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的黑道传奇,一个卧底的故事……(完)

第一章

 “郑圣耀,你长大以后要做什么?”

 “我要当漫画家。”

 放学后,国小低年级的大象溜滑梯上,小男孩与小女孩背著书包,等着双方家长接他们回家,他们是同班同学,住的地方也不过隔了两条街。

 男孩跟女孩舔着甜筒,那是男孩花光身上所有的钱,向学校福利社的欧巴桑买的。

 男孩一直喜欢女孩,上课时他老盯着女孩那两根小辫子发愣,也常常送女孩一些小叮当橡皮擦、淘气阿丹贴纸等小东西,他最喜欢的时间就是放学后,跟女孩坐在溜滑梯上等待回家的时刻,因为他们的爸爸妈妈常常很晚来接他们,晚到其他小朋友几乎都走光了,“哈哈!男生爱女生!”这类的嘲笑也跟着走光了。

 所以,他们总是可以尽兴地乱聊。

 女孩心里也喜欢着男孩,虽然他常常看起来一副灵魂出窍的呆呆模样,但她知道男孩很善良,她喜欢看他喂流浪狗的专注表情,不管工友伯伯怎么责骂男孩,男孩总是将早餐三明治中的火腿片留着喂狗。

 她注意到,男孩喂狗时并不将火腿片丢在脏脏的地上,而是将火腿片放在掌心由狗儿咬去,这种贴心的小动作温暖了女孩的心。

 “可是你画图画得比我差耶?”女孩说。

 “我会努力练习啊,那你呢?”男孩问。

 “我爸爸叫我当老师,可是我想当女太空人。”女孩嘟着嘴。

 “当女太空人很好啊!”男孩说,吃掉最后一口甜筒。

 一条流浪狗拾阶走上溜滑梯,站在男孩的身旁屯律头;它叫做麦克,是男孩为它取的名字,它刚刚啃过男孩吃了一半的早餐,此时也是麦克一天中最期待的时光。

 “今天最后一次了麦克!”男孩说着,将书包交给女孩,把麦克抱在怀中滑下长长的溜滑梯,麦克兴奋地大叫。

 女孩看着溜滑梯下的男孩与正在傻笑的麦克,不知怎地,女孩心中有种非说不可的感动。  “那以后我嫁给你好不好?”女孩大叫。

 男孩吓到了,但他的脸上尽是隐藏不住的喜悦。

 “好哇!”男孩小声地说,头点个没完。

 在小学二年级,一个叫圣耀的小男孩找到他人生第一次爱情,那时他坐在溜滑梯下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一头叫麦克的快乐流浪狗在他的脸上留下好多口水。而女孩坐在溜滑梯上笑着,拿着快要吃完的甜筒。

 男孩觉得自己很幸福。

 但,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女孩最后并没有有嫁给男孩。

 那天圣耀的爸爸接他回家后,过了半小时,女孩的家长着急地打电话询问圣耀女孩的行踪,圣耀吓哭了,他整夜未眠。

 他不该留下女孩一个人的。

 从此,女孩一直都没在校园里出现,身旁的座位、溜滑梯、秋千、翘翘板,全都不再有女孩的身影,圣耀很伤心。

 有人说,小女孩被绑架撕票了,但圣耀根本不相信,因为小女孩的家里一点都不富裕,警察一定是什么地方弄错了。

 而且,女孩自己说要嫁给他的啊!怎么会莫名其妙地消失?

 “不要哭,男孩子要勇敢一点。”圣耀的爸爸这样说,拍着圣耀的肩膀。

 圣耀的爸爸是个温柔的大家伙。

 “呜……我不要勇敢……我要佳芸回来……”圣耀哭着,站在佳芸破旧的小房子前,希望墙上的寻人启事能够早日撕下。

 那时,圣耀第一次感受到自己身上悲哀的命运。

 那时,他还不知道,那股悲哀的命运开始牵系着他、纠缠着他,至死方休。

 同一年,圣耀的爸爸也失踪了。

 没有人知道圣耀的爸爸去了哪里,也没有人在河边、山上、竹林里发现圣耀爸爸的尸首,美好的一切被蒸散成海市蜃楼,不再被依靠。

 过了两年,圣耀的妈妈绝望了,她带着年纪小小的圣耀改嫁到一个有钱的医生家里,那医生是圣耀妈妈高中时的男朋友。

 医生对圣耀很好、也尽量照顾到圣耀思念亲生父亲的心情,医生很体谅圣耀迟迟不肯叫他爸爸的原因:圣耀始终相信他亲生父亲还活在世上的某个地方,只是为了某种原因不能跟他们母子见面。

 但是,圣耀对医生叔叔感到十分愧疚,因为他知道医生叔叔一直努力争取在圣耀心中的认同,但圣耀一直到国中一年级,还是只称呼医生为叔叔,圣耀生怕他一旦开口称呼医生叔叔为父亲,他的亲生爸爸就永远不会再出现了。

 而今天,在这个特别的节日,圣耀终于决定给医生叔叔一个特别的礼物。

 “今天是父亲节,这是送给你的。”圣耀拿出一个黑色的带子,里面装了一颗深灰色的名牌保龄球。

 “谢谢!叔叔好高兴!”医生叔叔笑得合不拢嘴,他是保龄球的业余高手。圣耀在父亲节送他礼物,这还是三年来头一遭,其中的深意他当然明白。

 “我不知道你的手有多大,所以没有钻洞。”圣耀说,他看见医生叔叔开心的模样,他自己也跟着愉快起来。

 “谢谢,我爱你。”医生叔叔亲吻了圣耀的额头,令已经国一的圣耀耳根发烫。

 “我也是。”圣耀嗫嚅地说。

 那一天晚上,医生叔叔开着宾士轿车,喜孜孜地去运动用品店钻保龄球的指洞后一小时,圣耀的妈妈就接到一通医院的紧急电话,电话的那头传来医生叔叔的死讯。

 医生叔叔在等待红绿灯的时候,被酒醉驾车兼逆向行驶的混蛋撞个正着。

 唯一庆幸的是,因为有安全气囊保护的关系,所以医生叔叔还来得及说完几句遗言:

 1、好痛。

 2、别动那里。

 3、痛死了。

 4、快注射高剂量的吗啡。

 5、好痛啊。

 6、谢谢你,圣耀。

 圣耀就这样失去第二个父亲,就在他认同这个温柔的男人为父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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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怎么这样倒楣?”

 “我自己也很想知道。”

 圣耀叹了口气,在桌子上乱涂乱画。他虽然已经不想当漫画家了,但他还是有一双灵巧的画手。

 今年圣耀刚上国三,虽然他补习课排得满满的,但他的功课却未见起色,总是在班上的最后几名打转。

 “后来呢?你妈妈不是又嫁人了吗?”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孩子问道。

 她叫什么并不重要,因为她的命运正与圣耀的命运产生某种联系。

 “对啊,她嫁给开计程车的王爸爸,后来又嫁给现在开货运公司的张叔叔。”圣耀说,关于这个答案,他自己也很无奈。

 “又嫁了两次?”女孩眼睛睁得好大。

 “嗯,王爸爸死了,走在街上被摔下的招牌砸死的。大家都说我妈妈有克夫命,让我妈妈很难过,只有我知道不是,其实是我害死了三个爸爸。”圣耀说,他对自己的命运开始有些模糊的揣测。

 “为什么?不要这样想啦!”女孩安慰着圣耀。

 “是真的。”圣耀把头轻轻敲向桌子,敲着敲着。

 第一个爸爸失踪了,第二个爸爸跟第三个爸爸都在圣耀认同他们为父的日子横死,这令圣耀怀疑自己身上是否背负着克父的厄命,所以,不管现在开货运公司的张叔叔对他多好,圣耀都冷漠以对,深怕张叔叔又给自己克死了。

 “今天放学后你有补习吗?”女孩突然问道,脸红了。

 “有啊,不过不去上也没有关系。”圣耀说,拿着橡皮擦拭去桌上的涂鸦。

 女孩帮忙圣耀将擦屑拨到桌子下,又说:“那我们去拍大头贴好不好?我发现有一台新大头贴机器在我家路口。”

 圣耀心中一甜,他是喜欢这个女孩的。

 “嗯。”圣耀笑说,女孩看到圣耀脸上的笑容,也在心中举起胜利的手势。

 隔天,圣耀背着贴有女孩跟他大头贴合照的书包,骑着脚踏车愉快地来到学校,但旁座的女孩却没有出现。

 到了中午,秃头导师带来一个令人难过的噩耗:女孩昨天放学回家时,遭街头警匪枪战的流弹误击,经过一夜的急救却告失败,请同学为她默哀一分钟。

 圣耀傻眼了,他的眼泪一滴滴落下,落在铅笔盒上的大头贴上。

 大头贴上的两人脸贴着脸,旁边写着“干哥干妹firstday!”,圣耀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再度失去生命中重要的人。

 他拒绝明白。

 因为他害怕他看不到的阴暗魔手。

 “为什么会这样?”

 圣耀自己问自己,他心中的恐惧与悲伤各占一半,隐隐约约,他知道自己的人生完蛋了。

 过了一个月,学校要毕业旅行了,目的地是垦丁,圣耀带着满腹的苦闷坐上游览巴士,叹息女孩无法同大家玩乐。

 圣耀的三个挚友知道他心情恶劣,沿途刻意跟他谈天说笑,四个人挤在车后打牌,从梭哈、大老二、捡红点、二十一点,一直玩到抽鬼。

 但抽鬼才玩了三轮,大家的脸色却颇异样。

 圣耀已经连续三次从一开始就拿到鬼牌,但在频繁的相互抽牌里,却没有人抽到过圣耀手中的鬼牌,一次都没有。

 鬼牌好像黏在圣耀的手指上,谁也无法将它扯掉。

 “不要玩了好不好?”圣耀突然说,脸色极为苍白。

 “嗯。”千富假装冷静。

 “好啊,玩别的吧。”国钧也说,颤抖地洗着牌。

 “看录影带啦,都不要玩了。”志聪比较胆小。

 其实玩什么都不重要了,因为游览车在瞬间翻覆,速度之快,车厢内几乎没有人来得及发出应景的尖叫。

 等到车子四轮朝天地躺好,女生尽情扯开喉咙时,圣耀却盯着三个血流满面的挚友发愣。  他知道躲在自己阴暗命运中的魔手再度伸出,夺取自己的人生的一部份。

 血在圣耀四周滴着。

 千富、国钧、志聪,眼睛睁得大大的呆看着圣耀,无言地询问圣耀身上不安的恐怖力量是怎么回事,圣耀恐惧这样疑惑又无助的眼神,却又无法回避好友临死前的目光。他知道是自己害了他们。

 后来意外过后的伤亡清点,更印证了圣耀心中默默演算的恐怖公式:车上所有的师生都只有轻微的擦撞伤,只有车后的三个学生死亡。

 恐怖的公式,推演出绝望的人生。

 “是不是跟我有亲密关系的人,都会死掉?”圣耀痛苦地问。

 “一点也没错。”算命先生笃定地说。

第三章

 “每个人都会死,只是迟早的事。”算命先生自以为幽默地说。

 “干!”圣耀大骂,站起来就要走。他不认为自己命运有任何可笑之处。

 “年轻人真开不起玩笑。”算命先生努力撑起笑脸,拉着圣耀请他坐下。

 算命先生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位穿着国中制服、满脸气愤的小伙子,猜测他脑子到底装些什么,自己应该如何将他身上的钱掏个一干二净。

 地下道里还有五、六个以算命维生的老江湖,算命先生若不把圣耀唤住,这笔活生生的生意铁定飞到别的摊子。

 “说完了你的故事,该把你的八字给我算算吧?”算命先生拿着毛笔,煞有介事地将圣耀念出的出生年月日时辰抄在红纸上,满纸腾墨,他可是这个地下道有名的“王飞笔”。

 圣耀期待地看着算命先生的毛笔时而飞扬、时而顿挫,王飞笔一皱眉,圣耀的心就往下沉了一寸,算命先生微微点头,圣耀的眼睛就睁大了一分。

 “有没有解?可不可以改运?”圣耀急切问道。

 王飞笔心中嘀咕着,他开始怀疑这位命运乖违的少年刚刚说的故事是不是编的,要来考验他的真功夫?

 “小朋友,你的命盘虽称不上大富大贵,但也是中上之姿,命中且无大灾大难,更时有偏门小财,功名不遂,但你天性善即科,故能立小家小业,四十岁许还有机会聚大财,就算你把命盘给别人算,也是差不多的说法。我说你——刚刚的故事是编的吧?”王飞笔淡淡地说。

 “当然不是编的!我为什么要把钱浪费在编故事上?”圣耀微怒。

 “你的五官堂堂,面貌格局尚佳,唯一的缺点是略犯桃花,但这也不是什么罕见的缺失啊?若说你的遭遇奇惨,这也不对,你的印堂红润,丝毫不见发黑现紫之相。真是怪了?”王飞食吟着。

 圣耀知道王飞笔并没有在唬弄他,但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横死非命,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把你的手给我看看。”王飞笔看着圣耀狐疑的眼神,开口说道。

 圣耀将左手递给算命先生,手掌打开的瞬间,王飞笔竟吓得大叫,往后摔倒在地。

 “怎么?”圣耀的心中有些害怕,又有些高兴;害怕的是,或许王飞笔看出他命运中某个恐怖的缺陷,高兴的是,既然知道缺陷是什么,应该就有机会弥补!

 “不要靠过来!”王飞笔吓得踢翻椅子,阻止圣耀将他拉起来。

 “我的掌纹很怪吗?哪里怪?”圣耀突然害怕起自己的掌纹,甚至不敢看它。

 “对不起!我跟你说对不起了!对不起!求求你走开!”王飞笔歇斯底里地叫着,眼泪甚至快掉下来了。

 圣耀在这样妖异可怖的气氛下,自己也给吓得发抖。恐惧彷_自手掌上扩散开来,变成可以触摸的魔物,更可怕的是,它就长在自己的身上!

 “我该怎么办?”圣耀呼吸有些困难,大声问道。

 “快走快走!是我的不好!是我的不对!”王飞笔哀求着,却不拔腿逃走,难道是脚软了?  此时地下道里其他的算命先生全都聚了过来,他们很好奇一向飞扬跋扈的王飞笔怎会倒在地上鬼叫,难道是拐钱被揭穿了?

 “大家救我!救我!”王飞笔几乎惨叫。

 “什么事大惊小怪的?”瘦高的老算命仙眯着眼说,向冷汗全身的圣耀看了几眼。  一个胖大光头算命仙哈哈一笑,他叫胖八卦,画符镇邪是他的专长,说:“再可怕也不过是七衰九败,要不就是死煞聚顶,至多是天煞孤星!”

 王飞笔惨白着脸,并不答话,只求得逃离现场。

 “请帮我——请帮帮我——”圣耀紧张地打开双掌,平举齐胸。

 “操你妈!”胖八卦大吼,迅速从怀中掏出一叠鬼画符撒向圣耀,往后急跃,一颗胖光脑袋砰然撞到墙壁。

 “我的掌纹很恐怖?快救救我啊!”圣耀几乎要晕了,尤其在这翩翩飞舞的符蝶中。

 其他的算命先生一个闭目诵经,一个疯狂在额头上结各种密宗手印,一个倒真的拔腿就跑,虽然他边跑边跌倒。

 唯一堪称冷静的,就是瘦高的年迈算命师,他尽管双脚发抖,却还像个高人模样。

 “老先生!你一定要救我!”圣耀哭道,立刻就要拜倒。

 老算命仙大吃一惊,急忙大喊:“千万别跪!我帮你看看!”

 “真的?”圣耀不禁面露喜色。

 老算命仙叹了口气,引圣耀来到他的小摊子前,说:“我这个老家伙也没什么了不起,本事并没有比其他几个同业高明,只是胜在我一把年纪。”

 圣耀心想:年纪大一点,果然比较有世外高人的风范。

 “老家伙少活几天也没什么了不起,哈。”老算命仙干笑,其实他心底也是怕得要死,但他有副好心肠,他不忍心这年轻人孤单地面对可怖的凶命。

 “我——我到底?”圣耀的嘴唇发白,擦了擦眼泪。他不明白,自己又不是什么坏蛋,凭什么要带着这么恐怖的机车掌印。

 “你没有掌印。”老算命仙捧住茶杯发颤,茶杯还未就口,茶水已溅出杯子。

 “我有啊!”圣耀眯着眼,害怕地确认了自己的掌纹。

 掌纹四平八稳地躺在掌心,理络分明。

 “那不是掌纹。”老算命仙深深吸了口气,鼓起勇气说。

 “不然那是什么?”圣耀的眼泪又掉了下来。

 “那是恶魔的脸。”老算命仙的假牙发颤。

 空荡荡的地下道,顿时刮起阴风阵阵。

第四章

 圣耀张大了嘴,汗水吧嗒吧嗒滴在木桌上,老算命仙润了润朱砂笔,示意圣耀把手掌打开。  “这个掌纹活脱就是一张恶魔的脸。”老算命仙用朱砂笔在圣耀的手掌上,顺着掌纹的脉络画出一个极其恐怖的魔鬼脸。

 圣耀的左手剧烈发抖,鲜红的朱砂宛若死亡呼唤的烙印,深深炙在他的掌心。

 “不过,小子,我们怕的不是这张脸,而是你打开手掌的时候,有种很绝望又恐怖的气息从手掌中窜流出来。”老算命仙放下朱砂笔,闭上眼说道:“这是很直接的,只要有过几年灵修的人都能立刻察觉,所以大家才会那么害怕啊!”

 “有救吗?我——我还有多少——多少日子好活?”圣耀咬着嘴唇。

 “要死,你应该已经是个死人了。”老算命仙把朱砂笔折断,丢在一旁的纸钱篓里,又说:“但,小子,这么绝望的命根找上了你,你却还没能死,可见大有道理。”

 “我看——我——我看没什么道理!”圣耀完全无法理解。

 老算命仙若有所思地说:“说说你的事?任何你觉得应该说的事。”

 于是圣耀便将自己悲惨的一生匆匆简述一遍,还加上自己归纳出的恐怖公式,老算命仙边听边发毛,他这辈子听过的怪事莫此为甚,比起什么厉鬼勾魂都要可怕得多。

 “说完了。”圣耀自己也感毛骨悚然,说:“我有救吗?还是我干脆自杀算了?”

 “我不知道,我在这里摆摊摆了二十多年了,对于这样的凶煞掌纹,还有这样的人生,都还是第一次见到。”老算命仙诚实地说:“也许这几天我翻翻几本掌谱研究一下,或可得到一些猜测,你活得越久,就越可以跟我的猜测相互印证。”

 圣耀按耐不住,大声说道:“难道你现在不可以给我一些建议?或是画几道符贴在我身上?或是把我的手掌给砍下来!”

 老算命仙忙道:“那些都不会有用的,除了死,你完全没法子摆脱这个凶命。”

 圣耀感到失态,说道:“对不起。”

 老算命仙低眉沉思片刻,说道:“我猜想,目前的猜想——就跟你认为的公式很接近,你的人生就像一场凄惨的瘟疫,所有沾上你人生的人,越是亲密、越是靠近你人生的亲朋好友,就越会被你的人生吞噬,然后茁壮你的凶命。”

 圣耀并没有怀疑老算命仙的话,他彷_已作了这样糟糕的打算,但他忍不住问道:“那我妈妈怎么没事?”

 老算命仙皱眉道:“或许快了。”

 圣耀一惊,急道:“如果我自杀了,我妈妈可不可不死?”

 老算命仙忙道:“千万不可做如此想!你要知道,是凶命找上你,而不是你找上凶命。要是你死了,凶命还会找上别人,直到凶命的使命达成为止!要是你能够跟凶命谐和一致,就可以避免其他人受害!”

 圣耀大哭:“我怎么可能跟这只魔鬼手谐和一致!”

 老算命仙笃定地说:“你到现在都还没死掉,可见你一定有跟它恐怖共存的因缘!”

 圣耀的哭声不止,一个国中生怎能接受自己跟怖凶命有某种缘份?

 老算命仙连忙安慰道:“你奇特的命运一定具有某种了不起的价值,古来圣王将相皆有旺阳天命相授,你的凶命极阴奇败,有说不出的怖怪异,但它选上了你,可见你将有无比惊人的未来!”

 圣耀哭得更厉害:“那你的脚为什么一直发抖!”

 老算命仙涔涔,说道:“老家伙时日无多,但也对莫名横死心存畏惧啊!”

 圣耀几乎要崩溃了,他是个善良的孩子,他憎恨摆脱不掉的凶命,却也不愿将凶命抛给无辜的别人。他深刻了解这种不断失去亲朋的悲伤。

 但,若他不将凶命抛给别人,所有跟他关系亲密的朋友、亲人,也都将死得干干净净,他们又何尝不是无辜的呢?

 “那我该怎么办?”圣耀的头用力撞向桌子,那是他消解压力的方式。

 “我也不知道。小子,你别在这里坐太久,要是你跟我太熟,老家伙明天就要归西了。”老算命仙紧张地说,“要是我想到什么建议,你来找我,我就把它丢在地上,你自己捡起来瞧。”

 圣耀点点头,伤心地走了。

 “凶命善人,真是可悲的绝配。”老算命仙叹道,看着圣耀的背影远去。

 故事,才正要开始。

第五章

 “我该怎么办?”

 这句话在圣耀的心中盘旋已久。

 这样的人生已经毫无意义可言,亲人跟挚友即将一个一个死于非命,这样的人生简直是个屁,而且是个孤单的闷屁。

 “我不能上高中了吧?”圣耀看着天花板,心想:要是我上了高中,那么我将不能有新朋友,因为新朋友很快就会变成冷冰冰的墓碑。

 “不能上高中,也不能上高职五专,一个国中毕业生能做什么?”

 圣耀懊丧着自己崎岖的前途,但他很快就宽心了。

 “干,我要前途做啥?我这种倒楣鬼最适合捡垃圾了,因为垃圾不会死。”圣耀自我解嘲着,但心情还是黑暗一片。

 “哈,总之我是最不能当总统的人了!”圣耀一想到台湾被陨石砸毁,不禁苦中作乐地哈哈大笑。

 圣耀赤裸躺在床上,左右手都绑上白色的绷带,绷带殷红一片;那是圣耀用美工刀在掌心各划一个大叉的结果,圣耀希望这样自残的举动可以使凶命破局。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心想:“除了拣垃圾,我还可以做什么?越孤僻的工作越好,但又能养活自己,又不能靠学历——”

 黄色的床头灯照在棕黑相框上,相框里是一张他跟三个死党穿着制服的合照。三个死党真的都是死党了。

 “喂,对不起啊。”圣耀愧疚地看着相片。

 几个死党没有说话,脸上堆满夸张的笑容;但圣耀知道他们不会原谅他的。

 国钧将来要当计程车司机,千富要继承他爸爸的铁板烧店,而志聪国中毕业马上就要去加拿大念书。他们的未来全卡在游览车上,再也无法前进。

 圣耀在脑中计算着目前死去的亲人,大前年死了两个,前年死了五个,去年死了九个,真是尸横遍野,自己好像买了张年年涨停的死亡股票。

 “不过今年亲戚里只死了小表弟一个人——不对,那是因为大家都死得差不多了。”圣耀数着数着。

 此时圣耀听见轻轻的敲门声,圣耀赶紧穿上衣服,将门打开。

 妈妈拿着炖好的鸡汤走了进来,默默地坐在床边,她心疼地看了看圣耀绑满绷带的双手。

 “我们再去找别的算命先生看看,说不定不是那样的。”妈妈的眼睛堆满了泪水。

 “不要那样子,那样我也会哭的。”圣耀用手上的绷带拭去妈妈眼中的泪水。

 “妈妈知道潭子有个济公庙,里面的济公活佛很有名的,明天我们就去——”妈妈说着说着,眼泪又掉了下来。

 “好,你住址给我,我自己一个人去行了。”圣耀安慰着妈妈,他心里也有些许希望。

 “妈妈不怕,妈要陪着你去。”妈妈哭着,她甚至比自己的孩子难过。

 “那样我就不去。”圣耀坚持。他不能再失去母亲。

 此时打开的房门边,蹑手蹑脚走进一只黄色的老狗,双脚贴在床缘。

 它不再年轻,再也无法一跃跳到圣耀的床上。

 “麦克,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离开我。”圣耀抱起麦克,让它四脚朝天躺在圣耀的大腿上。

 自从圣耀的国小开始捕狗,圣耀就把麦克带回家避难,一避就是五年。

 “那妈妈打电话去问住址。”妈站了起来,指了指鸡汤:“要喝光光。”

 “知道了,麦克会保护我的。”圣耀笑着,在妈妈面前他要勇敢。

 麦克点点头,咧开大嘴吐舌,露出所剩不多的牙齿。

 就这样,隔天圣耀搭上计程车,一个人前往潭子济公庙问命改运。

 “也就是说,弟子没事?”圣耀惊喜问道。

 乩童微晃着身体,神智迷蒙地点点头。

 “那这个呢?”圣耀打开手中的绷带,露出被打了大叉叉的魔鬼脸。

 “滚!”扶乩的乩童大吼,神智顿时清朗无比。

 “还是不行?”圣耀哭丧着脸。

 “滚!”乩童嘶声厉喊,跨下的椅子顿时碎裂,一屁股跌在地上。

 圣耀落寞地离开,从此,他不再问神拜佛。

 不是因为神佛帮不了他,而是怕他莫名其妙误杀了民间信仰。

 不过,圣耀还有一个人可以给他意见,至少,在他们还没熟络起来前。

 冷冷清清的地下道里,贴满了寻人启事、失踪人口海报、各种直销公司教你发大财的文宣。  圣耀远远地看着一个破旧的老算命摊。幸好,老算命仙是个大胆的好心人。

 老算命仙的摊子前有个中年妇人满脸哀愁,不断询问离家数月的丈夫何时归来,老算命仙卜了个卦,叹气摇摇头,细声开导中年妇人。

 圣耀耐心地站在卖廉价围巾的摊贩前,等着老算命仙的指示。

 许久,中年妇人终于落寞地离开。

 老算命仙若无其事地拿起毛笔,在地上捡起一张失踪人口的协寻文宣,在背面写了几个字,揉成一团,随意丢在地上。

 圣耀弯腰捡起它,感激地看了老算命仙一眼,老算命仙闭上眼睛,专注地听着收音机叽叽喳喳的广播。

 圣耀打开纸团,里面写着:“黑道王者,亡黑道者。”

 这就是凶命的用处?

第六章

 进入黑社会,用与生俱来的凶命,去歼灭所有的暴力组织,这或许真是凶命唯一的用途。

 但,圣耀知道这个任务一点也不适合自己。他没有当流氓的天纵资材。

 圣耀无法想像尖刀刺进别人身体里,把内脏搅得乱七八糟的狠劲。

 圣耀当然更无法想像,自己必须跟一大群乐意把尖刀刺进别人身体里的牛鬼蛇神相处,甚至当上这群流氓的老大!

 天知道哪一天自己会被砍成什么难以辨认的模样,这比自杀恐怖太多了,说不定凶命就是在等善良的自己被乱刀砍死的倒楣时刻。

 “不如进立法院吧,那里的流氓比较高阶,至少不会整天动刀动枪的。”圣耀坐在椅子上想着,反覆端详老算命仙写给他的纸条。

 也许,立法院里的黑金流氓都除去了,是件比毁掉基层黑社会还要伟大的事业,毕竟流氓的层级计算,很可能不是依照凶残的程度,而是依照流氓所搜刮的金钱数目。

 “不行,要是好的立委都死光光了,那样也很麻烦,况且人家也是有家庭的。”圣耀总是为他人着想。

 况且,要当上立法委员,恐怕要死上一堆桩脚、选民、助选员、共同参选的候选人,自己简直是踩着鲜血跟冤魂“选”上立法委员的。

 “总之,我的前途要不就是是暗淡没希望的,要不就要死上一堆人,我简直是天生的大魔头。”圣耀的头滴滴答答地敲着桌面,相当苦恼。为什么一个国中生要烦恼这种离奇的鸟事?!

 这时,圣耀的妈妈敲着门,圣耀轻拍自己的双颊,打开了门。

 妈妈忧心忡忡的,拿着一大碗红豆汤放在桌上,她看见圣耀额头上红通通的,忍不住又捕上一记爆栗:“又在撞桌子?”

 “唉。”圣耀拿起汤匙,舀起一口汤,满脸无奈。

 “先跟你说,妈绝不愿意你去当流氓。”妈妈严肃地说。

 “放心啦妈,我也不敢啊!”圣耀喝着红豆汤,红豆汤的甜度是他最喜欢的。

 “那你要考高中还是五专吗?”妈妈问,脸色稍缓。

 “可以不考吗?我怕念的学校会烧掉。”圣耀苦笑,他很认真。

 “妈也不赞成你去考,但妈也很担心你以后要怎么办。再怎么说,不管你的命多……多奇怪,妈都希望你不光是平平安安,生活也能很安稳啊。”妈说。

 “生活得很安稳,其实也不会很难,只是薪水一定不多。”圣耀安慰妈妈:“但日子一定比当流氓好。”

 “那?”妈妈说。

 “我去当端盘子的吧。”圣耀说,一口气把红豆汤喝光光。

 “那怎么行?你总不能端一辈子的盘子吧!”妈妈着急地说。

 “那就边端边瞧吧。”圣耀坚定地说。

 “阿耀……”妈妈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要为我担心。”圣耀挤出一个微笑。

 妈妈不再异议,只是怜惜地看着自己的孩子。

 孩子背负着奇凶的命运出世,作妈妈的,心中总是挂着深沉的自责。

 妈妈只希望,她能够在凶命的威胁下,陪着苦命的孩子久一点,再久一点。

 甚至希望,她能看见孩子脱离凶命的那一天。

 就这样,圣耀在国中毕业后(他没参加毕业典礼,以免典礼会场崩塌),就以小小的年纪,穿上白色衬衫、黑色打折裤、擦得光亮的黑皮鞋,走进歌声飘扬的民歌西餐厅。

 圣耀端起了盘子,就在“光影美人”。

第七章

 光影美人是家默默无名的民歌西餐厅,位在市中心地下室,里面既没有绚丽的霓红光影,也没有治艳的美人,只有稀稀落落的顾客,还有几乎闲着没事、坐在一旁的服务生。

 也因为位于地下室的关系,光影美人总是欠缺新鲜的空气与阳光,给人一种不够干净的感觉,墙上的海报长年没更新过,张雨生稚气地戴着黑框眼镜,呆呆在墙上干笑着。据说张雨生以前也曾在这里驻唱过。

 但不管光影美人是否拥有过一段精彩的历史,它现在正走向腐烂却是无从争议的事实。

 圣耀在光影美人里,总是沉默寡言地坐在角落里,等待着长在椅子上的老顾客离开,自己好收拾沾满烟灰的杯盘,有时还要清理黏在大理石桌上的鼻屎。

 光影美人里的服务生有两个,驻唱歌手也只有三个人。老板只请得起这些。

 一个歌手叫大头龙,顾名思义是个脑瓜子很巨大的家伙。他的电吉他演奏会不定期在周一或周二登台,他擅长以飞快的指法,熟练演奏没有听众的自创曲,大声吼着没人能够理解的歌词。

 圣耀不知道为何大头龙能持续不缀地贯彻自己的音乐理念,也不明白老板为何愿意花钱请大头龙登台。

 周三晚上的歌手是个老头子,顾名思义是个老头子。老头子擅长演唱深情款款的日文老歌,虽然圣耀总是觉得老头子的日文好像不大标准,但老头子拥有十几固定的老歌迷,他们总是一边下棋一边听着老头子的暖暖腔调。

 周四跟周五的歌手是老板儿子自己组成的乐团,是个四人团体,顾名思义是个四个人组成的乐团。圣耀总是一边听着他们的演奏一边笑在肚子里。这四个人不知道是在演奏还是搞笑,他们的节拍出奇地错乱,除了拿着三角铁的庞克女孩偶而还能维持节奏外,拿着响板跟铃鼓的双胞胎兄弟根本是乱搞,吹着高音笛的老板儿子更是污辱音乐的败类。

 除此之外,这个四人组合除了张学友的“吻别”以外,一首歌都不曾碰过,整个晚上他们就杵在昏暗的台上,不断重复演练同一首歌,由此可见顾客们耐心之惊人。

 周六跟周日,老板干脆开放客人自己随兴上台表演,或是要求服务生上台秀两手。有时圣耀会腼腆地拿着麦克风,唱唱最近听到的新歌,另一个服务生则表演踢毽子或吹口香糖泡泡。

 荒唐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经营不善倒闭。

 不过,圣耀挺适合在光影美人里端盘子。

 在光影美人,圣耀尽量避免跟任何人过于亲匿,也正好这里的环境无比枯燥,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同样单调,除了顾客偶而招招手,根本不会有人来搭理他。或许光影美人真是凶命的最好归宿吧?

 但寂寞是一种病,不会致命,却比致命还要致命的病。

 圣耀在毫无生机的光影美人里,呼吸到的也是毫无生机的空气,回到窄小的租屋时(圣耀不敢同妈妈住在一起),除了满柜的CD陪伴着他的听觉,圣耀将自己封锁在一个孤绝的小岛上,将离岛的小船砸沉,日复一日,缺乏友情的粮食几乎将他活活饿死。

 偶而,圣耀会翻翻已撕掉通讯录的毕业纪念册,看看那些逐渐陌生的脸孔,那些脸孔因为长期泡在咸水里,显得更难以辨认。

 尽管脸孔难以辨认,圣耀从没忘记朋友的感觉。

 但,大头贴上女孩的笑脸,每夜都提醒圣耀:这样孤立自己,对任何人都好。

 甚至是圣耀温柔的母亲。

 离家前,圣耀下跪要求母亲放弃他这个儿子,母亲痛哭绝不答应,圣耀只好采取折衷的方式跟母亲保持联系:圣耀每周日深夜零时都会打通电话回家报平安,母子仓促在三分钟内猛聊,三分钟过后,圣耀便会狠下心挂上电话。

 “这样的人生还要持续多久?”圣耀看着窗外的星光哭着。

 今天,圣耀十八岁。

 小小的桌子上,插满蜡烛的巧克力蛋糕孤单,音响的歌声寂寞,窗子旁的人儿伤心。

 “告诉我!这样的人生还要我活多久!”圣耀看着刻刻满叉叉的手掌哭泣。

 手掌没有回答,恶魔的脸只是狞笑。

 “你找上了我,就别再让其他人跟我一样受苦,我俩一起寂寞吧。”

 圣耀看着恶魔掌纹说。这算是他的十八岁生日愿望。

 烛光没有被吹灭,圣耀希望它能陪伴着蛋糕久一点,他心心里幽叹此生孤家寡人一个,铁定光棍到死,娶妻丧妻,生儿死儿,刚刚握在手中的,一眨眼就漏空了。

 “我的人生就是一直在丢东西。”圣耀看着烛光熄灭在奶油里。

 烛光熄了。

 悲伤的十八岁生日也结束了。

 “铃——”电话声。

 这支电话只有家里知道。

 隔天,圣耀的肩上别上一块黑纱。

 圣耀失去人生最后一块,温柔的存在。

 “妈,我爱你。”圣耀合掌。

 亲爱的母亲,请在天上照看苦命的儿。

第八章

 “阿耀,你要有心理准备。”老板坐着,烟已抽了两包,却没半点忧容。

 “我知道。”圣耀应声。

 光影美人倒闭的时间终于来了,关于这点,任何人都不会意外。

 上个礼拜,拥有最多客源的老头子失踪了,老头子的家人也不晓得他上哪去,还有几个警察到店里问东问西的;勉强支撑店内开销的财源断了,老板随时都会结束赔钱的生意。

 大头龙背着电吉他,坐在椅子上咬手指头,脸满愁容。他已经够穷了,要是失去每个月唯一的收入三千块演唱费,真不知道大头龙会不会饿到把手指吃掉。

 老板儿子那见鬼的乐团,失魂落魄地坐成一个圈圈,讨论著解散后各自单飞的计画,敲三角铁的庞克女孩坚持要办一场盛大的告别演唱会,其他人点头称是。

 没有半个客人,圣耀瘫在椅子上看报纸,爱踢毽子的另一名服务生依旧踢着毽子。对了,他这几年跟圣耀说过的话不超过一百句,所以可以提提他的名字,阿忠。

 “老板,你有没有认识的地方推荐我去做?”阿忠踢着毽子道。

 他也只有国中毕业,除了踢毽子外没有别的长处。

 “我看看。”老板意兴阑珊。

 大头龙觊觎地看着老板,问:“头,有没有认识我可以唱的店?”

 老板果断地摇头:“没这种地方。”

 大头龙嘴角微扬,说:“我红了一定不会忘记你的。”

 老板坚定地说:“不会有这种地方。”

 圣耀拿着报纸,在求职栏上用红笔画了几个圈圈,都是洗碗端盘子的工作。

 圣耀并不为工作的事犯愁。他摸着肩上的黑纱,他的心已经死了一大半了。

 他的世界里只剩一条老狗,麦克,那是妈妈死后,他从家里带出来的伙伴。也许是因为狗的命根人的命不大一样吧,麦克跟着他那么久都还没有翘辫子。

 但,凶命自有安排,凶命有他自己的想法。

 齿轮转了。没有人能够听见齿轮巨大的锲合声。

 此时,踢踢踏踏的脚步声自楼上缓缓接近,是马靴的节奏感。

 “谁啊?我们店里没有穿马靴的客人啊?”圣耀心中嘀咕着。

 一个女孩子拿着刚撕下的征人广告,细长的眼睛环视了餐厅中每个颓废的人。

 女孩子穿着破洞牛仔裤、画着核爆蘑菇头的黑色T-Shirt,头发劲短,浏海挑染成淡淡鹅黄色,银色的耳环显眼地吊在耳洞上,她自信的外表却隐藏不住急躁的心跳。

 圣耀打量着女孩,她的个子瘦高,大约有一百七十二公分吧,比自己足足高了半个头,她拿着一把电吉他,想必是来应征不被需要的驻唱歌手。

 “对不起,我们不征人了。”老板懒散地说。

 “为什么?”女孩问,细长的眼睛突然变得又圆又大。

 “店要收起来了,不做了。”老板不知廉耻地笑着。

 “为什么?”女孩又问,她的单眼皮变成双眼皮。

 “没客人啊!”老板哈哈大笑。

 “我不管。”女孩生气地说:“给我一个机会,我会让这里挤满客人!”

 大头龙颇有兴味地看着女孩,说:“没用的,我试过了,这个城市没有懂得欣赏好音乐的人类。”

 老板儿子附和:“没错,我们都是生不逢时。”

 女孩一副受不了被愚弄的神情,一掌用力打向大理石桌,大声说道:“谢佳芸!从今天起在这里唱歌!”

 所有的人都看得目瞪口呆,尤其是圣耀。

 谢佳芸?  

圣耀诧异地看着眼前的女孩。

 这个名字他从未忘记。不可能忘记。

 “你要唱歌也是可以啦,不过可能要等这边换老板了。”老板打哈哈说道:“我已经在找人接这间餐厅了。”

 佳芸大声道:“我今天就要唱!”

 老板无可奈何地说:“我们没钱请人了。”

 佳芸坚决地说:“我今天就要唱!”

 大头龙一副老大哥的样子,说:“上台露两手看看?”

 佳芸笑了,终于笑了:“好哇!但我要先吃碗饭,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没力气唱歌。”

 原来女孩已经穷途末路了,她将这次的应征视为吃饱饭的最后机会。

 老板也笑了,他虽然懒散,心地却很温厚,说:“餐厅里钱没有,饭菜倒不缺,阿忠!”

 阿忠将毽子踢上半空,一把抓住,说道:“等我十分钟,包你吃得走不动!”

 阿忠进了厨房,自称佳芸的女孩梖腆地坐在椅子上,眼睛不知道该摆向哪里,刚刚的气魄偷偷溜走了。

 圣耀却目不转睛地盯着女孩猛瞧。

 “刚刚真对不起。”佳芸红着脸,看着老板。

 “不会不会。”老板爽朗地说:“要不是真的没客人了,我们还真需要一个像样的歌手,看你的行头好像还蛮行的!”

 “我一定行的!”佳芸又变得自信起来,指了指黑色T-Shirt上的核爆蘑菇头,说:“我的音乐很够劲!就像核子弹一样!”

 “是吗?要不要跟我组一个乐团?我们一起去别的地方找机会?”大头龙跃跃欲试。

 “等你露两手Up?”佳芸笑着。

 佳芸不是个很漂亮的女孩,但她的笑很纯真自然,每个人都感到很舒服。

 这时阿忠从厨房走出来,捧了碗牛腩饭放在桌上,说道:“请用,包准好吃!”

 阿忠刻意堆了好多牛肉块在饭上,他的手艺不佳,每每以量取胜。

 大块卤牛肉的香味醺得佳芸两眼闪亮,顾不得形象喜叫:“好棒好棒!对不起了!”

 大家看着佳芸把牛腩饭一扫而光,都很替她高兴,虽然店里真的不需要新的歌手。

 “吃完了!我要唱歌了!”佳芸高兴地说,拿起电吉他走上表演台。

 每个人都开心地看着这个吃饱饭的可爱女孩,蹦蹦跳跳地站在台上,拿起电吉他调弦。

 “准备好了没?”佳芸大声问道,热力奔放,彷_现场有几千个人头钻动。

 “准备好了!”大伙齐声说道,也感染了女孩的热情。

 “Lets party!”佳芸兴奋地尖叫。

 核子弹,就在小小的表演台上炸开!

第九章

 所有人的瞳孔放大。

 阿忠从椅子上摔了下来,大头龙的下巴掉了,圣耀不能置信地喘息,老板更是激动地死抓着桌上的玻璃杯。

 佳芸的声音存在于他们无法想像的音域,那股排山倒海的气势挣脱了麦克风的音量极限,向四面八方来回撞击。

 不受控制的释放着,巨大的能量!

 “这……”大头龙的眼泪飙出,喃喃自语。

 “我的天……”圣耀手上的报纸被揉成一团。

 佳芸兴奋地张大喉咙,左手一扬,音域陡然又往上猛窜一层,佳芸脚一蹬地,双眼紧闭,她的声音完全没有保留,轰然穿透每个人的耳朵。

 就像佳芸自己宣称的,她的声音拥有核子弹的凶猛能量。

 老板手中的玻璃杯顿然脆裂。

 拥有核子弹能量的噪音!

 “够了!”老板大叫,可是佳芸完全没听见,所有的声音都被吞噬掉了。

 “难怪她会饿肚子。”大头龙心里大吼着,跟她搭档的话,一定会被观众丢上台的瓶瓶罐罐砸死。

 佳芸低头大唱,完全陶醉在无法归类的噪音世界里,老板儿子四人乐团已经吓昏在地上。

 “够了!”老板大叫,赶紧关掉麦克风音量。

 但核弹已经投下,广岛早化为焦土。

 佳芸愕然站在台上,看见魂飞魄散、散落一地的大家,失望道:“还是不行吗?”

 老板满脸冷汗,说:“你试过几家?”

 佳芸落寞道:“十二家,这里是第十三家了。”

 老板倒在椅子上,叹口气道:“再过二十年,也许你的声音会大红大紫,但小姑娘……你要不要先换个工作?我帮你介绍几个地方当服务生?”

 佳芸哭丧着脸,圣耀同情地看着她,看着这位跟自己初恋的小女孩同名的噪音女。不过圣耀很清楚佳芸完全不具备歌唱的才华。

 “你觉得呢?”老板好心地问。

 “再让我试一次!”佳芸擦掉快要喷出来的眼泪,大声说道。

 “不用了不用了……”老板等人忙道。

 佳芸皱着眉,说:“我不喜欢唱慢歌,不过没法子了。”

 大头龙哭喊道:“那就别唱!”

 佳芸怒道:“本来以为会有一个地方收容我唱我喜欢的音乐,可是再找下去我就饿死在街上啦!”

 不等大家继续抗议,佳芸迳自打开麦克风音量,深深吸了一口气。

 刚刚每个人的神经都快被震断了,大家赶紧捂上耳朵,双脚打颤。

 但佳芸不为所动,她坚强地抓着麦克风,那是她下一顿饭的机会。

 “心中一直跳,心中一直跳,心中一直跳着你的心跳。”

 佳芸轻轻唱着,左手自然地挥开:“心中一直等,心中一直等,心中一直等着你的脚步声。”


 光影美人不一样了。

 完全不一样了。

外面清新的空气突然钻进来,阳光偷偷溜进来。


 所有人放下挡在耳孔上的手。

 “月圆挂天际,小桥流月影,此刻的晚风,独缺一个可爱的你。”

 佳芸吟唱着,奇异的气氛晕开,沾染了光影美人的一切。

 这是什么样的歌声?

 干净。

 丝毫不带杂质的天籁。幽幽游,潺潺流。

 原本盘旋在天花板的苍蝇掉了下来,它忘记飞行应当鼓动翅膀。

 壁虎踉跄地滚在地上,它不记得要怎么黏在墙上。

圣耀原本死灰的心,竟莫名感动地再度跳动。

 短发挑染的女孩,拿着麦克风,站在早已枯槁的小舞台上,她带来没有人听过的清爽歌声,带走了所有人的忧烦。

 “老板,我可以在这里继续踢毽子了吧?”阿忠揉揉鼻子。

 “当然。”老板咧开嘴,隐藏不住惊喜。

 那是上天带来的礼物。

 老板知道,从今天晚上起,光影美人,一间又破又烂的民歌西餐厅,虽然还是没光没影,却有一个音色无双的小美人。

 “佳芸。”圣耀喃喃自语,他在心中寻找小女孩的模样。

 那个小女孩,曾经背着大书包,坐在溜滑梯上,大声说要当自己的新娘子。

 小女孩的脸孔逐渐清晰,跟台上拿着麦克风的女孩脸孔,慢慢叠合起来。

 “她是我的新……”圣耀不敢再想下去,他感觉到手掌微微刺痛。

 原来,当年失踪的小女孩并没有死于非命。

 她背着一把电吉他,把头发剪短挑黄,拿着麦克风回来了。

 就在光影美人里。

第十章

 光影美人重新开张。

 连续三天的免费饮食,引诱了上百个贪便宜的客人,其中不乏以前的老顾客。

 他们来了之后,毫无意外全成了光影美人的座上常客,或者说,全都成为佳芸的专属歌迷。

 没有萤光棒,没有安可的尖叫声,没有挥动的双臂,这些黏在椅子上的客人,只是专注地看着佳芸,听着涓流柔美的美音,听到饭菜都鵼了。

 佳芸从不唱流行歌曲,她优美的歌声载负着的,全都是她自己创作的曲子(虽然,她写的摇滚快歌数目,比起慢歌要多上好几倍),这个特色吸引了摆满桌子的录音机。尽管录下了佳芸的嗓音,那些客人还是在光影美人中流连忘返。

 圣耀也是歌迷,头号歌迷。

 他每晚回到租屋中,便觉佳芸的歌声还在耳朵旁驻留,满柜的CD,没有一张专辑、没有一首歌,能够覆盖住佳芸留在他心中感动。

 于是音响成了废铁。

 甚至,圣耀发现,自己似乎再度爱上了佳芸,这也是毫不意外的必然。

 多年来刻意遗忘的爱情,带着小时候温暖的记忆,一下子将圣耀卷进难以抵挡的女孩笑颜里。

 但,不管圣耀多么动心,他的外表都是冷漠与冷漠,还有冷漠。

 他跟佳芸之间,只有礼貌性地点头打招呼而已。

 “借过”、“拿去”、“谢谢”、“好”,这是圣耀唯一跟佳芸沟通的四句话。

 圣耀心想:佳芸不是上天的礼物,而是凶命呼唤来的。凶命只是想再度给我一个打击罢了。

 所以,圣耀总是站在众多客人的背后,孤单站在黑暗的角落里,等候收拾冷掉的饭菜。  佳芸唱着,圣耀听着。

 深夜了,圣耀看着妈妈的照片,窝在棉被堆里,说:“妈,餐厅生意好多了,老板又请了五个新服务生,所以我把自己藏得更好了,没什么存在感,有时候连我自己也发现不到自己。”

 妈妈没有说话,只是笑。

 圣耀继续说:“可是我不会特别难过,甚至还有一点点开心说,因为我居然能遇到佳芸,也能继续喜欢她,怎么说都是好事。不过你也知道,我可不能又把人家害死了。”

 妈妈一定同意这样的说法,圣耀心想。

 “不过也许是我想太多,佳芸身高好像有一百七十三公分,高了你儿子半个头,人家一定不会喜欢你儿子的。”圣耀不知该不该高兴。

 圣耀又说道:“无论如何,希望佳芸可以在餐厅里唱久一点,不要太早跳槽。妈你知道吗?佳芸的歌声真的好棒,一级棒的!上次还有一个老客人听到舍不得去厕所拉尿,就直接拿杯子尿在里面,哈!”

 圣耀将妈妈的照片摆回床头,双手合十拜了拜,说:“妈,晚安,我要睡了。这一个月来我真的很快乐。”

 熄了灯,圣耀满足地进入梦乡。

 他没有意识到,被凶命呼唤出的佳芸,她的出场代表了什么意义。

 今天是星期二,所有的客人都趁着大头龙在台上飙歌时,赶紧将饭菜吃完,期待着光影美人的压轴好戏,佳芸的出场。

 趁着表演的空档,阿忠收拾着碗盘,圣耀则递上咖啡饮料,客人高声议论佳芸的歌声。

 这半年多来,圣耀注意到关于这些客人的几个特色。

 舞台正前方经常坐着一个秃头的星探,他是华纳唱片公司的签约经纪人,他已经注意佳芸一个月了,但佳芸不知为何,总是对这位秃头星探不理不睬。

 而两个原本是老头子死忠歌迷的老太太,包下每个星期二、星期三舞台右前方的位子听歌,她们总是在佳芸退场后,热情地介绍某某人的儿子或孙子人品有多好、多有前途,佳芸总是尴尬地陪她们聊上几分钟。

 当然,还有几个高中生呼朋引伴,在周末假日占据了中间的位子,每次都会递上几封洒上香水的情书。佳芸一点也不酷,经常跟那些高中生嘻皮笑脸,但从没真正看上那几个大男孩。

 佳芸的眼神,总是不自觉地飘向,坐在最角落的黑衣客。

 黑衣客,顾名思义,就是穿着黑色皮大衣的客人;也因为圣耀时常看着佳芸的眼睛,所以顺着佳芸的视线,圣耀注意到黑衣客的隐密存在。

 但,只有在星期二晚上,黑衣客才会出现在光影美人,再幽暗的角落里坐上一杯咖啡的时间;也只有在星期二晚上,佳芸才会自动多唱两首情歌。圣耀心中酸酸的,他知道佳芸一定对黑衣客有好感。

 而黑衣客当然是喜爱佳芸的歌声,才被吸引到光影美人的,因为在以前客稀人少的落魄时代,并没有黑衣客这号人物。

 “他是黑道吗?”圣耀经常怀疑。他疑神疑鬼的,试图说服自己黑衣客不是什么好东西。

 尽管,黑衣客的眼神并不凶狠。

 事实上,圣耀也不太确定黑衣客的眼神到底凶不凶狠。因为黑衣客经常用浏海盖住他的眼睛,盖住他半张脸,刻意使人看不清楚面孔,也看不出大概的年纪,好像是通缉犯隐藏自己的身分。

 但黑衣客是多虑了,因为佳芸总是吸引住每个人的视线。

 周二晚上,坐在角落的角落的黑衣客,每次都会点一杯又浓又苦的黑咖啡,好像展示自己的品味与成熟,圣耀每次为黑衣客递上黑咖啡时,都会忍不住看了黑衣客几眼,看看他是什么样的人物,黑衣客却从不与他眼神交会,只是闭目沉思,或看着地上。

 “装个屁酷?”圣耀总是在心中骂道。

 十八岁的男孩还不懂得祝福。

 “黑咖啡。”今晚还是一样,黑衣客点了杯黑咖啡。

 圣耀刻意将黑咖啡冲得极苦极涩,但黑衣客闻了闻,居然面不改色喝了一大口,站在远方的圣耀心里却很苦,因为佳芸又在看着黑衣客了。

 “暧昧?”圣耀羡慕又嫉妒,但他知道没自己的份。话又说回来,要是有他的份,对大家都不好啊!

 只见台上的佳芸唱了两首歌后,突然说:“对不起,请大家等我一下。”说完转身进入后场,向阿忠使了个眼色,于是阿忠跟了进去。

 过了三分钟,佳芸重新站上舞台唱起歌,但样子却有些扭捏、怪怪的,不像平时的她。

 阿忠却走向黑衣客,轻声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但黑衣客完全没有半点反应。

 圣耀心中无名火起,走过去拉住阿忠到一旁,问道:“佳芸要你传话给那个客人吗?”

 阿忠骄傲地点点头,说:“对啊?很劲爆喔!”

 圣耀很不是滋味,问:“说什么啊?”

 阿忠笑嘻嘻地说:“佳芸跟那个很酷的怪客人说,她很喜欢他,要是他也喜欢佳芸的话,就把咖啡淋在自己的头上。”

 圣耀失笑道:“那怎么可能?”

 阿忠也说道:“我也这么想。”

 只见佳芸脸红红地看着黑衣客,轻声唱着歌儿,声音却越来越细。

 黑衣客脸色苍白,面无表情。

 佳芸的眼睛湿湿的,羞得快要掉下眼泪。

 黑衣客的嘴角微扬,圣耀的眼睛瞪大。黑衣客从来没有任何表情啊!

 黑衣客拿起喝到一半的咖啡,举在头上,轻轻倒下。

 他的头发冒着热气,深褐色的咖啡湿了满脸。

 圣耀看呆了。

 佳芸也看呆了。

 黑衣客低着头,将咖啡杯放在桌上,好像从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

 佳芸放下麦克风,深深吸了一口气。

 “各位观众!今晚本姑娘开心!咱们来点不一样的吧!”佳芸热情奔放地大叫:“让我们把心跳加快!大家把脚用力踩下去!”

 老板在柜台后大吃一惊,赶紧撕下卫生纸揉成两团,塞在耳朵里。

 “不会吧!”阿忠赶紧冲到厕所里。

 “Lets Rock!”佳芸大吼。

 而圣耀失魂落魄地呆站着,看着佳芸核子弹的歌声再度引爆,全场满桌碗盘在瞬间跌在地上,客人或哀嚎、或纵声大笑、或大呼恐怖,一阵惊人的混乱。

 但佳芸的眼睛盯着黑衣客。

 黑衣客的眼睛也穿过杂乱的浏海,盯着佳芸。

 “喔。”圣耀勉强笑了。

 这次,凶命再凶也没用。

 佳芸已经有爱情护体了。

第十一章

 佳芸一定是喜欢装酷、装\L、装神秘那型的男人,圣耀这么想。

 因为黑衣客就是这一型的家伙。

 “该遗憾吗?还是该庆幸?”圣耀难免会这么想。他明白,他的人生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这个世界并不是绕着他转,他并不是任何人生命中的要角,除了妈妈与麦克。

 圣耀也明白,在他生命中登场的女孩,纵使是爱情故事里的女主角,他也不过是小配角、甚至是布景而已。  所以他只是端着盘子,看着黑衣客跟佳芸谈恋爱。

 一个活泼的女孩,与一个沉默寡言的成熟男人谈的恋爱,的确跟不切实际的爱情小说描述的很像。

 在平常时,黑衣客并不出现在台下听歌,也不会在佳芸下班后一起吃宵夜、送她回家,黑衣客就跟往常一样,只在星期二晚上出现,穿着黑色皮大衣,将自己的脸埋在浏海里,静静地坐在台下看着佳芸。

 不过,黑衣客坐在光影美人里的时间,已从一杯黑咖啡的短暂,延长到八杯黑咖啡的柔情等待;佳芸下班后,圣耀总是目送他俩手牵着手,隐没在都市午夜的霓虹灯火。

 “真羡慕拥有爱情的人。”圣耀拿起烟抽了一口,他本来是不抽烟的。

 圣耀站在地下道里,地下道依旧贴满了寻人启事,新的盖过旧的、一张遮过一张。这几年人间蒸发的脸孔越来越多。

 断了一只手的乞丐跪在地上,随意丢耍苹果的半吊子小丑,拉着二胡的流浪乐师。

 还有一个年老的算命仙,他的小摊子前,坐了一个泪流满面的中年男子,要求老算命仙指引他找到失踪多月的发妻。

 但老算命仙无法专注在寻人卜卦上,因为一个凶气焰盛的男孩,站在小摊子前七尺处已经很久了。

 “唉。”老算命仙叹了口气,打发中年男子到隔壁摊子问卦,打开老旧的收音机听着。

 圣耀将一个纸团轻轻放在地上,踢了过去。

 老算命仙拿起脚下垃圾桶便当里的卫生筷,将纸团夹了起来,打开。

 “你瞧瞧我,凶命会不会走了?”纸上写着。

 老算命仙替圣耀难过,因为这一次,圣耀还没打开双手,凶气就直接从他的全身毛孔中流窜出来,这可是极凶前兆啊!这些年来,这孩子倒底是怎么过日子的?!

 老算命仙将纸条丢进纸钱篓烧掉,拿起毛笔,在另一张纸上写着:“三日之内,祸星临门,命或将尽,或将机转。”将纸团随意摔向墙壁。

 圣耀捡起纸团,虽不怕自己命尽之时已到,却疑惑着何谓机转?

 难道是时来运转?

 圣耀用原子笔写下:“何谓机转?”将纸团轻丢到老算命仙脚下。

 老算命仙看了纸团,一点火烧了,低头指了指摊子上的招牌字语,默不作声了。

 “天命不可违,凶命不可测,但存一善。”招牌字语写着。

 圣耀点点头。“但存一善”这种要求,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他知道自己善良。

 于是圣耀转身就走,走出萧瑟的地下道。

 他没意识到,等他再次站在老算命仙面前时,凶命已引领他走向全然无法想像的恐怖境地。

 今夜,老算命仙预言祸星临头的第三夜,圣耀像往常一样,穿上笔挺的制服,端着餐巾碗盘,穿梭在二十多个客人之间。

 今天是星期二,老板儿子的四人吻别乐团,先来上一首锻炼再三却无法进步的吻别后,大头龙再来段沈闷的阴郁低吼,接着,热力四射的佳芸终于在大家的掌声中登场。一切都照着多月来的节奏进行。

 黑衣客,也如同往常般,点了一杯黑咖啡,一杯又一杯,在角落的角落里,看着他可爱的情人表演。

 但,今晚有两个慕名而来的新客人。

 “听说这里的主唱很漂亮,歌声也是一流!”一个新客人走下楼梯,男的,他穿着蓝色衬衫,搭着土黄色的卡其外套。

 “是吗?不漂亮我可是立刻走人。”另一个新客人也是男的,穿着高领羊毛衣,披着米色大衣,两人走到位于地下室的光影美人里,东张西望。

 “等会三星跟通臂也会来,再晚还有小李他们,希望他们找得到这个——”穿着外套的男人突然不说话了。

 圣耀迎了上去,问道:“先生,请问两个人吗?”

 那两个男人却不理会圣耀,只是盯着黑衣客的背影。

 黑衣客彷_拥有敏锐的动物直觉,他原本驼着的背脊突然挺直,极为缓慢地摇摇头。

“先生,请问两个人吗?”圣耀再次问道,他发现两个男人的眼神很复杂,眼睛从未离开黑衣客。

 “怎办?”穿着外套的男人的眼神这样询问着伙伴。

 “他只有一个人。”穿着大衣的男人说着无声的唇语。

 “可他的警告?”穿着外套的男人有些不安,也是说着唇语。

 穿着外套的男人很少犹豫,但今晚的人太多了,而且对方的反应也很奇特。

 圣耀目瞪口呆地看着两个不断用唇语沟通的男人,心想:惨了,这两个男人一定是黑道,他们是来向黑衣客寻仇的!

 “虚张声势。”穿着大衣的男人冷笑,唇语道:“一百万啊。”

 于是,两个男人微微点头,默契地走向黑衣客,以一种互相搭配的节奏。

 台上的美人察觉到台下气氛的微妙变化,歌声急促了起来。

第十二章

 “干!要报警吗?”圣耀心中喃喃自语,看着在柜台后的老板。

 老板也发觉了情况不对,却想要观察一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几个坐在黑衣客附近的客人看到两个凶神恶煞般的男子走了过来,赶紧换了桌子坐,等着看好戏。

 两个男人各自走向黑衣客的左边跟右边,站着。

 黑衣客恍若无事,拿起黑咖啡,把最后一口喝完。两个看似寻仇的男人就站在两旁,漠然地看着黑衣客的从容举动。

 黑衣客举起右手食指,遥遥向圣耀比了一个“一”,那是他还要一杯热咖啡的老信号。

 圣耀觉得自己好像比黑衣客还要紧张,他一边把咖啡豆磨碎,一边流着汗。

 “你很悠闲。”穿着大衣的男人开口。

 黑衣客没有回答,但圣耀好像看见他的眉头紧紧锁着起来。

 “要不要做个交易?放你一马,大家都好办。”穿着外套的男人比较小心,不知为什么,他老觉得不对劲。

 “好。”黑衣客说话了,圣耀没想到一向酷酷的黑衣客,向人低头居然如此快速。

 “上官平常都在哪里?饭馆在哪里?”穿着外套的男人问,左手插在口袋里,好像紧握着什么武器。

 “上官都在饭馆里,饭馆在新兴路22巷。”黑衣客爽快地说完。

 圣耀盅着黑咖啡,看见台上的佳芸脸色非常担心,他心想:反正这几天我就会死了,不如把命送在这里。下定决心,圣耀要救黑衣客脱身!能最他挡几颗子弹就几颗吧!

 圣耀看了老板一眼,老板已经蹲在柜台后,偷偷拨着警察局的电话。

 “放走了你,饭馆还会在新兴路22巷吗?你未免太天真。”穿着大衣的男人冷笑道:“何况,你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信。”

 穿着大衣的男人非常自信,他的双手都露在大衣外面。

 他可是中部第一快手。

 “到外面吧?”黑衣客说,他的目光突然尖锐起来。

 “当我白痴?”穿着大衣的男人冷笑,对黑衣客的要求予以否决。

 “到外面吧?”黑衣客重复说道。

 “要我饶你,可以,留下一双手,跟我到警局。”穿着大衣的男子说,他的右手拨弄着黏满胶水的头发,这个举动显示他极为自负。

 到警局?难道这两个人不是黑道,而是警察?这么说,黑衣客真的是通缉犯?圣耀想着。

 左手在口袋里抓着不明武器的男子,心中反而一直犯疙瘩,他真希望他的伙伴可以谨慎点。

 “不如我饶你。”黑衣客的语气平缓,慢慢拨开长及人中的浏海,露出额上的青色长疤。

 气氛骤然改变。

 原本自负傲慢的大衣男子胸口剧烈起伏,他的手停在头发上,僵硬地挂着;偷握武器的外套男子更是面如死灰,双脚发抖,裤子慢慢湿了。

 “把东西放桌上,走,会活着。”黑衣客平静地说,但听在两寻衅男子的耳中,竟变成令人窒息的威胁。

 “听说——听说你——你说话算话?”外套男子咬牙。

 “我是。”黑衣客说,放下浏海。但他的眼神已经锐利地刺进两人的胸口。

 “把东西放桌上,我们还有命走吗?”大衣男子强笑道,但语气已经很微弱。

 他的手不安分地静止。

 黑衣客叹口气:“随便你,走就是了。”

 这已是黑衣客从未有过的慈悲。

 因为这里,站在台上的是他的爱人,坐在台下的,是他的朋友。

 “对不起。”外套男子紧张地说,拉着大衣男子,慢慢地、慢慢地倒着走,慢慢靠近光影美人通往楼上的楼梯,他们丝毫不敢松懈地看着黑衣客。

 “吁,好险。”圣耀松了一口气,虽然他根本不知道情势是怎么逆转的。也许黑衣客的疤痕说明了他的靠山很大条吧?

 但,就在危机解除的关键时刻,两个男人大刺刺地走下楼梯,一个人高马大,脖子上刺着三个绿星星,留着一把大胡子,样貌凶狠,另一个矮小精悍,脸上的浮字纹代表他的经验老道。

 “喂?这是干嘛?”大胡子粗声笑道,他看见两个伙伴倒着走路很是怪异。

 “小心。”矮老头说,机警地摸着长衣袖中的双刀。他看见黑衣客。

 约好一起听歌吃饭的伙伴,在这个关键时刻赶来,穿着大衣的傲慢男子立刻恢复该死的态度,喜道:“来得正好!上官你死定了!”

 一高一矮的两人听到“上官”两字,脸色大变,立刻躲在柱子后,大胡子从脚上拿出挂着的短枪,矮老头则掏出闪闪发亮的双刀。

 “不要,他说过不会动手的,只要我们走。”穿着外套的男子紧张地说,他完全不恋战。

 “嘿嘿,我们有四个人!上官能有多厉害?”大胡子笑道,他的血液沸腾了。

 “是啊,上官的头值上一亿!”大衣男子,中部第一快手,得意地摸着腰上的双枪。

 外套男子看着矮老头子,矮老头子是他一向敬重的前辈。他希望前辈拒绝对战。

 “这样的距离,可以。”矮老头子慢慢说道,手中的双刃露出噬血的晶芒,外套男子无奈,只得拿出口袋里的短手枪。

 佳芸的心脏简直快炸开了,她停下走调的歌声,站在台上发抖。

 所有的客人一动也不敢动,大头龙暗暗祈祷警察快点赶到,老板则庆幸自己早就躲在柜子下,十分安全。

 圣耀从咖啡台的角度看着黑衣客,黑衣客一动也不动,好像四个拿着家伙前来寻衅的男人全都是死人。

 不。

 圣耀发觉黑衣客的眼神充满了不安。

第十三章

 “我跟你们回警局吧。”

 黑衣客突然说道,其他客人都松了一口气,四个寻衅男子大感意外。

 “不行!”佳芸突然说,拿着麦克风。

 这一句“不行”,又让现场的气氛骤降道冰点。

 大衣男子盯着佳芸,问:“你跟上官一伙的?”

 佳芸不理会傲慢的大衣男子,只是看着黑衣客,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黑衣客微笑。

 圣耀的心怦怦怦怦地跳着,佳芸这个笑容的意思是——“Lets Rock!”佳芸突然尖声歌唱,令人抓狂的噪音在台上引爆,释放出排山倒海的不良能量!

 这一尖叫夺敌之先,纵然是老手中的老手,在噪音核子弹的奇袭下,四个男子霎那间居然恍神了,这绝对是要命的间隙!

 “咚。”

 圣耀无法相信,在一眨眼的瞬间,大衣男子的额头上插了一柄餐刀,中部第一快手慢慢倒下,他居然在飞刀与枪的优势决斗中输了,输了自己的脑袋。

 枪火猛然飞射,但全扑了空,他们没想到传说是真的!

 黑衣客的身法比起他射出去的餐刀要快!

 矮老头子挢捷的身手并非浪得虚名,第一时间看见黑衣客冲近,双手立刻银刃飞舞——在空中飞舞!

 矮老头子错愕地看着自己最自豪的双手钉在天花板上,然后,听着身旁共伙二十年的大胡子“三星王”发出惨叫,跪倒在地。

 三星王的脸被黑衣客从中削去,只剩下血肉模糊的肉面,痛苦地在地上打滚;矮老头子想解除三星王的痛苦,却无奈自己的手已经被斩离。

 外套男子躺在地上,后悔着没有相信自己的直觉。他早知道会出事的,自从出道以来,他的直觉救过他不少次,但,这次——他开始想些别的事情,例如今天报纸的头条、股市的涨跌、哪个明星又恋爱了——以及,小女儿下个星期就周岁了。

 他必须这么想,因为他要忘记身上的痛楚。

 黑衣客冲向四人组的时候,一边跑、一边刮起路经餐桌的餐刀,除了快手额上的那把,其余六把都猛插在自己的胸上。

 黑衣客没有欣赏对手惨败的兴致,转过身来,竟看见佳芸惊魂未定地坐在圣耀的身边,佳芸惊惶说:“快叫救护车!”

 圣耀倒在血泊中,虚弱地半闭眼睛。

 此刻,所有的客人全都吓呆了,老板跟大头龙等人也害怕地发抖,黑衣客对这些人的反应再熟悉不过,叹道:“对不起,我不会再出现了,走吧。”

 所有人像接到特赦令般,发软的双脚顿时勇气百倍,争先恐后地夺门而逃,黑衣客则赶紧走到圣耀与佳芸身旁。

 “我已经打电话叫救护车了!”老板战战兢兢地站在黑衣客身后,拿着电话。

 大头龙跟阿忠也没逃走,他们关切地看着脸色苍白的圣耀。

 黑衣客知道,这是人类的温情,可以超越恐惧的感情。

 “刚刚他们开枪的时候,圣耀突然挡在我前面,他——”佳芸哭着,握紧圣耀的手,她看见圣耀的心口不断涌出浓稠的血液,又急又内疚。

 “怎办?喂!撑着点,救护车马上来了!”大头龙蹲在一旁,鼓励着圣耀,但他心里知道,圣耀离死神的召唤只剩几分钟时间。

 此时,警车的汽笛声嗡嗡赶到,但却没有冲进地下室,想必是听到冲出的客人惊慌的恐怖说词。

 “救救他!”佳芸哭着,眼泪不断滴在圣耀的胸口。

 圣耀却感到一阵喜慰,他知道,解脱的时刻终于来临,老算命仙真是铁口直断。

 终于,可以摆脱莫名其妙的悲哀命运。

 他彷彿看见妈妈温暖的手正在抚慰着他;到了天堂,他可以开心地告诉妈妈,他这辈子活着的目的,说不定,说不定就是为了这一刻,解救自己喜欢的女孩。

 “我总算还有些用处。”圣耀满足地闭上眼睛。

 再见了,孤独的世界。

 再见了。

 再见了?

 “我没有把握。”黑衣客踌躇地看着圣耀的心口。

 佳芸没有说话,只是一直掉泪。

 “小子,不知道这对你公不公平。”黑衣客叹口气,露出尖锐的犬齿,咬上圣耀的脖子,吸吮着逐渐失去活力的生命精华。

 老板呆呆地站在一旁,大头龙吓得一动也不动,阿忠开始怀疑留下来是不是明智的选择。

 只有佳芸,没有恐惧,没有疑惑,好像早就知道黑衣客的真实身分似的。

 楼上的声音越来越多,越来越骚动,警察随时都会蜂拥下来的样子。

 黑衣客不停地吸吮着圣耀的鲜血,就像着魔似的,佳芸害怕地拉开黑衣客,忙问:“怎么了,圣耀有没有救?”

 黑衣客一脸的迷惘,说道:“不知道。”

 突然,黑衣客的眉头紧皱,站了起来,双拳咯咯作响,说:“不对,楼上来了好几个猎人,我没办法带这小子走。”

 佳芸哭道:“那怎办?”

 黑衣客冷静道:“如果他不被发现,我会找到他的。如果他被警察抓走了,我也会救他出来。我保证。”

 说完,黑衣客快速收集了几把餐刀,抓在手上,说:“老板,真对不起。”

 老板傻傻地站在一旁,不知道该说什么。今晚是他毕生难忘的血腥夜。

 “芸,老地方。”黑衣客说,全身散发出一股惊人的气焰。

 黑衣客大吼一声,吼声连绵不止,激烈震动空气,老板等人耳朵刺痛得要命,这吼声使得楼上的气氛更加紧张了,打算立刻冲进光影美人来上一阵乱枪,因为黑衣客发出的吼声是用来呼唤同伴的!务必在黑衣客同伴来到前结果他!

 但,黑衣客开始他的心理战。

 瞬间,楼上的警方、猎人看见四个猎人的身体被一一抛出,没有脸孔的三星王,断了双臂的通臂佬,眉心上晃着柄刀子的中部第一快手,被当成活靶的陈东,个个触目惊心。

 警方跟猎人迟疑了,他们手中的枪炮突然变成不被信任的玩具。

 毕竟,被抛出来的四个猎人,都是顶尖的行家,全是号称中部猎人十煞的成员!

 深深黑黑的地下室走道,传来低沉又有磁性的声音:“我是上官。”

 有些搞不清状况的警察一愣,但猎人马上暗骂:“操你娘的!这么倒楣!”

 这个名字,足足拖延了警方与猎人半分钟之久。

 “怎办?”鼻子上有条长疤的猎人终于问道。

 “这么多猎人,一起把他给轰了吧!”西装笔挺的猎人说道,这次碰巧赶来赴约的猎人,不算倒在地上的,共有十一个大家伙。这可是极怕人的阵仗!

 突然,一辆黑色轿车冲向布好阵势的猎人群,猎人机警地往旁跳开,对着黑轿车与轿车下来上一阵扫射!黑轿车的A迸裂,车板被击穿,车底下也是子弹飞梭,车里面或躲在车下的人一定死得不能再死!

 但猎人很快便发现他们被误导了。

 车子里面、下面,都没有人。

 不过,光影美人的出口处,倒了两名大量出血的刑警。

 “干!被跑了!”一名猎人骂道,摸着自己的脖子;幸好“上官”逃脱前没随兴摘下自己的脑袋。

 警察们冲进光影美人,抬着重伤的圣耀奔出,送上医护车,而猎人们审视四名太过自负的猎杀专家,发觉只有通臂佬还活着。

 “给我一枪吧,老家伙没了双手,不如死了。”通臂佬嘴唇发白,他失血过多。

 “得了吧,老大,是该享清福的时候了。”一个猎人安慰道,将通臂送上救护车。

 夜色,暗巷,迷惘的鬼魅。

 “这孩子的血液有种魔力,让我越吸越着迷,竟无法罢手——”

 黑衣客急步潜行,不断想着刚刚吸血的奇异感觉。

第十四章

 “他被感染了吗?”

 “好像是的,他的心跳越来越微弱,血压也越来越低,但逐渐稳定下来。”

 “出血的情况?”

 “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但是非常缓慢啊!”

 “真是奇迹。”

 “是吗?”

 胧胧间,圣耀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奇怪?我的身体好沉重——却仍然有知觉,甚至还感觉到指尖上的触觉。

 指尖告诉圣耀,他正躺在结实的床上,却没有力气动弹。

 我应该已经死了啊?子弹明明打在我的心口——我甚至还可以感觉到,那颗子弹还停留在我的心脏里——圣耀感到迷惘,他猜想自己身体的反应,只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

 但,他听见血液里泊泊的回音,听见孱弱的呼吸声,听见一股欲望。

 好渴。

 圣耀感到一股难以掩饰的饥渴,他渴望喝点什么——至少喝点什么后再死。

 “觉得想喝点东西?”一个声音在问他。

 圣耀试着睁开眼睛,看见身旁围了一群穿着绿色手术衣的人。

 这些是医生吧?真可惜,不是迎接我的天使。

 “渴吗?”一个医生继续问道。

 圣耀点点头,手术台的强光刺得他眼睛很不舒服。

 “是喉咙的渴?还是心里的渴?”医生问道,拿着笔记本。

 “都渴。”圣耀说,他发现自己还能说话。

 医生们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年纪最大的医生终于开口:“看来我们抓到一头吸血鬼了。”

 吸血鬼?圣耀迷惘闭上眼睛,他实在很渴。就算是血,他现在也会把它吞下去。

 “小鬼,把嘴巴打开。”一个医生说,拿着一根吸管放在圣耀的嘴上,吸管连着血浆袋。那是从最新鲜的血库调出来的。

 圣耀满足地吸着血浆,无视医生们的议论纷纷。

 吸吮着血浆,圣耀发觉自己的精神变好了,心口的痛楚也减轻了不少,医生忙审视他的伤口,记录伤口恢复的速度。

 “还有吗?”圣耀发现血浆袋已经干瘪了,他却还没喝够。

 “喝吧。”一个医生战战兢兢拿着另一包新血浆,令圣耀含住吸管。

 圣耀继续喝着,这一包比起第一包要好喝多了。但他却没意识到,医生为什么会拿血浆给重伤的病人喝。

 就这样,圣耀一连喝了十包血浆,他不但没发觉自己的行为怪异,还诧异血液为何如此甜美爽口?为何饮料公司没出品血液饮料?稳赚的啊!

 “审视伤口。”一个年迈医生说。

 “伤口甲已经结痂,伤口乙表面恢复的很迅速,但心脏的伤口却依旧缓慢。”一个医生说。

 “哇!”圣耀这才低头,看见自己的胸口破了个小洞,医生竟如此不人道地观察他心脏的弹孔!

 “刚刚你喝的血浆,哪几包你觉得特别好喝?”一个医生问,等待记录。

 圣耀不加思索答道:“第二、第三、第七包。”

 医生点点头,在血型关连一栏中填上:“印证O型吸血鬼嗜饮O型血液。关连成立。”

 圣耀的精神不错,正奇怪自己的大难不死,想要起身伸展一下,却发现自己的手脚都被钢链绑住。

 “为什么绑住我?”圣耀疑道,这真是太夸张了。

 “对不起,请你再休息一下。”医生微笑,似乎没有敌意。

 “算了。”圣耀躺在床上,百般聊赖地看着胸口上的小洞,那颗击入的子弹居然躺在一堆复杂的血管里,并没有被手术取出。

 圣耀正想开口质问时,医生却鱼贯走出“病房”,一个也不留,这时圣耀才注意到“病房”的玻璃外面,站了一群荷枪实弹的武警,还有七、八个穿着便服的凶神恶煞。

 闲着没事,圣耀只好观看自己胸口中的子弹。

 圣耀发现子弹旁的复杂血管好像有生命一样,以肉眼极难观察到的速度生长,慢慢缠绕银亮的子弹,好像想将它包覆在里面,但子弹却彷彿有种怪异的力量,将细微的血管推开,不让他们将其缠绕。

 圣耀这时惊觉,他的视觉好像变得很不一样,变得细致多了,连这么微小的变化都可以感受。

 “凶命,你到底把我变成什么怪样子?”圣耀无奈。

 就这样过了三天,那些医生偶而会进来观察他的伤口愈合情形,东抄西写,或是给他一两包血浆喝,直到圣耀表达自己很想吃便当的意思后,他的食物才出现排骨便当这种正常的东西。

 三天了,圣耀开始感到不安,因为他逐渐想起来:喝血好像是不正常的!

 “我究竟发生什么事?为什么老给我血喝?”

 “喂喂喂!你们什么时候要把子弹拿出来?”

 “我是囚犯吗?挨子弹犯了什么罪?要被五花大绑?”

 “让我照个镜子好不好?”

 “干!你们都是死人是不是!”

 圣耀一天到晚都在询问,但医生总是不正面回答,他们在不断抽血、量血压、计算脉搏之余,只是抛下“过些时候会有人向你说明”这句话。圣耀厌倦这样的回答,干躺在床上实在非常无趣!

 第四天,圣耀胸口上的小洞早已完全愈合,看不见里面的子弹了,但圣耀清楚知道:那颗该死的子弹,已经被藤蔓般的小血管绵密地包在里头!而那些见鬼的医生还真的不肯把子弹取出来!

 第五天,三个看似大人物的家伙进了圣耀的“病房”兼“牢房”。

 “你们就是那些‘过些时候会有人向你说明’的那些人?”圣耀没好气答道。

 为首的,是一个面色红润、穿着高阶警官服装、头发花白的老人。

 老人慈祥地笑着。

 站在老人左手边,是一个穿着黑色西装,头发微秃的中年男子,他的眼神似乎拥有无穷爆发力。

 站在老人右手边弯腰驼背的,是个留着山羊胡须的猥琐男子,年纪不大,莫约三十出头左右。  “没错。”为首的老人精神奕奕说道。

 “你好,我是台湾区猎人协会会长,马龙。”穿着黑西装的精悍男子说道。

 “猎人?”圣耀微觉好笑。

 “吸血鬼猎人。”马龙简洁说道。

 多日来的不安与疑惑,顿时涌上圣耀的心头。

第十五章

 这几天以来,圣耀不是没联想过这可笑的关连,但,这怎么可能呢?

 吸血鬼?那种东西的生态环境应该是几TN见方的屏幕里,或是乖乖躺在一成不变的老套书堆中啊!

 但自己心脏中枪未死,五官变得极为敏锐,知晓身体内的变化,最恐怖的莫过于,自己甚至还爱上喝血!

 “不要告诉我,我变成一头吸血鬼了。”圣耀紧张地说。

 “喔?”马龙,号称吸血鬼猎人会长的家伙,好奇地打量着圣耀。

 “你认识上官?”一直没说话的山羊胡子突然问。

 “谁?那个黑衣客吗?”圣耀问。

 “对。”山羊胡子摸着胡须说。

 “不算认识。”圣耀淡淡说道。

 “那他为什么要救你?不,我是说,为什么他会把你咬成吸血鬼?”山羊胡子问,他的表情很认真。

 “我的妈呀?我怎么知道?等等,你说我真的变成吸血鬼了?”

 圣耀急问。

 “可以这么说。”山羊胡子耸耸肩:“你不接受也没办法。”

 圣耀瞪大双眼,心想:干,当真是祸星临头!比死还惨!想死也死不了了现在!

 “那你们是来干嘛的?啊我知道了!我在电影里面看过吸血鬼猎人,专门杀吸血鬼的吧!”圣耀开始自暴自弃,胡言乱语:“那好啊!看是要我喝圣水、还是要在我的奶头上钉木桩?还是要抓我去作日光浴?!”

 山羊胡子认真道:“如果你的选择是这样,我们也只好照你的意思做。”

 老警官连忙说道:“不必如此丧气,我们需要你的大力协助!”

 “协助?我?一头他妈的吸血鬼?”圣耀抓狂大喊:“干你妈的快把我给杀了!免得我到处吸人血!”

 山羊胡子向马龙使了个眼色,马龙的衣袖中突然弹出一柄银光霍霍的尖刺!

 “你真是这么想?”马龙面无表情地看着圣耀,银刺距离圣耀的眼珠只有两公分,圣耀顿时像泻了气的皮球,不敢多话。

 老警官咳了咳,慢声说道:“我们先说明自己的身分。除了马龙,我是秘警署署长,秘警署权限凌驾一般警察机构,核准使用国防部的所有武器。我们专门负责各种魔物的案件,消灭吸血鬼是秘密警察总署的大宗业务,最近这几年秘警署的预算不断追加,却无法有效阻挠吸血鬼族类的横行,你的适时出现,正好可以带来一些转机。”

 山羊胡子简单说道:“刑警,大家都叫我山羊,上官的案子都是我管的。”

 老署长补充道:“山羊是秘警署的重案组组长,他追踪上官的案子已经有八年的时间了,是个非常能干的探员,希望你以后能跟他合作,缉拿上官。”

 “合作?我是个该死的吸血鬼!”圣耀看着马龙的银刺缩回,不禁又大叫。

 “就因为你是个吸血鬼,半个吸血鬼,所以我们才需要你。”山羊说道,他的眉宇之间透露些许无奈,彷彿并不赞同这个疯狂的计画。

 圣耀大声问道:“半个吸血鬼是什么意思!?”

 山羊大方在身旁的小沙发坐下,老署长跟马龙也跟着坐下。

 山羊缩着身子,说:“不管出自什么原因,你被上官咬到是事实,很明显,他是为了救你才这么做的,因为你被吸血鬼猎人的子弹击中,命在旦夕。”

 圣耀听得很火,因为黑衣客,所谓的上官,所谓的吸血鬼,怎么咬上他的,他全然没有印象。

 山羊不理会圣耀眼中的怒火,继续说道:“照理说,你是死定了,因为猎人用的子弹材质,都是纯银或镀银,就算上官把你咬成长命百岁的吸血混帐,你也会因为血液中含有银的成份而死,以吸血鬼的身分死去。”

 “不过你很幸运,子弹击破了你的左心室后,便莫名其妙停在里面,最重要的是,上官及时咬死你。”山羊胡子说道:“吸血鬼的感染这种事,原本就很奇妙,我们也正在研究,干,做不完的研究。”

 圣耀听得一愣一愣。

 马龙随即补充:“该说你的运势很强吧?你的身体发生奇怪的变化,你不仅接受了吸血鬼的传统体质,更重要的是,你的身体拒绝银子弹被手术摘出,甚至容纳它的存在,这在吸血鬼的身上是绝无可能发生的怪事。”

 运势很强?这还是圣耀第一次听说!

 但圣耀无法问话,他不知道该从何问起。

 山羊看穿了圣耀的迷惑,说:“你的身体接纳了银,也因此降低了吸血鬼的感染效力,勉强保有半个人类的身分。医生实验过你的血液,你并不会特别畏惧阳光、也不会被银杀死,对于血液的渴望只有吸血混帐的三分之一不到。”

 圣耀茫然:“这代表了什么?”

 马龙凝神看着圣耀的双眼,说:“这就要看你自己了。当个在阳光底下来去自如的妖怪?还是在黑暗与魔鬼共舞的人类?”

 在阳光底下来去自如的妖怪?

 还是,在黑暗中与魔鬼共舞的人类?

第十六章

 “我好像在电影里看过——叫刀锋战士的是不是?”圣耀突然这样问。

 马龙愣了一下,说:“没错。日行者刀锋,在阳光下不减威力的吸血鬼猎人,但那只存在于电影里,而你,才是误打误撞拥有两种身分的——的东西。”

 圣耀叹了一口气,说:“我很倒楣我知道,但没想到是这么倒楣。”

 老署长看了山羊一眼,山羊于是开口:“在这几天内,我们调查过你的身家背景跟成长历程,发现你的亲人大多都过世了,除了几个工作场所的同事,你现在是孤家寡人一个,成长的历程单纯,非常符合我们的要求。”

 圣耀盯着山羊,微怒说:“我还有一条老狗,叫麦克。这几天我都躺在这里,不知道他饿死了没。”

 山羊淡淡地说:“麦克现在被我们警署的同事暂时养着,你可以放心。”

 圣耀吓了一跳,这些秘密警察的动作真快。

 “你们刚刚就一直提到要我帮你们,那是什么意思?”圣耀问,此时他的态度已经和缓多了。

 “帮我们混进吸血鬼帮派,提供我们大大小小的情报。”山羊十指交叉成拳,放在下巴,说道:“当我们警方的卧底。”

 圣耀受到极大的惊吓,说道:“哇!帮我养几天狗,就要我混进吸血鬼里面当卧底!”

 山羊没有说话,观察着圣耀。

 马龙诚挚地说:“小朋友,这个任务从来没有人成功过,你可能是第一个!”

 圣耀听到这句话,心中更加抗拒,说道:“我就是不想混黑道,所以才跑去当服务生的,你现在不只要我混黑道,还要我去混吸血鬼黑道,你不觉得很扯很扯吗!我看还是把麦克还给我,我自己养吧!”

 山羊默然看着圣耀,老署长依旧温和地微笑。

 马龙鼓吹道:“我们不是要你混吸血鬼帮派,而是假装打入他们,你是警方的人,是正义的一方。”

 圣耀根本不在乎自己是不是正义的一方,他在乎的是“恐惧”、“压力”。这些东西有时候比死还要可怕。

 马龙看着圣耀百般不愿意的眼神,马龙自己当然明白这份卧底的工作何等艰钜,就算是受过良好训练的特工也无法胜任。

 吸血鬼的体质何等怪异、文化差异何等悬殊,以往有两个长期研究吸血鬼的一流秘警经过一年培训,练习喝生血、吃生肉、辨识人血与动物血液,锻练肌力等,最后伪装成吸血鬼,想混入他们的帮派探秘,结果不到两天,他们的脑袋被放进乖乖桶糖果礼盒,寄到警署里。

 他们的额头上刺着“上官”两个血字。

 两年前,吸血鬼猎人们活捉到一个笨拙的吸血鬼,命他将两个特警咬成吸血鬼,好让他们拥有完好的条件混进吸血鬼帮派,结果,他们真的很成功地打入黑暗的族群。

 但问题就出在,这两个特警卧底太成功打入吸血鬼社群了,最后居然和盘托出自己的卧底身分,向吸血鬼投诚,反将了秘警署一军,他们现在应该位居吸血鬼帮派的要津。

 那次严重的背叛给了秘警署一个教训:完全变成吸血鬼,这在本质上扭曲了他们的人类特质,变成完全不同的族类。不同的族类,是不可能替对方效劳的。

 所以,他们看上了圣耀。

 因为纯银子弹与他的身体奇异的交互变化,让圣耀跨越两个族类,也许,也许他真的具备成为吸血鬼卧底的完美条件。

 更何况,咬中圣耀的,是鼎鼎大名的上官!

 但现在的圣耀,尽管四肢绑上坚固的钢练,但他的眼神强烈地表达拒绝任务的意味。

 “我一直不相信命运。”

 山羊开口了,他的认真表情跟他的猥琐身态完全两码子事。

 “多年以来,我一直追踪上官,上官无筵。”山羊的眼神平静,好像在述说跟自己无关的事情,但,马龙知道此刻山羊的内心很澎湃。

 山羊淡淡说:“上官是台湾最有名的吸血鬼。吸血鬼的名气有很多种,有的以滥杀无辜著称,有的以贪婪嗜血为名,而上官两个字,则是‘强’的代名词,他名气压过所有吸血鬼黑帮的名号,传说他一次可以搏杀六个吸血鬼猎人,只有我知道传说的真相。上官的最高记录是两分钟内,在废弃大厦里杀掉十一个吸血鬼猎人。只有他一个人。”

 圣耀知道上官就是黑衣客,佳芸的恋人,现在又知道上官不单是吸血鬼,还是头凶猛的吸血鬼,不由得两眼发直。

 “那晚被屠杀的吸血鬼猎人里,其中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

 山羊依旧一张扑克脸,说:“从那天起,我就誓言做掉上官,把他吊在大太阳底下。”

 山羊静静地说:“我不相信命运,但你也许可以让我相信。你的出现并不是偶然,而是早注定好的,也许你会背叛,也许你会被杀,但是,请你让我相信。”

 圣耀战战兢兢地问:“相信什么?”

 山羊慢慢地说:“相信你会帮我逮到上官。"

第十七章

 圣耀的胸口一阵紧绷。

 他的人生,第一次被期待。被期待去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不仅很有意义,不仅空前危险,更重要的是——非他不可。

 原本以为自己命带奇凶,这辈子除了拖累别人、轰杀别人的人生外,注定一事无成,现在突然变了警方寄予深厚期望的吸血鬼卧底?

 “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圣耀咬着牙说。他发现自己的牙齿好像特别坚硬。

 马龙跟老署长难掩笑容,他们知道圣耀排斥的心动摇了。

 “不会,可以学。你只有二到三天的时间。”山羊依旧没有笑容,平静地说。

 “可是——”圣耀迟疑着。

 “嗯?”山羊。

 “可是,是不是我们不去惹吸血鬼,叫大家多多捐血,卖给他们血浆不就可以和——”圣耀说着说着,把“和平共处”四个字吞进肚子里,因为山羊、马龙、老署长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圣耀会这么说,全是因为他有副善良的心肠,再加上于光影美人那血腥夜的亲眼所见:黑衣客“上官”,其实一直都在避免流血的手段,反倒是吸血鬼猎人一副嚣张跋扈的样子,与其说是上官残忍,不如说是被逼得痛下杀手。或许上官真的很恐怖、很狂暴,但他一定是为了不伤害店里的人,所以态度始终低调,甚至愿意跟他们到警局——虽然上官多半打算半路开溜吧?

 反正吸血鬼喜欢喝人血,倒不见得喜欢杀人,这点圣耀非常清楚,毕竟他自己完全没有任何杀人的冲动。所以圣耀怀疑,这两个族类是不是有和平共处的可能?

 “你懂吸血鬼吗?”山羊平静地说。

 “我根本不会想杀人啊,给我血喝就好了。”圣耀无辜地说。

 “是吗?”山羊轻轻叹了口气,说:“走,给你看些东西。”

 圣耀看了看手撩脚铐,山羊从抽屉中拿出遥控器,按下解锁钮,圣耀浑身舒畅地站了起来,走下牢床。

 “戴着它,我们必须让你看起来像个囚犯。”山羊从墙上拿下一副特制的囚具,银光闪闪,山羊将囚具套在圣耀的脖子上、手上,像牵着一条站着走路的狗。

 山羊跟老署长走在前头,圣耀跟着,一边摸着脖子上的创疤,马龙则压后。

 “表情要凶狠。”马龙低声提醒,于是圣耀龇牙咧嘴地装成大熊,左顾右盼。

 圣耀早就知道这间医院不是普通的医院,但没想到这里竟是座戒备森严的吸血鬼研究所,每隔二十公尺就是一道厚厚的钢墙,需要用密码通行。

 马龙解释,用视网膜和指纹辨识,只会造成吸血鬼摘下研究者的眼珠或手指通行,不如用最原始的密码制度。

 “不过这都是多此一举,他们绝对无法通过前面的关卡。”马龙说,他很清楚吸血鬼的能耐。

 “这些钢墙镀了银,就算是上官也没法子撞开。”老署长说,但听在圣耀的耳中,只感到上官是个高深莫测的魔王。

 研究所位于秘警署的地下五层,地底一到四楼是刑事组、特别调查组、重案组、火力库,资料室等编制。

 圣耀走在研究所的通道中,惊讶政府竟然花了大量预算在人民毫不知悉的机构中,有的实验室用特殊的液体保存了几具吸血鬼的尸体,有的实验室专门研究吸血鬼的血液与身体构造。

 圣耀注意到,有间实验室用怪异的器材绑住一个可怜的人,他看起来半死不活的,身上插着许多管子,管子不是接着不明液体,就是接着大大小小的仪器,马龙解释道,这个平民被吸血鬼咬到了,及时送到这里来,科学家试着用药品将他变化成吸血鬼的速度减缓许多,希望能藉此研发出“事后疫苗”。

 “为什么不把秘警署建在地面上?万一遭到吸血鬼攻击,地底下可是没有阳光的啊!”圣耀疑问,跟着山羊踏上往上的楼梯。

 “这些机构跟吸血鬼一样,都是见不得光的,要是被社会大众发现了,一定会引起重大的恐慌,藏在地底下比较好管制。何况,就算吸血鬼要来攻打这里,也不会挑白天过来,既然会是晚上,哪里都一样。”老署长笑眯眯地说。

 “喔。”圣耀说,这也有道理。

 山羊领圣耀到资料室中,关上门,拉下百叶窗,迅速调出早已准备好给圣耀看的资料。

 圣耀接过档案,又惊又怒,拿着档案夹的双手却又害怕得发抖。

 “我爸?这是我爸?”圣耀的胸膛极其烦躁,伤口隐隐发疼。

 档案中的男人脸孔苍紫,两眼翻白,身体躺在黑色的大塑胶袋里,露出歪歪斜斜的脑袋。男人的脖子上,左右各有两个巨大的创口。

 “我们是在甘蔗田里发现你爸爸的?但基于尸体的样子,我们决定不通知家属认领,直接将你爸爸火化。”山羊刻意避开圣耀激动的双眼,他了解这是多么伤痛的事实。

 老署长沉痛地说:“这样的事件层出不穷,每年总会有好上百个流浪汉消失街头,上百个人失踪,多少家庭等待着永远回不了家的亲人,这些都是吸血鬼危害人群的血证!”

 这几年来,地下道里的寻人启事贴满了白砖墙,盖过租屋、征人等广告,原来——“原来,爸爸不是失踪了,而是被吸血鬼杀死了——”

 圣耀喃喃自语,他的心中难过得快要炸开,他想到爸爸被噬咬的挣扎痛苦,他怒吼一声,往后一拳捶向墙壁。

 墙壁破了个小凹洞。

 “你的血液纯度是1/3,拥有吸血鬼的力量的1/3。”马龙说,右手不经意轻触袖间的银刺。

 “我加入。”

 圣耀的眼睛充满血丝。

 卧底的故事,才正要开始。

第十八章

 当卧底,要学很多事,特别是潜进吸血鬼黑帮的超级卧底。

 但是一个初入门的卧底,不但要懂得学东西,还要懂得宽心。

 老署长走了,马龙走了,只留下圣耀跟山羊在斗室里。

 “我们会告诉你你应该知道的,或是吸血鬼也知道的东西,其余的,你暂时不能知道,也最好不要知道。”山羊老实地说。

 “不是很懂你的意思。”圣耀问。经过一个小时的沈淀,他的心情还是很激昂。

 “卧底的工作,是刺探敌情,他只要知道我山羊不知道的就行了。其余的知道太多,对秘警署是很高的风险,对你自己也不好。”山羊很坦白,遭到背叛的代价实在太高。

 “风险的意思我明白,我清楚自己是非常耐不住拷问的那种人,虽然我没被拷问过。”圣耀红着脸说:“但是为什么知道太多也对我不好?”

 “知道太多,若在无意间透露出你无从知道的事,很容易暴露出你的卧底身分。你没有受过严格的训练,所以更不能知道太多。”山羊的坦白搏得圣耀的好感,他认为山羊是个踏实的干探。

 “我知道了。告诉我我该知道的部份吧。”圣耀说。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圣耀看了几十张幻灯片,听了一场关于吸血鬼的专题讲演。

 最重要的重点是:吸血鬼不是鬼,而是另一种生命形态,把他们想像成外星人远比鬼魅贴切,或者说,是种被感染的异人类。

 “吸血鬼咬人后,有三种下场。第一,要是血没吸干的话,被咬的人会变成新的吸血鬼。第二,血吸干的话,被咬的人会变成干尸,很抱歉,你的生父就是个例子。第三,血几乎被吸光却还剩一点点的话,会变成僵尸,僵尸没有脑力,很容易解决。”山羊。

 “怎么解决他们?电影里说的是真的吗?”圣耀问。

 “不尽然。”山羊。

 吸血鬼怕阳光,烈阳的威力可以“融化”他们,但初晨、黄昏、阴天的阳光并不足以杀死他们,只会令他们较平常虚弱。至于紫外线,吸血鬼并不畏惧,这个事实是在警方投资几百万研发出紫外线手枪后,发现没有用处后得到的珍贵教训。

 此外,有些传说是假的,吸血鬼并不怕圣水,这点可能跟近年来都没有真正的圣水存在有关吧?谁知道,知道不管用就行了。吸血鬼也不怕圣经,有些朗诵圣经的速度甚至超过牧师。

 归根究底,吸血鬼并没有跟反基督信仰特别牵连,早在西元前好几百年,吸血一族早就存在世界各个文化里,不独为西方基督所拥抱。

 “那吸血鬼还怕什么?银?”圣耀问。

 “没错。”山羊点头。

 幸好有些传说是真的,吸血鬼怕银,怕得厉害!但畏惧银的程度跟吸血鬼的年资有关,也跟银的纯度有关;有的吸血鬼新鲜人被镀银的子弹击中就会死去,但凶狠的吸血鬼只会被镀银的子弹所伤,并不会致命(除非被打成蜂窝),而纯银的子弹和兵刃则肯定会造成吸血鬼重伤濒死。

 秘警跟吸血鬼猎人的经费有限,用的子弹大多是镀银的,但为了对付像上官这类的不死凶煞,大家往往在口袋里多放三颗纯银的子弹保命,当然了,一流的吸血鬼不会让他们有机会换子弹的,所以有经验的老手往往多带一把枪,里面装的全是纯银子弹,危急时便能发挥效用。被上官击杀的四个猎人便是这种装备。

 “吸血鬼猎人跟秘警是什么关系?”圣耀问。

 “秘警终究属于政府,要遵守许多规定,但对付吸血鬼,有时候难免手段过激和违反法律,所以我们容许不必照规章行事的猎人存在。”山羊说,“事实上,我们鼓励他们存在。”

 吸血鬼猎人大多是辞职的优秀秘警,他们熟知秘警的一切,又有力量独当一面,他们与秘警相互合作,但秘警只执行团体勤务,安全多了,而猎人随时可以杀进鬼窝里,不过,猎人经常会结伴行事,毕竟对手可是吸血鬼!

 猎人领取离职津贴、赚取公定的赏金维生,赏金不定期公告,金额跟头颅主人的身价成正比,从五万到一亿元不等。

 上官,这两个字价值一亿元。

 “上官到底是何等人物?值这么多钱?”圣耀问道。

 “上官横行全台已有二十多年之久,死在他手上的秘警、猎人不计其数,穷凶恶极。上官也是黑奇帮的二当家,地位仅次于黑奇帮帮主壶老头子,但他的名气是全台湾之冠,上官两个字是台湾吸血鬼的图腾,就算在全亚洲,他也是极为强悍的头脸人物。”山羊冷冷地说着。

 “全亚洲?”圣耀讶异。

 “你以为吸血鬼是台湾特产?”山羊很正经。

 吸血鬼分布在全世界,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吸血鬼,这跟人与蚊子的关系是一样的。

 吸血鬼有帮派之分,全世界皆然。在台湾,除了黑奇帮,还有赤爪帮、哲人帮等,还有一堆秘警不晓得的帮会,秘警跟猎人对帮会的组织方式与帮会大小并不清楚,毕竟情报来源很稀少,这正是需要借重圣耀的地方。

 “那,我要怎么混入黑奇帮?”圣耀知道山羊想逮到上官,这意味他必须混进黑奇帮?

第十九章

“你是上官亲自咬的,所以你是他的直属部下,他一定会想办法把你抢回去,所以这点你不必花心思。”山羊凝重说道,“麻烦的是,我们要制造合理的机会,让你既顺利又不太顺利的被抢走。”

 “那我可以怎么帮忙?我要跟谁连络?怎么连络?”圣耀说,开始回忆以往看过的电影。

 “我们对吸血鬼的世界非常陌生——嗯,就算曾经一次活捉过四个吸血鬼拷问,但在捉来的当晚,就被暴牙率领敢死队冲进来杀死。当时我们太大意了,防卫也远逊现在,不过暴牙那边也死了三十一个吸血鬼,赤爪帮元气大伤。”山羊答非所问,越说越远。

 “那我可以作什么?”圣耀再问了一次。

 “因为我们对吸血鬼很陌生,所以你有任何资讯都可以告诉我们,记住,任何的资讯只要经过分类,都是有价值的情报。”山羊说,又解释道,“资料要分层级,在资料上附记你的判准,我们相信你的判断,因为你最接近前线。”

 “写下资料后,有人跟我接应吗?”圣耀紧张地问,电影里通风报信的镜头总是令人紧张的不得了。

 “不会,太危险了,至少在你还没融入他们的文化之前,我们无法获悉什么是安全的秘密沟通方式。”山羊谨慎地说,“用网路吧。你会用网路吗?”

 “一点点,寄电子信件还行。”圣耀觉得蛮好笑的,居然要他写电子信件密告。

 “那就上这个网站吧。”山羊要圣耀一同观看电脑萤幕,萤幕上是个网路虚拟书店。

 “博客来。”圣耀念道,表面上这是个知名的购书网站,但显然大有玄机。

 山羊说:“这个网站行之有年,所以不会被怀疑,昨夜我们的工程师才黑进网站,设下一个暗门。从今天起,你在博客来的会员专属帐号是Cellus,密码是hellowmydarling,按下确定后,你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一般会员,权限也跟一般会员没有两样,可以买书,可以写书评等等。”

 山羊彷佛对这个设计很满意,又说:“但是,一旦你输入密码后,再按下萤幕左下角不显眼的苹果符号,你就会拥有跟我沟通的权限,随便进入一本书的书评区,写下你卧底的心得与资料再寄出,只有我才会收到。要是有紧急的状况,譬如说有人接近你跟电脑的话,你只要再按一次左下角的苹果符号,你的权限立刻就会变成一般会员,你所写的资料也会立刻消失。”

 圣耀点点头,这样的设计的确安全。

 “反过来,若我要给你意见,或是交代你调查事情,我也会寄信给你的卧底权限帐号,你用一般会员权限是看不到的。”山羊补充。

 “我知道了。”圣耀点点头,试着操作一下电脑。

 “你边操作,边听着。”山羊站了起来,为两人倒了杯即溶咖啡,说,“你的身分是人类重要的资产,你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安全。”

 圣耀随口应了声:“嗯,我会。”

 山羊将咖啡递给圣耀,语重心长:“要是遇到特殊的状况,就算是我,你也可以杀了我,不能迟疑。这是为了保护你自己,也是保护人类最重要的情报库。”

 圣耀点点头不作声,山羊踱步走来走去,说:“还有,知道你是卧底身分的,只有我、署长、马龙,还有几个医疗研究员知道一丁点,所以不知情的猎人跟密警可能会对你不利,你自己要留神。切记不要跟任何人透露你的卧底身分,因为吸血鬼在警方这边也可能有卧底,消息很快就会传开了。”

 “真危险。”圣耀开始连上别的网站。

 “要是你发现警方里面有吸血鬼的反卧底,记得写信跟我说。记住一句话,轻易相信别人,会死得很难看。我说的。”山羊说。

 圣耀唯唯诺诺。听了这么久的讲演,他实在累了,吸血鬼也是会疲倦的,倒是身为人类的山羊精力过人。

 “先这样吧,你休息一下,我想想怎么让上官把你救走。”山羊说,示意圣耀在沙发上睡觉,自己埋头苦思。

 圣耀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其实他无法成眠。

 虽然生父被吸血鬼谋杀,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但圣耀隐隐感受到此行的艰险。

 卧底不是朝九晚五的工作,是个随时随地都要演戏的长期任务,圣耀记起偶像周星驰曾经拍过一部电影,叫“喜剧之王”,电影的末段描述了卧底的紧张气氛。电影里的卧底吴孟达认为:卧底是最出色的演员,因为他不能犯错,犯错的代价就是死,卧底才应该得奥斯卡影帝。

 圣耀为自己肩负重任感到很有意义,他喜欢这种被期待的感觉。

 但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已经可以嗅到危险的气味。吸血鬼的第六感总是特别发达。

 “妈,你觉得呢?你一定觉得太危险了吧?”圣耀在心里看着妈妈慈爱的脸孔:“你儿子变成吸血鬼了,真是家门不幸。”

 妈妈慈祥不语,圣耀说:“妈,我的坏运气终究还是要用在坏人身上,支持我好吗?跟他们称兄道弟之后,我看不出几个月,他们一定会死得很难看。”

 圣耀想着想着,迷迷糊糊便睡着了。