1万7595双盗版鞋,而被定罪,连同公司被判罚款79万1755令吉,惟因辩方律师以前首相纳吉夫妇的案例作出暂缓罚款申请,获法官允准,以各别5万令吉保外。

3名被告分别是60岁本地籍男子叶建成(译名)、50岁男子叶益杰(译名)和40岁中国籍女子孙海霞(译名,叶益杰的妻子)。

依据控状,3名被告被控于2019年12月18日,上午11时30分,在万里望工业区一间建筑物,拥有总数1万7595双盗版鞋包括2290双PUMA拖鞋、1万2011双NIKE鞋子、2844双GUCCI鞋子和450双Levi’s拖鞋。

上述4个鞋子的品牌已是注册商标,作为涉及公司Enghenda公司董事及经理的3人,各面对4项抵触2011年商品事务第8(2)(C)条文控状,各品牌面控一项罪状。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每样赝品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负责承审此案的怡保地庭法官诺拉诗玛宣读判词时,以每双所拥有的的盗版鞋罚款10令吉罚款,换言之,每人需缴付17万5950令吉罚款,若无法偿还,则以每项控状6个月取代。

至于ENGHENDA有限公司,则以每双盗版鞋,罚款15令吉,总额26万3925令吉。

辩方律师莫哈末菲特里向法庭提出暂缓罚款的申请,这是因为3名被告要将案件带往怡保高庭上诉,以早前纳吉夫妇涉贪案为例,要求在上述期间无需先缴付罚款。

诺拉诗玛允准代表律师申请,惟需遵守2项条件,即将原先每人1万令吉保释金提升至5万令吉,另外,被告的上诉申请需在当天提交。

来源: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