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又見殘暴片段 女生虐死3小貓

又見虐畜的殘暴片段!

繼情侶虐狗風波后,面子書上近日又開始廣泛流傳一段一名疑打扮男性化的女生,狠狠毒打3只甫出生不到1個月的小貓至死的約5分鐘片段,短時間內引起網友大力譴責。

此短片名為“人比鬼更恐怖”,上週四(2月24日)被上載到面子書上,該名網友指此短片是從雪州沙登地區某閉路攝影機的畫面截取出來。

猛打腳踏小貓

片段中,只見一名戴鴨舌帽、疑打扮男性化的女生,手持一把雨傘在店面前的走廊中,一直猛打及用腳踩踏3只小貓。

該名施虐者先是用雨傘猛打1只看起來已腳部受傷的小貓,期間在附近徘徊的母貓曾嘗試趨近營救小貓,卻被施虐者以雨傘恐嚇,完全不敢靠近。

隨后,該只腿部受傷的小貓在跛腳逃走后,這名施虐者就向第2只小貓下毒手,不但用雨傘大力往小貓身體打去,還把小貓當成球般踢出攝影範圍外。

最后,施虐者以同樣的方式虐待第3只小貓,連小貓被雨傘打至掉在大街上后,仍不收手繼續以雨傘拍打小貓身體。

隨后,施虐者離開現場約40秒后,又意猶未盡地折回現場,並將已被打至奄奄一息的小貓從街上拿起,丟回到店面前的走廊,更狠狠往小貓腹部踩上兩腳,導致小貓最后倒地不起,疑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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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同样帽子而有嫌疑?

鞋子褲子体型和裝扮的颜色愛好也很吻合.

一定会报应。。。

網上轉載涉嫌虐貓短片的女事主鄒筱薇,對虐貓行為公開道歉;來自非政府組織的保護動物協會代表卻不罷休,情緒激動高喊要打斷女事主的手腳,讓她感同身受遭虐打的滋味!

接獲恐嚇短訊

21歲的鄒筱薇坦承后悔做出虐貓行為,並表示本身不會害怕面對他人指責或流言蜚語,畢竟是她先犯錯,並做好心裡準備應對一切法律制裁。

她也說,本身願意接受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的獻議,擔任義工照顧動物,以培養愛護動物愛心。

“我不會害怕,別人要怎樣講就由他們講,因為我確實做錯了。”

鄒筱薇早10時,在母親張寶鈴(小販,49歲)陪同下,在雪州行政議員兼史里肯邦安區州議員歐陽捍華的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會,對本身虐貓事件向社會公眾道歉。

她說,若警方或執法單位就虐貓事件提控她上庭,她會做好心裡準備面對一切。

鄒筱薇也透露,自虐貓事件在網上流傳,她接獲威脅及恐嚇手機短訊,並針對此事在本月3日到沙登警局報案。

根據報案書,鄒筱薇是在本月3日,分別在下午12時21分至1時47分,接獲兩則不同人士發送的威脅短訊。

記者會開始前,數個非政府組織保護動物協會代表聞風而至,在服務中心樓下等候准備出席記者會,以向鄒筱薇興師問罪,惟遭服務中心人員阻止,只准媒體出席。

馬來西亞動物權益協會主席N.蘇仁德蘭批評行動黨,不應該協助涉及虐貓的鄒筱薇召開記者會道歉,反之應該把她交給執法當局依法處置!

他發表文告說,2名行動黨議員分別是沙登國會議員張念群和斯里肯邦安國會議員歐陽捍華,他們的行為令人驚訝,身為民選代議士,不應協助嫌犯召開記者會,而是應該把她交給執法當局。

“看來這些行動黨的國會議員,並沒有認真看待虐待動物的罪行。”

他說,張念群和歐陽捍華應該展示出他們對法律的尊重,因為鄒筱薇違反了1953年動物法令第44條文,她不是應該值得同情的,因為在此案中她不是受害者,大家必須搞清楚。

“我們強烈促請執法當局,包括警方和獸醫局,採取對付行動,提控鄒筱薇。我們不是為了貓而報仇,而是根據法律行事!”

有人贴出这个。。。

(吉隆坡5日訊)這段于今年2月24日上載的“馬來西亞,Serdang(沙登)”虐貓短片,在短短8天內,網友已通過人肉搜尋揪出可疑兇手;這位一直被誤認為是男性的施暴者,其實是一名男性化打扮的女生。

在面子書上以“Malaysian Dogs Deserve Better”的愛護動物網頁的設立人之一瑪拉告訴《中國報》,她被告知,“虐貓女”將在記者會現身道歉。

她說,短片上載后不久,網民也發動群眾力量“人肉搜索”找出疑似虐貓人;網友已在網上成立活動小組,呼吁大家發揮群眾力量揪出這名殘暴的“殺貓者”。

“我們希望藉此教訓更多虐待動物的人,並告訴他們如此殘暴舉動絕不可為。”

一名網友暴料,虐貓女子曾把此短片放上自己的網頁,但后來一同刪除自己的面子書帳號,她的面子書帳號叫“MR.LONENY MR.LOUIS”,網友曾提供她的電話號碼,媒體致電給對方,但電話處于關機狀態。

這起虐貓事件,是由一名網友在2月24日轉貼到面子書上的《鬼故事》粉絲頁。最終,引起網民的“人肉搜索”更將虐貓者的照片與短片截圖進行連番比對,圈出相似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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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筱薇是在沙登州議員歐陽捍華及媽媽張寶鈴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

她對虐貓事件向社會人士道歉,並希望社會人士可給予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並允許不會重犯這個錯。

“我感到很後悔及內疚。當時,我真的不知道在想甚麼,也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和情緒。我知道悲劇已經無法補救。”

她補充說,當時只是想跟貓玩,也不知道會造成這種局面。不過,她表示,她願意接受任何懲罰,她也不害怕面對一切譴責。

她說,她是看到短片在面子書及YouTube傳開後,才知道其嚴重性及驚覺自己犯錯了。

非同性戀或患精神病

同時,她也澄清,她並不是一些媒體所指的是同性戀及有精神病的人,希望不要再誤導。

鄒筱薇母親張寶鈴(49歲)哽咽地說,她對女兒的行為感到傷心及抱歉,不過希望社會人士不要再騷擾她們,並給予女兒改過自新的機會。

張念群:盼社會給改過機會

沙登國會議員張念群表示,她與非政府組織成員會面商討後,目前等待有關方面的建議,以便協助她渡過這難關。

“大致上,有些已經接受對方的道歉,並同意讓有關執法單位採取適當的行動。對方也願意面對法律的制裁;有些人對她的道歉感到不滿意,指對方不夠誠懇。”

她希望社會給予筱薇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讓對方通過社會服務,更瞭解生命的意義。

“就算警方及獸醫部門接到投報,也必須完成調查後,再交由總檢查署決定是否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

她說,在1953年動物保護法令第44條文下,如果罪名成立,犯錯者將監禁6個月,或罰款2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歐陽捍華:家人勸告下“自首”

歐陽捍華說,筱薇是在家人的勸告下“自首”認錯。

他表示,目前筱薇已經接受心理輔導治療,兩星期後會接受第二次的輔導。

“弄斷她的腳跟腿”
30人圖衝上樓“捉人”

沙登行動黨服務中心有30多名愛護動物的活躍份子,聲稱一定要看到虐貓女,要求她當面道歉。

雪隆愛心與關懷協會主席傑萬大聲說:“我們要弄斷她的腳跟腿,讓她嚐嚐這痛苦的滋味。我不打女人,我都會叫其他女人打她。”

這番話引起了不少隨同者起哄,現場一片混亂,部份人趁混亂中,要衝到樓上的服務中心“捉拿”筱薇。

據瞭解,面子書上的愛貓人士除了召集眾人出席有關新聞發佈會,也在網上表示,當有關新聞發佈會結束後,將針對有關事件到警察局報案。

勸非政府組織離開惹眾怒

當新聞發佈會結束後,歐陽捍華、梳邦再也市議會黃思漢及戴禎興等人,嘗試規勸非政府組織份子離開,卻讓對方感到非常不滿,反指歐陽捍華庇護虐貓女郎。

“你以為她是VIP,我們還要預約時間見她?她只是一個殺貓兇手!”

最後,歐陽捍華表示,只讓5名負責人與該虐貓女會面。

不過,駐守在樓下的非政府組織及愛護動物的活躍份子在約下午2時左右,經由服務中心負責人規勸後,才離開現場,鄒筱薇隨後亦匆匆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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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動物權利與福利協會(ROAR)主席蘇仁登表示,對於行動黨的兩位議員協助虐貓女召開新聞發佈會感到驚訝,即使她已對其行為道歉。

他發文告表示,歐陽捍華和張念群身為人民代表,應該將此違法者交給執法當局,依法採取行動,而非協助犯罪者召開記者會,這並非民選代表的工作範圍。

他說,這也顯現出這兩名民選代表,似乎沒有沒有認真對待虐待動物的罪行。他認為,作為民選代表,他們應該表現出對法律的尊重。

文告指出,這個虐貓女所觸犯的是1953年動物法令第44條法令。

“個人的家庭背景也不能成為一個借口,讓她以道歉的形式逃過法律的制裁,大家應該要清楚明白,她並非這起事件的受害者。”

此外,他也呼吁獸醫局和警方立即採取行動,控告此人,而該局也不尋求報復,但堅持要取回公道。

究竟何謂“虐待動物”?公眾譴責非政府組織對“虐貓女”鄒筱薇的激烈行動。

來自大城堡的楊先生(72歲)致電星洲日報說,他對於非政府組織欲糾打鄒筱薇的行為感到不滿。

他說,究竟何謂“虐待”?難道貓狗跑到別人的地方隨處排糞,人們用藤鞭或水潑趕它,也算是虐待嗎?

他譴責非政府組織的這種行為。他說,一些養狗養貓的主人非常不負責任,讓他們的寵物隨處大便,也帶著他們的寵物隨意進入餐廳,根本不顧別人的感受,這些行為就不該受到譴責嗎?

他說,養寵物的人並不是“大完”,他們對寵物不負責任的行動為何沒受到大眾的譴責?因此他希望社會不該一昧的責怪這個女孩,應該更客觀的看待這件事。

沙登國會議員張念群表示,雖然民眾未必能接受鄒筱薇的道歉,因為這是個可大可小的錯誤,但卻也不是一個可以讓民眾“自行執法”的事件。

她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大馬有法律能處理此事,對於仍不能接受其道歉的人,可以採取法律途徑,讓筱薇接受法律的制裁。

虐貓事件風波不斷,虐貓女主動現身向社會大眾道歉,但卻似乎不能平息愛貓人的怒氣,更引發爭議。

針對小部份人揚言對付筱薇,張念群認為,如果民眾不能容忍筱薇的行為,那自己就更加不能成為施暴者,希望民眾能將整起事件交給警方處理。

治療師:虐貓是強烈情緒反射
認錯,是好開始

大馬資深心理治療師黃晉亮認為,虐貓女雖然犯下錯誤,但人非聖賢,且出來道歉已是承認錯誤的好開始。

他表示,虐貓女的行為只是反映出其家庭背景,她發泄的動作,是強烈情緒的反射。

他說,人有很多焦慮卻沒有辦法妥善處理時,會出現兩種情形,既內在反射動作和外在反射動作。而內在的動作通常都是自殘、自殺或任何傷害自己的行為,而外在的則是借由外在的事物發泄。

他時說,這類型的人通常是在成長過程中缺乏安全感、家庭關愛及被肯定。

“如果父母親經常在小孩面前打架,都會造成小孩的情緒困擾。久而久之,小孩會模仿父母親的行為,或將此道德價值、生活作息等,內化自己的價格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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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筱薇(左)在母親的陪同下出庭面控,她們沒有刻意避開攝記的鏡頭。

“沙登虐貓女”因虐待3隻小貓於今日被控上推事庭,面對兩項控狀的她俯首認罪,遭判處每項控狀必須繳付最高的罰款額200令吉,共計400令吉的罰款。

被告是現年19歲的鄒筱薇,目前是一名小販,她的虐貓畫面早前被人上載面子書,廣泛流傳,並引起愛貓者的聲討活動。

面對2項控狀

首控狀指出,被告於2011年2月19日下午4時25分至5時之間,在史里肯邦安巴剎附近的一間商店,殘忍的對兩隻小貓拳打腳踢,因此抵觸1953年動物法令44(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下的44(1)條文被治罪。

次控狀指出,被告於上述時間和地點,在沒有充足理由情況下,以不恰當的行為,導致一隻小貓感到痛楚,因此抵觸44(1)(d)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下的44(1)條文被治罪。

根據44(1)條文,罪成者可被判罰款最高達2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求情時說,她對她犯下的錯誤感到抱歉,她希望法庭能夠給她一個機會,她承諾不會重蹈覆轍。

推事聶莫哈末法立判處她必須針對每項控狀繳付最高罰款額200令吉,若無法償還,則須以坐牢7天取代。

被告沒有委任律師,主控官為來自獸醫局的嘉馬迪。

曾主動現身道歉

有網民於今年2月在面子書上載全長4分鐘57秒的虐貓無聲短片,畫面顯示一名“虐貓女”持傘狂打,甚至起腳“飛踢”、狂踩小貓,直到小貓一動不動倒斃地上。

此短片的標題為“發生在大馬沙登,由閉路電視拍下”。

短片中的主角也就是被告於3月6日主動現身,向社會人士,尤其是動物愛好者公開道歉,但她的道歉並沒獲得愛護動物活躍份子的諒解,有者表示將保留對她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